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卫宏,男,1968 年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ISO9000 高级审核员(TUV CERT)、国 际培训师(CAPELLE-TTT)、美国UL 公司中国区领导人和全球领导人培训项目学 习。1990 年7 月至1996 年7 月历任广州市制伞工业公司机械工程师、制造厂技 术厂长、新产品研究室主任、公司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1996 年7 月至1998 年11 月历任广州嘉利电器有限公司电器厂副厂长、公司销售领导小组成员;1998 年11 月至2003 年8 月历任TUV 南德(中国)广州分公司市场代表、市场营销 部经理;2013 年至2019 年期间,分别兼任广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广州电气装 备集团和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董事;2023 年9 月至今,任职美国UL 公司, 历任广州办事处首席代表、中国区高管。本人自2025 年10 月31 日起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 次董事会,因任职时间关系,本人应出席会议2 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亲自出席会议, 未发生缺席或者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 阅相关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积极参与讨 论,并基于客观、审慎思考对相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0 次。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亲自出席
缺席
委托出席董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召开董事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
(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吴卫宏 9 2 2 0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 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 次会议,因任职时间关系,本人在担任审 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了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财 务负责人的聘任、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
2、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 次会议,因任职时间关系,本人在担任战 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了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 次会议,因任职时间关系,本人在担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了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 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 能力。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6 次,因任职时间关系,本人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了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客观、 审慎地发表意见。
本年独立董事专门会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会议次数
议次数
6 1 1 0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还积极通 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 导的职能。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状况,并提 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25 年在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5 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的情况;
3、2025 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5 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2025 年在职期间,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2025 年10 月31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 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2025 年1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2025 年1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 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 存在的风险。本人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 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吴卫宏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卫宏(签字):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