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_公司公告_利仁科技: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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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6

001259证券简称:利仁科技公告编号:

2025-05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玲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黄玲艳女士简历

黄玲艳,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1月-2020年8月,就职于北京趣道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9月-2023年10月,就职于北京初见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行政人力资源高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玲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玲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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