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1025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陈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20人,代表股份641,682,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5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457,2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7人,代表股份184,404,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16人,代表股份19,057,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5,07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4人,代表股份3,981,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148,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5%;反对18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1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2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74%;反对1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弃权1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2%。
关联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常娜娜、尹杰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