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001267)_公司公告_汇绿生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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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30

股票代码:001267股票简称:汇绿生态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徐行国、顾军、刘鹏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因涉嫌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本报告书所述的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一)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如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因涉嫌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同意《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各中介机构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交易各方声明 ...... 1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2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2

目录 ...... 4

释义 ...... 9

一、一般释义 ...... 9

二、专业释义 ...... 11

重大事项提示 ...... 17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7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 19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 20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 22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3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4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 ...... 27

八、其他 ...... 32

重大风险提示 ...... 33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3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 35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 3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37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40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52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8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60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60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8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8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68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 77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7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 78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78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 79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81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 81

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说明 ...... 81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82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 82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 95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96

一、基本情况 ...... 96

二、历史沿革 ...... 96

三、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 110

四、产权及控制关系 ...... 112

五、下属子公司情况 ...... 113

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资产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15

七、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 133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160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 161

十、合法合规情况 ...... 164

十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增减资、股权转让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分析

十二、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及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 177

十三、出资瑕疵或影响其他合法存续的情况 ...... 177

十四、涉及有关报批事项 ...... 177

十五、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177第五节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 17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 179

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79

三、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 ...... 189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 189

第六节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190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 190

二、评估假设 ...... 193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 195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 204

五、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 225

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 225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 231

第七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33

一、《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 233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主要内容 ...... 243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50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 250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 252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号》规定的情形 ...... 253

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 254

五、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 255

六、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256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257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62

三、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 32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26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 330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 330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 334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38

一、同业竞争情况 ...... 338

二、关联交易情况 ...... 338

第十二节风险因素 ...... 352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52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 354

三、其他风险 ...... 357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 358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35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58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资产交易的情况 ...... 35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59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 359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63

七、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 363

八、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364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365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65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67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69

第十五节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 370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70

二、律师事务所 ...... 370

三、会计师事务所 ...... 370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71

第十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声明 ...... 372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72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74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37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7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77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378

一、备查文件 ...... 378

二、备查地点 ...... 37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汇绿生态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本报告书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钧恒科技、武汉钧恒、标的公司、被评估单位、评估对象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汇绿生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
交易对方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同信生态、徐行国、顾军、刘鹏
《购买资产协议》《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
紫钧光恒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钧恒科技全资子公司
湖北钧恒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钧恒科技全资子公司
智动飞扬武汉智动飞扬科技有限公司,钧恒科技全资子公司
信跃致武汉信跃致科技有限公司,钧恒科技参股公司
瑞芯光电深圳市瑞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钧恒科技参股公司
永力股份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云坤杭州紫光云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杭州云坤丰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润旗深圳润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聚合鹏飞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清紫泽源杭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斯瑞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
同信生态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华信股份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渡桥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百股份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
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信集团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股东
高科地产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汇绿园林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原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汇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绿泉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源泉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溪华信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水汇绿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汇绿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鄂州环境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系汇绿园林控股子公司
宁波汇宁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同协宁波市同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
灵哲投资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原名“上海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宁波汇贤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晟业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源宣投资宁波源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宁波川汇明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贝奋管理宁波贝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鑫安泰武汉鑫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
《重整计划》《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重组框架协议》《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与李晓明之重组框架协议》
重组方、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李晓明、宁波汇宁、宁波同协、李晓伟、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志宏、宁波鸿元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灵哲投资、宁波晟业、宁波汇贤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众联评估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评估基准日、审计基准日、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4220号)
备考审阅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0100013号)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275号)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EPC即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AIArtificialIntelligence,即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是智能学科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与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人工智能是十分广泛的科学,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专家系统、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
光引擎光通信系统中实现光信号转换的核心部件,一个整体的光学子系统,一般会由多个光器件组成,用于实现光信号的收发、传输和处理。光引擎通常由一个激光二极管和一个调制器组成,其中激光二极管负责产生激光,而调制器则将电信号转换为光信号
AOCActiveOpticalCables,有源光缆,主要由两个光收发器和一根光缆跳线组成,用于3-100m超短距传输
光模块实现光通信系统中光信号和电信号转换的核心部件,主要由光器件、功能电路和光接口等构成
CAGRCompoundAnnualGrowthRate,复合年均增长率,是一项投资在特定时期内的年度增长率
光通信以光波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输的通信方式
InfiniBand直译为“无限带宽”技术,缩写为IB,是一个用于高性能计算的计算机网络通信标准,它具有极高的吞吐量和极低的延迟,用于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的数据互连。InfiniBand也用作服务器与存储系统之间的直接或交换互连,以及存储系统之间的互连
EFLOPS算力指标,每秒浮点运算次数,是评估一台超级计算机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它代表了计算机在每秒钟能够执行的浮点运算次数
SoCSystemonChip,即系统级芯片,也有称片上系统,意指它是一个产品,是一个有专用目标的集成电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容
MCUMicrocontrollerUnit,即微控制单元,又称单片微型计算机或者单片机,是把中央处理器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A/D转换、UART、PLC、DMA等周边接口,甚至LCD驱动电路都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为不同的应用场合做不同组合控制
GPUgraphicsprocessingunit,即图形处理器,又称显示核心、视觉处理器、显示芯片,是一种专门在个人电脑、工作站、游戏机和一些移动设备(如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上做图像和图形相关运算工作的微处理器
LED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常用的发光器件,通过电子与空穴复合释放能量发光,它在照明领域应用广泛
5G5thGenerationMobileCommunicationTechnology,简称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是一种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和大连接特点的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技术,5G通讯设施是实现人机物互联的网络基础设施
6G即第六代移动通信标准,也被称为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可促进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的发展
IPv6InternetProtocolVersion6,互联网协议第6版的缩写,是互联网工程任务组设计的用于替代IPv4的下一代IP协议
光器件分为有源光器件和无源光器件。有源光器件是光通信系统中需要外加能源驱动工作的可以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或将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光电子器件,是光传输系统的心脏。无源光器件是不需要外加能源驱动工作的光电子器件
有源需要外加能源驱动工作
无源不需要外加能源驱动工作
TOSATransmittingOpticalSubassembly,即光发射组件,主要完成电信号转光信号
ROSAReceivingOpticalSubassembly,即光接收组件,主要作用就是将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通常由PIN或APD探测器、前置放大器及其它结构件构成
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路构成一个网络时,若其中某一电路中电流或电压发生变化,能影响到其他电路也发生类似的变
化,这种网络叫做耦合电路。耦合的作用就是把某一电路的能量输送(或转换)到其他的电路中去
VCSELVertical-CavitySurface-EmittingLaser,即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是一种半导体,其激光垂直于顶面射出,与一般用切开的独立芯片制程,激光由边缘射出的边射型激光有所不同。在制作的过程中,VCSEL比边射型激光多了许多优点。边射型激光需要在制作完成后才可进行测试。若一个边射型激光无法运作,不论是因为接触不良或者是物质成长的品质不好,都会浪费制作过程与物质加工的处理时间。然而VCSEL可以在制造的任何过程中,测试其品质并且作问题处理,因为VCSEL的激光是垂直于反应区射出,与边射型激光平行于反应区射出相反,所以可以同时有数万个VCSEL在一个三英寸大的砷镓芯片上被处理。短距离数据通信如高速以太网、数据中心内部的连接等
FPFabry-perot,即以FP腔为谐振腔,发出多纵模相干光的半导体发光器件。FP激光器主要用于低速率短距离传输,比如传输距离一般在20公里以内,速率一般在1.25G以内,FP激光器分为两种波长,1310nm/1550nm。FP在光模块中代表了一种特定类型的激光器结构,一些对成本较为敏感、对性能要求不是特别高的短距离光通信场景
DFBDistributed-Feedback-Laser,即是在FP激光器的基础上采用光栅滤光器件使器件只有一个纵模输出,一般也用2种波长1310nm、1550nm,分为制冷和无制冷,主要用于高速中长距离传输,传输距离一般在40公里以上。良好的波长稳定性,受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小,能保持较稳定的输出波长。广泛用于长途骨干网、城域网等需要高质量光信号传输的场景
EMLElectro-AbsorptionModulatedLaser,即电吸收调制激光器,是一种常用的通信与光纤通信中的光源器件,电吸收调制激光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电场和光场之间的相互作用,实现光场的调制
WDMWavelengthDivisionMultiplexing,波分复用,是将两种或多种不同波长的光载波信号(携带各种信息)在发送端经复用器(亦称合波器,Multiplexer)汇合在一起,并耦合到光线路的同一根光纤中进行传输的技术;在接收端,经解复用器(亦称分波器或称去复用器,Demultiplexer)将各种波长的光载波分离,然后由光接收机作进一步处理以恢复原信号。这种在同一根光纤中同时传输两个或众多不同波长光信号的技术,称为波分复用
CWDM低成本WDM传输技术,是一种面向城域网接入层的低成本WDM传输技术。从原理上讲,CWDM就是利用光复用器将不同波长的光信号复用至单根光纤进行传输,在链路的接收端,借助光解复用器将光纤中的混合信号分解为不同波长的信号,连接到相应的接收设备
DWDM密集波分复用,指的是一种光纤数据传输技术,这一技术利用激光的波长按照比特位并行传输或者字符串行传输方式在光纤内传送数据
SFPSmallFormPluggable,SFP根据GBIC接口进行设计,允许比GBIC更大的端口密度(主板边上每英寸的收发器数目),因此SFP也被称作“mini-GBIC”
SFP+SFP+是SFP的加强版,支持8Gbit/s光纤通道、10G以太网和光传输网络标准OTU2
XFPXFP(10GigabitSmallFormFactorPluggable)是一种可热插拔的,独立于通信协议的光学收发器
SFP28一种传输速率是25Gbps的光模块
QSFP+QSFP即四通道SFP接口(QSFP),QSFP是满足市场对更高密度的高速可插拔解决方案的一种接口。QSFP+作为QSFP的升级版,QSFP+是一种紧凑型热插拔的光模块,其传输速率可达40Gbps
QSFP28一种光收发模块,用于传输和接收100吉比特以太网(100GbE)信号,通常用于数据中心和电信网络中的高速互连
QSFP-DDQuadSmallFormFactorPluggable-DoubleDensity,双密度四通道SFP接口
OSFPOctalSmallFormfactorPluggable,八通道SFP接口
SNSerialNumber,即序列号,是用于标识电子产品的唯一数字或字母组合,通常用于产品的识别、防伪和保修服务。每个电子产品都有一个独特的SN序列号,以确保其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MESManufacturingExecutionSystem,即生产执行系统,MES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MNMES系统中与SN编号进行绑定生成的编码
烧录软件烧录软件是一种工具,主要用于将编写好的代码编译成机器语言,并通过特定的方式下载到单片机中
固件固件是指设备内部保存的设备“驱动程序”,通过固件,操作系统才能按照标准的设备驱动实现特定机器的运行动作
表面能表面能是恒温、恒压、恒组成情况下,可逆地增加物系表面积须对物质所做的非体积功。表面能的另一种定义是,表面粒子相对于内部粒子所多出的能量。表面能是创造物质表面时对分子间化学键破坏的度量
PCBProcessControlBlock,即印制电路板,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元器组件通过电路进行连接,起到导通和传输的作用,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
COBchiponboard,板上芯片封装,一种光器件的封装工艺
LPOLinear-drivePluggableOptics,即线性驱动可插拔光模块封装
上位机上位机是指可以直接发出操控命令的计算机
PID算法在过程控制中,按偏差的比例(P)、积分(I)和微分(D)进行控制的PID控制器(亦称PID调节器)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自动控制器。PID控制芯片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内置了PID控制器,可以实现对温度、压力、流量等物理量的精确控制
DC-block隔直器即直流隔断器,是一款能阻断直流电的无源器件,但不会影响射频信号的正常传输
DieBond固晶,通过胶体把晶片粘结在支架的指定区域,形成热通路或电通路,为后续的打线连接提供条件的工序
DAC

数模转换器,又称D/A转换器,简称DAC,它是把数字量转变成模拟的器件。D/A转换器基本上由4个部分组成,即

权电阻网络、运算放大器、基准电源和模拟开关。模数转换器中一般都要用到数模转换器,模数转换器即A/D转换器,简称ADC,它是把连续的模拟信号转变为离散的数字信号的器件
RFRadioFrequency,即射频,表示可以辐射到空间的电磁频率,频率范围从300KHz-30GHz之间
COC即环烯烃共聚物(CyclicOlefinCopolymer),是一种高性能的工程塑料,具有优异的透明性、高阻隔性、耐热性、耐化学性以及低吸水率等特点。COC材料在多个领域有广泛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光学、医疗、包装、电子器件等
WireBonding引线键合,一种使用细金属线,利用热、压力、超声波能量为使金属引线与基板焊盘紧密焊合,实现芯片与基板间的电气互连和芯片间的信息互通。在理想控制条件下,引线和基板间会发生电子共享或原子的相互扩散,从而使两种金属间实现原子量级上的键合
EMIElectromagneticInterference,即电磁干扰,是干扰电缆信号并降低信号完好性的电子噪音
PAD焊盘
TDR、S参数Timedomainreflectometry,即时域反射技术,是雷达探测技术的一种应用。早期主要应用于通讯行业中,用来检测通信电缆的断点位置,因此又称为“电缆探测仪”。TDR和S参数都是用于描述传输线或网络特性的测量工具,但它们在不同的频率域中应用,TDR测量的是时域中的反射和传输波形,而S参数则测量的是频域中的反射和传输特性
TIA跨阻放大器(TIA)是一种放大器,位于光模块中探测器的前端,用于将光学传感器(如光电二极管)的输出电流转换为电压
DCDirectCurrent,直流电,又称“恒流电”,恒定电流是直流电的一种,是大小和方向都不变的直流电
Gain增益,通常指的是光放大器输出信号功率与输入信号功率之比
EQEqualization,均衡是一种用于补偿信号在传输过程中产生的失真和损耗的技术
CDRClockandDataRecovery,即时钟数据恢复芯片,时钟数据恢复芯片的作用是在输入信号中提取时钟信号,并找出时钟信号和数据之间的相位关系,简单说就是恢复时钟。同时CDR还可以补偿信号在走线、连接器上的损失
PLCCPlasticLeadedChipCarrier,即带引线的塑料芯片载体,表面贴装型封装之一,外形呈正方形,32脚封装,引脚从封装的四个侧面引出,呈丁字形。采用PLCC封装可以使模块具备一定的性能和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应用场景
FTTXFiberToThex,“光纤到x”,为各种光纤通讯网络的总称,其中x代表光纤线路的目的地
CMOSComplementaryMetalOxideSemiconductor,即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是一种集成电路的设计工艺。可用来制作电脑电器的静态随机存取内存、微控制器、微处理器与其他数字逻辑电路系统,以及高级数码相机和X线图像传感器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

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112,700.00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主营业务以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其他(如为拟购买资产)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本次评估中,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

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万元)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交易价格(万元)其他说明
比例
钧恒科技2025年6月30日收益法230,600317.7249.00%112,700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
1彭开盛钧恒科技23.0000%股权13,225.0039,675.0052,900.00
2谢吉平钧恒科技13.6109%股权7,826.2723,478.8031,305.07
3陈照华钧恒科技3.9894%股权2,293.916,881.719,175.62
4同信生态钧恒科技2.4457%股权1,406.284,218.835,625.11
5徐行国钧恒科技2.3819%股权1,369.594,108.785,478.37
6顾军钧恒科技2.1063%股权1,211.123,633.374,844.49
7刘鹏钧恒科技1.4658%股权842.842,528.503,371.34
合计-28,175.0084,525.00--112,700.00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7.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上市公司拟发107,129,275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比例为12.0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支付对价对应的股份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
锁定期安排刘鹏、徐行国、顾军、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谢吉平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汇绿生态股份,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如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如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彭开盛、陈照华的锁定期及分批次解锁安排情况如下:

1、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如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以届时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结果为准,下同),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2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

2、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如标的公司在2026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且在2025年度及2026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高于该两年承诺净利润,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3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

3、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如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目标,或彭开盛、陈照华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涉及),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则彭开盛、陈照华可申请解锁的股份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100%-已补偿的股份(如涉及),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除上述解锁安排之外,因彭开盛系汇绿生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同时应当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汇绿生态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股份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交易对方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4,500.00万元(含84,500.00万元)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8,175.0033.34%
新建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5,500.0065.68%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825.000.98%
合计84,50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市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4,500.00万元(含84,5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未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最终确定。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
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光模块业务和园林业务,其中光模块业务主要包括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园林业务主要包括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

51.00%股权。标的公司专注于光模块行业已有10余年。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提升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方面的协同能力,强化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产业布局。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8,416.47万股。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10,712.93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9,129.40万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李晓明22,881.5129.1822,881.5125.67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14,535.4918.5414,535.4916.31
李晓伟3,949.735.043,949.734.43
李俊豪269.260.34269.260.30
金小川90.000.1190.000.10
彭开盛--5,028.525.64
谢吉平--2,975.773.34
陈照华--872.210.98
同信生态--534.710.60
徐行国--520.760.58
顾军--460.500.52
刘鹏--320.470.36
其他上市公司股东36,690.4846.7936,690.4841.17
合计78,416.47100.0089,129.40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晓明。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审众环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0100013号),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377,558.81378,831.030.34%274,447.12358,924.9430.78%
负债总额187,814.47215,909.7614.96%117,963.41200,208.6769.72%
所有者权益189,744.35162,921.27-14.14%156,483.71158,716.27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618.44162,550.593.79%156,144.96158,377.521.43%
营业收入69,584.0874,484.447.04%58,702.99125,323.52113.49%
营业利润5,803.726,838.3917.83%7,533.0011,419.2451.59%
利润总额5,805.366,840.0317.82%7,753.9911,569.9849.21%
净利润6,988.637,874.6512.68%6,566.3210,207.745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1.427,842.72109.06%6,530.1410,171.5655.76%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收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以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前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取得批准或核准前,本

次交易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如下:

(一)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二)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有)。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及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自2025年

日起至2025年

日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汇绿生态重新上市前获得的股份进行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524,93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41,64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683,29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按照上述计划实施减持行为,届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人/本公司暂无其他未执行完毕的汇绿生态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如进行减持,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董事(不含李晓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汇绿生态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暂无未执行完毕的汇绿生态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如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如下安排和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相应程序,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运用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股东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安排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摊薄情况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审众环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0100013号),并在不考虑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618.44162,550.593.79156,144.96158,377.52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1.427,842.72109.066,530.1410,171.5655.76
基本每股收益0.050.088777.350.080.115143.88
稀释每股收益0.050.088777.350.080.115043.81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将从0.08元/股增加至

0.1151元/股,2025年1-6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将从

0.05元/股增加至

0.0887元/股,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得以增强,不存在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优化需要一定时间,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未达预期,亦或是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指标仍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因此,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

(1)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对标的公司控制力及其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对标的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全面梳理、整合,稳步推进并实施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标的公司接入上市公司资源,实现快速发展。

)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相关措施出具了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均已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甲方)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彭开盛、陈照华(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就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约定如下:

(一)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期

业绩承诺期是指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交割完成日当年度),即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2、业绩承诺净利润数

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三个会计年度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为55,382万元。

“净利润”或“承诺净利润”或“实现净利润”均指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并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由于汇绿生态会计上确认合并而导致的相关折旧、摊销及减值。在计算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时,需剔除本次交易募投项目(年产

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项目)所产生的净利润。

3、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确定

汇绿生态应当于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予以确定。同时,汇绿生态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差额情况。

(二)业绩补偿及调整

、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如标的公司在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当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汇绿生态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汇绿生态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第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达到第一个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90%(含本数)以上,则汇绿生态豁免乙方履行第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90%(含本数)以上,则汇绿生态豁免乙方履行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的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三个会计年度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当按照前述公式之规定履行补偿义务。

业绩承诺期内各方应当就每一年度补偿的金额进行计算,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在个位数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

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2、股份补偿的调整在业绩承诺期内,汇绿生态如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为:

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配股或转增比例)。在业绩承诺期内,汇绿生态如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乙方应当就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返还予汇绿生态,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返还的现金股利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乙方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乙方当期补偿的股份数量。

(三)减值测试及股份补偿

、减值测试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日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汇绿生态年度报告公告日期间内,汇绿生态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时的评估值(即:本次交易作价112,700万元-承诺期最后一年期末时标的公司4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乙方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当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另行向汇绿生态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就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减值事项,乙方应当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汇绿生态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乙方因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乙方已补偿的现金总额)

乙方因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因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在个位数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

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超额业绩奖励

如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超过该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5,382万元,汇绿生态将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予以奖励,奖励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奖励金额=(三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5,382万元)×20%

以上奖励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112,700万元的20%。

1、业绩奖励对象的范围、确定方式

标的公司获得上述奖励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需为在标的公司任职三年以上的员工。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满后,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拟定奖励名单及分配方式等奖励方案,并报股东决定后方可实施。

2、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合理性

)设置业绩奖励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号》的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

本次交易中,业绩奖励总额不超过标的公司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该次交易作价的20%,符合相关规定。

)设置业绩奖励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利于稳定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激发标的公司

经营层员工发展业务的动力,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标的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绑定,有利于实现标的公司利润最大化,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相关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1)相关会计处理原则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职工薪酬》,该次超额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该项支付安排实质上是为了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列入职工薪酬核算。

)实际会计处理方式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期末,如果截至业绩承诺期内某一年末,累计实现的业绩已经超出了截至该年末为止的累计承诺业绩,则应根据截至该年末为止的累计超出金额,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计算出该部分累计超额利润对应的应支付超额业绩奖励,合并口径下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在业绩奖励支付日,上市公司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的约定对奖励对象进行支付,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业绩奖励以超额业绩为前提,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业绩奖励安排,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计提业绩奖励,将相应增加成本费用,进而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值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

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助于提高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其他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应据此做出投资决策。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或做出投资决策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汇绿生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重大不利事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或终止的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2025年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5,204.7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增值175,395.23万元,增值率为

317.72%。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和资源整合。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后续未能适应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未能充分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的整合风险。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甲方)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彭开盛、陈照华(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就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三个会计年度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为55,382万元。虽然《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但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出现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受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公司将通

过自筹或其他方式满足募投项目及支付现金对价等资金需求,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标的公司已掌握了光模块的批量生产能力,可快速依据客户不同需求,满足客户不同条件下使用的光模块产品,从而保证光模块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标的公司虽然已具备上述光模块的批量生产能力,也取得了一定的业绩,但规模仍相对较小。如若标的公司不能利用已具备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大力开拓市场,则可能因行业竞争加剧,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标的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光模块产品,其研发能力、设计能力以及满足客户要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如果未来全球经济衰退,国家宏观政策进行调整,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发展出现滞缓,将减少光模块产品需求,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62.83%、

58.79%及

71.22%。其中,前三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

50.00%,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或产品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如果标的公司难以在短期内开发具有一定需求规模的新客户,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对于下游部分客户的依赖程度较高,影响标的公司与客户的谈判力度和议价能力,进而影响到标的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四)境外客户稳定性的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部分主要客户为境外注册公司,标的公司主要向境外客

户在中国大陆保税区内设立的子公司销售产品。若未来因贸易政策、主要境外客户业务布局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标的公司无法及早预测并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将导致标的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及业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五)供应链稳定性的风险标的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光芯片、电芯片、跳线、模块板、结构件、透镜等,原材料主要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鉴于光模块产品对下游产品的性能具有较大影响,一旦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提供原材料,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标的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对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模块产品目前处于市场的快速发展期。从长期来看,随着技术、生产工艺的进步以及规模化生产的提升,现有同类型光模块产品的生产成本将持续降低,进而导致行业内现有产品售价有所下降。如果标的公司不能通过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来抵消价格下降的风险,或者无法持续推出新产品进行产品结构的升级,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七)技术风险光模块的技术含量较高,通常会涉及到光学、光电子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等多个技术领域,是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而形成的高新技术领域。随着光通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光通信器件产品的技术升级速度较快,整个产品的升级换代需要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才能保持其产品的技术领先。如果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不能及时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将导致研发产品无法市场化,标的公司产品将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做大做强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利好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

2024年

月,国务院新闻办就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举行发布会提出,对已经发行上市的,利用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工具,促进新质生产力的上市公司更好发展壮大。

202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落实相关精神,采取并购重组方式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厚股东回报。

、标的公司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钧恒科技主营业务为以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7电子器件制造-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属于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之“5.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

业之“1新一代信息技术”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之“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近年来,国家陆续密集出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政策,对完善我国光模块产业链、推动产品优化升级、改善竞争环境、促进下游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产业政策的赋能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在2024-2029年或将以22%的CAGR保持增长,2029年有望突破370亿美元;从中国市场来看,2024年中国光模块市场规模为

亿元左右,预计2025年将达到

亿元。未来,随着AI、数据中心的发展推动、光纤接入市场持续扩容、5G技术的推动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带动光通信市场的发展,都有助于光模块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

因此,标的公司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51.00%股权,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强化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产业布局,具体如下:

1、钧恒科技的核心管理团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光模块业务的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后钧恒科技的核心管理团队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将与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及发展策略保持高度的一致。光模块的研发和生产涉及多个学科的技术特性,要求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需要同时具备

跨学科的技术背景、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以及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高层次的技能水平。在产品研发、关键器件的加工和装配、产品质量的管控、市场开拓和客户维护等方面,均需要丰富经验的人员。因此,保持钧恒科技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与上市公司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光模块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

、随着光模块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钧恒科技需要投入一定规模资金来扩大产能,需要上市公司的充分支持

钧恒科技急需投入资金进一步扩大光模块产品的产能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但依靠自身融资能力无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51%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采取对其增资的方式,一是上市公司需要以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取增资资金,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盈利,二是增资会进一步稀释钧恒科技少数股东的权益,不利于对创始人团队股东的激励,三是如果上市公司增资同时要求少数股东同比例增资来保证双方持股比例都不被稀释,少数股东又无法解决增资资金的来源问题。因此,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100%股权后,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股权融资来获得钧恒科技扩大产能所需的资金投入,具备较充分的可行性。

、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钧恒科技专注于光模块行业已有10余年,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链,能够为客户提供规模化产品生产,亦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对高性能、高可靠性、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产品需求。因此,钧恒科技在光模块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通过本次交易,钧恒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

、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光模块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本次交易购买钧恒科技49%股权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钧恒科技的控制力,提升钧恒科技的经营管理效率,有助于上市公司将优势资源向光模块业务配置,进一步提升钧恒科技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在光模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4,500.00万元(含84,5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未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新建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标的公司定价方式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275号),截至2025年

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5,204.7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增值175,395.23万元,增值率

317.72%。本次交易作价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230,000.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钧恒科技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2,700.00万元。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中的28,175.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对象为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同信生态、徐行国、顾军、刘鹏等7名交易对方,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个交易日、

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11.068.85
前60个交易日9.867.89
前120个交易日9.527.62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支付对价对应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支付对价对应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1=P0/(1+N);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息(现金股利):

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前述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4、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275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5,204.7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增值175,395.23万元,增值率317.72%。本次交易作价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230,000.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钧恒科技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2,700.00万元。(

)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
1彭开盛钧恒科技23.0000%股权13,225.0039,675.0052,900.00
2谢吉平钧恒科技13.6109%股权7,826.2723,478.8031,305.07
3陈照华钧恒科技3.9894%股权2,293.916,881.719,175.62
4同信生态钧恒科技2.4457%股权1,406.284,218.835,625.11
5徐行国钧恒科技2.3819%股权1,369.594,108.785,478.37
6顾军钧恒科技2.1063%股权1,211.123,633.374,844.49
7刘鹏钧恒科技1.4658%股权842.842,528.503,371.34
合计-28,175.0084,525.00--112,700.00

5、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不足

股的余额由该交易对方无偿赠予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7.8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107,129,275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12.02%。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支付对价发行股份数量
1彭开盛39,675.0050,285,171
2谢吉平23,478.8029,757,671
3陈照华6,881.718,722,072
4同信生态4,218.835,347,062
5徐行国4,108.785,207,576
6顾军3,633.374,605,028
7刘鹏2,528.503,204,695
合计84,525.00107,129,275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支付对价对应的股份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

刘鹏、徐行国、顾军、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

谢吉平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汇绿生态股份,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如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如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

彭开盛、陈照华的锁定期及分批次解锁安排情况如下:

)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

个月如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以届时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结果为准,下同),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2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

(2)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如标的公司在2026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且在2025年度及2026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高于该两年承诺净利润,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3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

)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

个月如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目标,或彭开盛、陈照华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涉及),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

个月,则彭开盛、陈照华可申请解锁的股份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100%-已补偿的股份(如涉及),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

除上述解锁安排之外,因彭开盛系汇绿生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

期间同时应当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汇绿生态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股份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交易对方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甲方)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彭开盛、陈照华(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就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约定如下:

)业绩承诺

①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期是指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交割完成日当年度),即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②业绩承诺净利润数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三个会计年度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为55,382万元。

“净利润”或“承诺净利润”或“实现净利润”均指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并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由于汇绿生态会计上确认合并而导致的相关折旧、摊销及减值。在计算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时,需剔除本次交易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项目)所产生的净利润。

③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确定

汇绿生态应当于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情况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予以确定。同时,汇绿生态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差额情况。

)业绩补偿及调整

①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如标的公司在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当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汇绿生态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汇绿生态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第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达到第一个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90%(含本数)以上,则汇绿生态豁免乙方履行第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90%(含本数)以上,则汇绿生态豁免乙方履行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的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三个会计年度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当按照前述公式之规定履行补偿义务。

业绩承诺期内各方应当就每一年度补偿的金额进行计算,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

时,按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在个位数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1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②股份补偿的调整在业绩承诺期内,汇绿生态如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为:

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配股或转增比例)。在业绩承诺期内,汇绿生态如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乙方应当就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返还予汇绿生态,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返还的现金股利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乙方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乙方当期补偿的股份数量。

)减值测试及股份补偿

①减值测试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日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汇绿生态年度报告公告日期间内,汇绿生态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时的评估值(即:本次交易作价112,700万元-承诺期最后一年期末时标的公司4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乙方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当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另行向汇绿生态进行补偿。

②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就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减值事项,乙方应当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汇绿生态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乙方因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乙方已补偿的现金总额)

乙方因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因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在个位数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

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4)超额业绩奖励

如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超过该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5,382万元,汇绿生态将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予以奖励,奖励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奖励金额=(三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5,382万元)×20%

以上奖励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112,700万元的20%。

标的公司获得上述奖励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需为在标的公司任职三年以上的员工。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满后,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拟定奖励名单及分配方式等奖励方案,并报股东决定后方可实施。

、过渡期损益安排

对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下称“过渡期”)的损益安排如下: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交易对方各自应当补偿金额=标的公司亏损金额×交易对方于交割日之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登记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登记日后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市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及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4,500.00万元(含84,5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未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最终确定。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新建年产

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8,175.0028,175.0033.34%
2新建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6,886.3855,500.0065.68%
3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825.00825.000.98%
合计85,886.3884,500.00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10月,上市公司以5,00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384.62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35%的股权。2025年2月,上市公司以24,583.416万元认购钧恒科技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51%的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1月14日编制并公告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披露了前述交易事项,因此前述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根据标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49%交易价格指标选取标准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274,447.1239,900.64112,700.00112,700.0041.06
资产净额156,144.9613,874.88112,700.00112,700.0072.18
营业收入58,702.9932,644.06-32,644.0655.61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

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彭开盛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另外两名交易对方陈照华和刘鹏与彭开盛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三人在钧恒科技行使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方面根据彭开盛意见采取一致行动。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前述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晓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与前期各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本次交易与前期各次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情况2024年6月,上市公司出资1.95亿元收购钧恒科技30%股权;2024年10月,上市公司出资5,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

384.6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交易完成后持有钧恒科技35%的股权;2025年2月,上市公司出资24,583.416万元认购钧恒科技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51%的股权,取得控股权;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钧恒科技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与前期各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具体如下:

交易时间交易事项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协议签署情况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2024年6月上市公司出资1.95亿元收购钧恒科技30%股权汇绿生态近年来的战略为“稳主营+开发新领域”,在主营业务稳健的基础上,通过股权投资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尝试进入新技术、新材料等高科技领域,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及发展机会;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1新一代信息技术”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之“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需求参考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评估结果65,849万元,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65,000万元2024年5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2024年6月1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2024年6月,上市公司与聚合鹏飞、清紫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条款未对后续增资及收购事项进行约定2024年6月,上市公司与钧恒科技创始人股东彭开盛、陈照华、刘鹏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2025年、2026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4,500万元、5,500万元、6,800万元
2024年10月上市公司出资5,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384.6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钧恒科技持股比例增至35%随着ChatGPT开始在全球风靡,AI行业对光模块的需求爆发,钧恒科技订单增加存在短期现金流短缺的情况;由于上市公司当时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银行授信充沛,可以适当地在资金上给予钧恒科技一定支持参考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评估结果65,849万元,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65,000万元2024年9月2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0月15日,上市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9月,上市公司与钧恒科技及其股东签署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该协议条款未对后续增资及收购事项进行约定/
2025年2月上市公司出资24,583.416万元2024年10月初,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三季度财务报表,其2024年1-9月实现的参考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2024年12月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2024年12月,上市公司与钧/
认购钧恒科技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钧恒科技持股比例增至51%净利润已基本达到上市公司2024年6月收购标的公司30%股权时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约定的2024年全年承诺净利润4,500万元的水平,业绩大幅好于预期;2024年11月中旬,上市公司基于会计师初步审计结果,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钧恒科技的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尽职调查情况,判断增资并控股钧恒科技可行基准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评估结果66,066万元,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66,000万元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2月5日,上市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恒科技及其股东签署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该协议条款未对后续收购事项进行约定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对钧恒科技持股比例增至100%AI集群应用对以太网光收发器的强劲需求,以及云服务厂商对其密集波分复用(DWDM)网络的升级带动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持续提升;2024年度、2025年1-6月钧恒科技业绩大幅好于前次评估预期,其中2025年上半年钧恒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已与2024年全年相当;本次交易完成后,钧恒科技的核心管理团队将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有利于保持钧恒科技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以及与上市公司发展目标的一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光模块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参考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评估结果230,600万元,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230,000万元2025年7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9月29日,上市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且不以前期各次交易为前提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钧恒科技创始人股东彭开盛、陈照华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6年、202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同时还对减值测试及股份补偿进行了约定

综上,本次交易与前期各次交易的交易背景有所差异;本次交易与前期各次交易均由上市公司分别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相关协议均为独立签署;本次交易与前期各次交易均由上市公司分别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独立决策,相关决议内容互相独立。

2、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相关规定: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与前期各次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程序、协议签署情况,各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2024年6月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30%的股权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2024年10月认购标的公司384.62万元注册资本签署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及2025年2月认购标的公司1,862.38万元注册资本签署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未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约定,本次交易亦不以前述各次交易为前提条件,上市公司各次交易相关协议均系独立签署。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基于当时的交易背景、商业目的分别进行审议,各次交易均为独立考虑、独立决策。因此,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第一项“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以及第三项“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的认定标准。

上市公司2024年6月收购标的公司30%股权后,采用权益法核算,获得了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了上市公司获得新的利润增长及发展机会的目的。上市公司认缴标的公司新增的384.62万元注册资后,解决了标的公司短期的资金需求,支持了标的公司业务发展。上市公司前次认购钧恒科技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并取得其控股权后,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收入和利润规模,提升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同时标的公司创始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有利于保持钧恒科技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以及与上市公司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因此,各次交易的商业结果相互独立,并非各次交易整体才能构成一项商业结果,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第二项“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的认定标准。

此外,各次交易定价均参考了众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因此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第四项“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的认定标准。

综上,前期各次交易与本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4、彭开盛前次参与增资、本次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购买其持有的钧恒科技23%的股权不存在利益输送

(1)本次交易与前次交易作价均参考相关评估结果

各次交易定价均参考了众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估值差异具有合理性,估值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十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增减资、股权转让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分析”,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本次交易与前次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

2025年2月增资背景:为解决钧恒科技订单增加存在短期现金流短缺的情况,上市公司和彭开盛分别出资24,583.416万元、1,320.66万元认购钧恒科技1,862.38万元、100.0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该次交易中,彭开盛同意上市公司提出的增资方案,但为避免其持股比例过度稀释,提出与上市公司同时参与该次增资。

本次交易背景:钧恒科技急需投入资金进一步扩大光模块产品的产能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但依靠自身融资能力无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51%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采取对其增资的方式,一是上市公司需要以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取增资资金,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盈利,二是增资会进一步稀释钧恒科技少数股东的权益,不利于对创始人团队股东的激励,三

是如果上市公司增资同时要求少数股东同比例增资来保证双方持股比例都不被稀释,少数股东又无法解决增资资金的来源问题。因此,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剩余股权,同时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股权融资来获得钧恒科技扩大产能所需的资金投入,具备较充分的可行性。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光模块业务和园林业务,其中光模块业务主要包括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园林业务主要包括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51.00%股权。标的公司专注于光模块行业已有10余年。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提升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方面的协同能力,强化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产业布局。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8,416.47万股。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10,712.93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9,129.40万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李晓明22,881.5129.1822,881.5125.67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14,535.4918.5414,535.4916.31
李晓伟3,949.735.043,949.734.43
李俊豪269.260.34269.260.30
金小川90.000.1190.000.10
彭开盛--5,028.525.64
谢吉平--2,975.773.34
陈照华--872.210.98
同信生态--534.710.60
徐行国--520.760.58
顾军--460.500.52
刘鹏--320.470.36
其他上市公司股东36,690.4846.7936,690.4841.17
合计78,416.47100.0089,129.40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晓明。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审众环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0100013号),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377,558.81378,831.030.34%274,447.12358,924.9430.78%
负债总额187,814.47215,909.7614.96%117,963.41200,208.6769.72%
所有者权益189,744.35162,921.27-14.14%156,483.71158,716.27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618.44162,550.593.79%156,144.96158,377.521.43%
营业收入69,584.0874,484.447.04%58,702.99125,323.52113.49%
营业利润5,803.726,838.3917.83%7,533.0011,419.2451.59%
利润总额5,805.366,840.0317.82%7,753.9911,569.9849.21%
净利润6,988.637,874.6512.68%6,566.3210,207.745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1.427,842.72109.06%6,530.1410,171.5655.76%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7名交易

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收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以进一步提升。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汇绿生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重组实施前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前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取得批准或核准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如下: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有)。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方内容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上市公司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
性的声明与承诺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三、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本人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三、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因涉嫌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上市公司一、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二、本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所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除已公开披露的重大诉讼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二、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泄露本次内幕交易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上市公司一、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三、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
实际损失。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三、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不含李晓明)、高级管理人员自汇绿生态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暂无未执行完毕的汇绿生态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如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本人承诺上市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日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七、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方内容
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晓伟、李俊豪自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汇绿生态重新上市前获得的股份进行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524,93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41,64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683,29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按照上述计划实施减持行为,届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人/本公司暂无其他未执行完毕的汇绿生态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如进行减持,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一、本人/本企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自本人/本企业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日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人/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
晓伟、李俊豪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晓伟、李俊豪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3、保证本人/本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人/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本企业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三、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人/本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人/本企业不会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四、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人/本企业及/或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2、保证履行本人/本企业作出的同业竞争承诺;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晓伟、李俊豪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新增同业竞争;三、若因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晓伟、李俊豪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二、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人/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本企业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晓伟、李俊豪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承诺遵守并促使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规范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关于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晓伟、李俊豪一、本人/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三、本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李晓伟、李俊豪一、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二、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五、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六、本人/本企业按时履行承诺,不存在不规范履行承诺、违背承诺或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方内容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同信生态及其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彭开盛、谢吉平、陈照一、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华、徐行国、顾军、刘鹏三、如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因涉嫌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同信生态及其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徐行国、顾军、刘鹏一、本人/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三、本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同信生态及其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徐行国、顾军、刘鹏一、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二、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本人/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五、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六、本企业/本人按时履行承诺,不存在不规范履行承诺、违背承诺或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清晰完整的承诺同信生态、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徐行国、顾军、刘鹏一、本人/本企业持有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下称“标的资产”)合法、完整且权属清晰,标的资产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二、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三、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存在以标的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承诺人持有的标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四、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同信生态、徐行国、顾军、刘鹏一、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三、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股份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则本人/本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彭开盛、陈照华一、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如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以届时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结果为准,下同),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2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二、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如标的公司在2026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且在2025年度及2026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高于该两年承诺净利润,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3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三、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如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目标,或彭开盛、陈照华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涉及),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则彭开盛、陈照华可申请解锁的股份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100%-已补偿的股份(如涉及),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除上述解锁安排之外,因彭开盛系汇绿生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同时应当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汇绿生态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股份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交易对方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谢吉平一、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如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如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人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三、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股份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则本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方内容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钧恒科技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三、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泄露本次内幕交易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钧恒科技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三、本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钧恒科技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二、本人/本企业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所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除已公开披露的重大诉讼之外,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标的公司股东出资及资产权属情况的承诺钧恒科技一、本公司股东已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本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二、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除重组报告书中已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资产不存在其他质押、担保、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对本公司进行增资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三、本公司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本公司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四、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资产新增设置质押、担保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iLyuEcologicalTechnologyGroups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840339L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股票简称汇绿生态证券代码001267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资本78,416.4678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0年1月29日
重新上市日期2021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青年路556号(青洲盛汇)房开大厦37层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
公司网址https://huilyu.cn/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传真027-83641351
电子信箱HuiLyu@cnhlyl.com
所属行业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总部管理;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设立及首次上市前股本变动情况

、1990年设立公司的前身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公司系依据武汉市体改委于1989年

日出具的武体改[1989]30号文《市体改委关于组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的函复》,通过改组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设立时的名称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日期为1990年1月29日,设立时的股本总额2,419.20万股,其中按账面经营性资产净值折为国家股1,168.20万股,向社会公开发行个人股1,251.00万股。

2、1992年增资1992年6月,依据武汉市体改委于1992年2月25日出具的武体改[1992]123号文《市体改委关于同意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函复》,六百股份实施了增资扩股,向社会法人单位发行股票1,845.00万股。增资扩股后,六百股份股本总额变更为4,264.20万股,其中,国家股1,168.20万股,社会法人股1,845.00万股,个人股1,251.00万股。同时,六百股份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993年增资1993年9月,根据武汉市体改委于1993年9月12日出具的武体改[1993]168号文《市体改委关于同意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折股及调整股本结构的批复》,六百股份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并经江汉区国资办确认折为737.80万股,列入国家股。因此,六百股份股本总额变更为5,002.00万股,其中,国家股1,906.00万股,社会法人股1,845.00万股,个人股1,251.00万股。

4、1997年重新注册登记依据武汉市体改委于1996年10月28日出具的武体改[1996]106号文《市体改委关于同意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的批复》,六百股份进行了重新注册登记,设立方式为募集(定向)方式设立,股本总额仍为5,002.00万股,其中,国家股1,906.00万股,法人股1,845.00万股,个人股1,251.00万股。1997年3月,六百股份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首次上市情况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9月3日签发证监发字[1997]434号《关于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批复》,同意六百股份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确认股本总额为5,002.00万股,其中国家持有1,906.00万股,法人持有

1,845.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1,251.00万股,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社会公众持有股份。

1997年11月3日,六百股份的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本总额为5,002.00万股,其中可流通股份为1,244.774万股(可流通股份全部为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六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共计6.226万股暂不流通),证券简称“六渡桥”,证券代码“0765”。

(三)暂停上市前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8年分配股利

1998年4月14日,六渡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1997年末股份总数5,00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共送红股2,000.80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六渡桥的股份总数增至7,002.80万股。

2、1999年分配股利

1999年3月2日,六渡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末股份总数7,00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共送红股2,801.12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六渡桥的股份总数增至9,803.92万股。

3、2000年分配股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0年3月30日,六渡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1999年末股份总数9,803.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共送红股2,941.18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股本1,960.78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六渡桥的股份总数增至14,705.88万股。

同时,六渡桥更名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华信股份”。

4、2000年配股

2000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签发证监公司字[2000]184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同意华信股份配售925.21万股普

通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847.66万股,配股完成后,华信股份的股份总数增至15,553.54万股。

5、2001年分配股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01年9月23日,华信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股份总数15,553.5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共送红股777.68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5股,共转增股本8,554.45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华信股份的股份总数增至24,885.67万股。

(四)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情况

1、2004年暂停上市根据华信股份2002年对前期差错更正调整后的年度报告及2003年度报告的披露,2001年至2003年度华信股份的净利润分别为-2,528.76万元、-28,266.61万元和-18,729.99万元,连续三年亏损。

深交所于2004年3月18日作出深证上[2004]8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华信股份股票自2004年3月22日起暂停上市。

2、2005年终止上市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转让

2004年9月7日,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根据华信股份2004年度报告的披露,2004年华信股份的净利润为-5,069.25万元,仍为亏损。华信股份的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深交所核准。

深交所于2005年6月30日作出深证上[2005]61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华信股份股票自2005年7月4日起终止上市。

2005年9月5日,华信股份股票开始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转让,证券简称“华信3”,证券代码“400038”。

(五)终止上市后历次主要股权变动情况

1、2007年股份司法拍卖2007年9月25日,武汉华晨拍卖有限公司对华信集团所持华信股份9,145.14万股国有法人股进行了拍卖。根据拍卖结果,高科地产取得其中7,216.94万股(占总股本的29.00%);武汉豪圣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其中1,928.20万股(占总股本的7.75%)。2008年4月15日,湖北省国资委签发鄂国资产权[2008]113号文《省国资委关于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被人民法院拍卖后股权性质界定的批复》,确认华信集团所持华信股份的9,145.14万股国有法人股被依法拍卖后,股权性质界定为非国有股。

2、2008年至2010年间的股份转让2008年6月,武汉豪圣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华信股份1,928.20万股(占总股本的7.75%)转让给张小鹏。

2009年10月,高科地产将所持华信股份32.01万股(占总股本的0.13%)转让给李鸿跃。2010年5月,高科地产和张小鹏分别与刘毅和刘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高科地产将其持有的华信股份7,184.93万股(占总股本的28.87%)转让给刘毅,张小鹏将其持有的华信股份1,928.20万股(占总股本的7.75%)转让给刘创。

3、2015年破产重整及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8月28日、29日,债权人张玉民、武汉鑫安泰分别以华信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武汉中院申请对华信股份进行重整。2014年10月29日,武汉中院作出(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预)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华信股份的重整申请。

2014年12月12日,武汉中院作出(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华信股份《重整计划》,终止华信股份重整程序。《重整计划》主要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及经营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的方案及各方具体商务谈判情况,华信股份、管理人与李晓明于2015年3月6日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约定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作为重组方有条件受让华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无偿让渡的11,585.61万股非流通股。根据《重组框架协议》的总体约定,华信股份重组方于2015年3月24日签署了《股份注入协议》,约定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将汇绿园林

14.5280%的股份注入华信股份,该股份已于2015年3月30日实际过户完毕。

2015年4月25日,武汉中院作出(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3-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15年破产重整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华信股份的股本总额仍为24,885.67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178,240,20571.62
流通股70,616,44728.38
合计248,856,652100.00

、201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15年

日,华信股份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组方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赠予协议>的议案》,华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如下:(

)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华信股份非流通股股份占其合计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的比例向华信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股赠予

2.5

股华信股份股票,共计1,765.43万股;(

)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汇绿园林

12.8233%的股份赠予华信股份。2016年

日,股转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6]2657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动确认的函》,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申报文件予以确认。

2016年

日,华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华信股份原24,885.67万股的结构变更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0,585,9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270,748
合计248,856,652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为解决华信股份原控股股东拖欠公司债务的问题并增强华信股份的持续盈利能力,华信股份与重组方(即汇绿园林全体股东)于2015年

日签署了《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补偿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2015年

日签订上述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重组方将汇绿园林

16.0766%的股份赠予华信股份以解决华信集团及其关联方拖欠华信股份16,410.23万元的债务,且华信股份拟发行股份购买重组方所持汇绿园林

56.5721%的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共涉及汇绿园林

72.6487%的股份。2016年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272号《关于核准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华信股份向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发行451,143,348股股票用于购买汇绿园林

56.5721%股权。2016年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6JNA40026号《验资报告》,截至当日,华信股份已收到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45,114.3348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实收资本70,000.00万元。2016年

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2016年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华信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11,729,25287.39
无限售条件股份88,270,74812.61
合计700,000,000100.00

(六)重新上市的情况深交所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822号),同意公司股票在深交所重新上市交易。

汇绿生态股票自2021年11月17日在深交所重新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汇绿生态”,证券代码“001267”。

(七)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4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4.6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4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77,544.64万股。2022年9月,中审众环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新增注册资本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10056号)。

(八)2023年员工股权激励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授予42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员工股权激励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77,967.14万股。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10万股。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公司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由77,967.14万股变更为77,957.14万股。

(九)2025年员工股权激励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27万股变更为46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5人。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46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员工股权激励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78,416.47万股。

(十)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李晓明22,881.5129.18
2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14,535.4918.54
3李晓伟3,949.735.04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成长736.940.94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苏颜翔650.000.83
6王为军630.840.80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14.840.78
8王忠伟572.570.73
9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太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51.130.70
10谷德力501.110.64
合计45,624.1658.18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晓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动。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公司分别以收购股权和增资入股的方式取得了标的公司51%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取得方式交易价格审批程序
2024年6月收购30%股权19,500万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10月认购384.6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增至35%5,000万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2月认购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增至51%24,583.416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表外,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与钧恒科技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作为双方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双方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亿元,上市公司投资比例为70%,上市公司计划投资金额为1.4亿元。

鉴于上述四次交易系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交易金额已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已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2025年

日,李晓明直接持有公司

29.1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持有宁波汇宁54.6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宁波汇宁,宁波汇宁持有公司

18.54%的股份;李晓明一致行动人李晓伟直接持有公司

5.04%的股份,李晓明一致行动人李俊豪直接持有公司0.34%的股份,李晓明一致行动人金小川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份。因此李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3.21%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简历如下:

李晓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汇绿园林创始人之一,历任汇绿生态总经理、汇绿园林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宁波汇宁执行董事。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晓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动。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光模块业务和园林业务,其中光模块业务主要包括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园林业务主要包括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51.00%的股权,取得了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6,620.53万元,净利润为6,966.90万元,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为1,379.91万元。2025年随着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发展。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主要资产负债表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4,447.12249,099.30258,739.09
负债总额117,963.4197,135.96108,768.58
所有者权益合计156,483.71151,963.34149,970.5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6,144.96151,654.78149,687.44

注: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对2022年数据进行调整,本报告书上市公司2022年数据取自2023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利润表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58,702.9968,483.6061,106.68
营业利润7,533.007,279.797,473.02
利润总额7,753.997,327.397,418.84
净利润6,566.325,761.385,833.3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30.145,735.895,845.55

(三)主要现金流量表数据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62.786,498.6717,507.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66.8412,112.56-27,96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26.26-16,476.8515,386.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22.042,134.814,934.27

(四)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50.08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50.060.06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80.07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90.060.06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10.08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70.070.07

、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42.98%38.99%42.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72%1.61%0.88%
流动比率(倍)2.072.702.15
速动比率(倍)1.872.461.96
毛利率26.57%25.20%29.12%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为: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上述指标计算公式适用于本报告书全文。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说明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一)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713380277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1,958.798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107号汇亚国际7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成立日期1999-01-26
营业期限1999-01-26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专业设计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光污染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植物园管理服务;森林公园管理;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人工造林;对外承包工程;土地整治服务;园艺产品种植;水生植物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公路管理与养护;河道采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进出口;草种生产经营;草种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历史沿革(

)1999年

月,有限公司设立1999年1月,同信生态设立。设立时公司名称为奉化市金峨花木有限公司,

由金峨村村民委员会、周康健、周中元、周存忠、周君其共同以花卉苗木等实物出资设立,奉化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实物出资出具了“奉会评字(1999)

号”《评估报告》,经评估,奉化市金峨花木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金峨村村民委员会50.0062.50
2周康健9.0011.25
3周中元7.008.75
4周存忠7.008.75
5周君其7.008.75
合计80.00100.00

注:因金峨村村民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后续由奉化市白杜乡金峨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金峨村经济合作社”)持股。

)2000年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0年9月,周中元、周存忠、周君其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金峨村经济合作社,周康健将其持有

万元股权转让给金峨村经济合作社,同时公司更名为奉化市金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金峨村经济合作社72.0090.00
2周康健8.0010.00
合计80.00100.00

)2001年

月,第一次增资至

万元2001年2月,金峨村经济合作社以实物和现金的方式对奉化市金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万元,其中实物增资为

万元经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现金增资为150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金峨村经济合作社492.0098.40
2周康健8.001.60
合计500.00100.00

(4)2005年10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05年

月,金峨村经济合作社将其所持有的

8.4%股权转让给周康健。本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金峨村经济合作社450.0090.00
2周康健50.0010
合计500.00100.00

注1:经奉化市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证明,由于乡镇合并,奉化市白杜乡金峨村经济合作社更名为奉化市西坞街道金峨村经济合作社。

注2:2003年1月,奉化市金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市金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06年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3月,金峨村经济合作社、周康健将其所持有的宁波市金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胡林华、张建国、葛华、杨明道。本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胡林华210.0042.00
2张建国200.0040.00
3葛华45.009.00
4杨明道45.009.00
合计500.00100.00

)2006年

月,第二次增资至2,000万元

2006年12月,宁波市金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胡林华出资630万元、张建国出资600万元、葛华和杨明道分别出资135万元,同时更名为宁波市金峨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峨园林”)。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胡林华840.0042.00
2张建国800.0040.00
3葛华180.009.00
4杨明道180.009.00
合计2,000.00100.00

(7)2010年9月,第三次增资至4,060万元2010年

月,金峨园林增加注册资本至4,06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060万元由张建国出资。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胡林华840.0020.69
2张建国2860.0070.45
3葛华180.004.43
4杨明道180.004.43
合计4,060.00100.00

)2011年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11年9月,胡林华、葛华、杨明道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张建国,同时公司更名为浙江同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建国4,060.00100.00
合计4,060.00100.00

(9)2011年12月,第四次增资至6,060万元2011年

月,浙江同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6,06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张建国出资1,697万元,张璐娜出资303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建国5,757.0095.00
2张璐娜303.005.00
合计6,060.00100.00

)2013年

月,第五次增资至8,060万元2013年6月,浙江同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8,06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张建国出资1,900万元,张璐娜出资

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建国7,657.0095.00
2张璐娜403.005.00
合计8,060.00100.00

(11)2016年2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6年

月,浙江同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2015年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0,693,277.52元进行股改,按照1.3734:1的比例折合股份8,060万股。本次股改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建国7,657.0095.00
2张璐娜403.005.00
合计8,060.00100.00

)2017年

月,第六次增资至11,060.00万元2017年5月,浙江同信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由8,060.00万元增加至11,06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建国10,507.0095.00
2张璐娜553.005.00
合计11,060.00100.00

(13)2017年7月,第七次增资至11,068.80万元

2017年7月,浙江同信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由11,060.00万元增加至11,068.80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建国10,515.3695.00
2张璐娜553.445.00
合计11,068.80100.00

注:2018年6月,浙江同信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同信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2019年3月,股份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公司

2019年

月,同信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类型整体由股份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公司。

本次整体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建国10,515.3695.00
2张璐娜553.445.00
合计11,068.80100.00

)2019年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9年3月,张建国、张璐娜与宁波市皓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投资合同》,约定张建国、张璐娜以其所持有的同信生态的股权分别以10,450万元、550万元作价出资到宁波市皓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宁波市皓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068.80100.00
合计11,068.80100.00

(16)2019年10月,第八次增资至11,958.80万元2019年

月,同信生态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万元,本次转增后

注册资本由11,068.80万元增加至11,958.80万元。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宁波市皓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958.80100.00
合计11,958.80100.00

3、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同信生态实际控制人为张建国,股权结构如下:

4、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最近三年,同信生态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同信生态主要经营市政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养护,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同信生态2023年、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末/2024年度2023年末/2023年度
资产总额745,509,771.32793,937,396.56
负债总额442,648,140.47491,753,622.80
净资产302,861,630.85302,183,773.76
营业收入208,827,324.24317,746,657.46
净利润1,811,102.6016,380,731.08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宁波吾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申报字【2025】第025号”《审计报告》,下同。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①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92,233,871.26
非流动资产53,275,900.06
总资产745,509,771.32
流动负债442,648,140.47
非流动负债-
总负债442,648,140.47
所有者权益302,861,630.85

②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208,827,324.24
利润总额2,916,363.86
净利润1,811,102.60

③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56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06,076.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5,761.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327,747.80

7、下属企业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钧恒科技外,同信生态投资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宁波市桓宇园林苗木有限公司1,955.40100.00%花卉、苗木的种植、批发;园林工程施工;农业技术的研发、推广;农田排灌、病虫害防治、花卉苗木繁育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及备案情况同信生态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其资产不存在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的情形,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二)彭开盛

、基本情况

姓名彭开盛
曾用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0102197602******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大学园路******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大学园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产权关系
2022年1月1日至今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股23.00%
2024年10月5日至今汇绿生态董事、副总经理

(三)谢吉平

1、基本情况

姓名谢吉平
曾用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103197601******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祝舜路******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祝舜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产权关系
2022年1月1日至今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70%
2022年1月1日至今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60%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航电中和山东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间接持股38.48%
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持股13.61%

(四)陈照华

1、基本情况

姓名陈照华
曾用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421197710******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产权关系
2022年1月1日至今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股3.99%

(五)徐行国

、基本情况

姓名徐行国
曾用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06196712******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产权关系
2022年1月1日至今宁波市水上貂渔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股55.00%

(六)顾军

1、基本情况

姓名顾军
曾用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03197202******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产权关系
2022年1月1日至今宁波市承宇贸易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间接持股80.00%
2022年1月1日至今宁波声宇贸易有限公司经理、董事持股80.00%

(七)刘鹏

1、基本情况

姓名刘鹏
曾用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2324198202******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高新四路******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高新四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产权关系
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持股1.47%
2022年1月1日至今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股1.47%
2022年1月1日至今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间接持股1.47%

(八)其他事项说明

、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处罚的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交易对方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彭开盛、陈照华、刘鹏分别于2021年

日、2024年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三人在钧恒科技行使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方面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各方意见存在分歧时,以彭开盛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止。因此彭开盛、陈照华、刘鹏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

51.00%的股权,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岩、严琦同时担任钧恒科技的董事,钧恒科技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开盛同时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穿透核查

本次交易对方穿透后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东最终穿透人数(名)
1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3
2彭开盛自然人1
3谢吉平自然人1
4陈照华自然人1
5徐行国自然人1
6顾军自然人1
7刘鹏自然人1
合计9

综上,本次交易对方穿透后的股东人数不存在穿透计算后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5楼南面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5楼南面
法定代表人彭开盛
注册资本7,347.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5200621X4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光通信产品(专营除外)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化控制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2012年

月,钧恒科技设立钧恒科技设立于2012年8月,是由彭开盛、陈照华、刘鹏、陈文君、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2012年8月7日,钧恒科技取得了由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钧恒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106.00货币53.00
2彭开盛28.00货币14.00
3陈照华28.00货币14.00
4刘鹏20.00货币10.00
5陈文君18.00货币9.00
合计200.00-100.00

(二)2014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14年

日,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与彭开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钧恒科技33.00%的股权(对应66.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彭开盛。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

66.00万元。2014年8月18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14年

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94.00货币47.00
2陈照华28.00货币14.00
3刘鹏20.00货币10.00
4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40.00货币20.00
5陈文君18.00货币9.00
合计200.00-100.00

(三)2014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14年9月1日,钧恒科技的全体股东与钧恒科技、永力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彭开盛将其持有钧恒科技24.50%的股权(对应49.00万元出资额)以1,225.00万元价格转让给永力股份,陈照华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4.00%的股权(对应8.00万元出资额)以2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永力股份,刘鹏将其持有钧恒科技1.50%的股权(对应3.00万元出资额)以75.00万元价格转让给永力股份,陈文君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1.00%的股权(对应

2.00万元出资额)以

5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永力股份,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钧恒科技3.00%的股权(对应

6.00万元出资额)以

15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永力股份。2014年9月2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14年11月5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00货币34.00
2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34.00货币17.00
3彭开盛45.00货币22.50
4陈照华20.00货币10.00
5刘鹏17.00货币8.50
6陈文君16.00货币8.00
合计200.00-100.00

(四)2017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暨增资至1,000万元

、陈文君与彭开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文君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8.00%的股权(对应16.00万元出资额)以94.5739万元价格转让给彭开盛。同日,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17.00%的股权(对应

34.00万元出资额)以200.9696万元价格转让给王德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00货币34.00
2彭开盛61.00货币30.50
3王德丰34.00货币17.00
4陈照华20.00货币10.00
5刘鹏17.00货币8.50
合计200.00-100.00

2、2017年4月10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决议:约定:彭开盛出资90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新增的

56.25万元注册资本,陈照华出资

10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新增的6.25万元注册资本。钧恒科技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62.50万元。本次增资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117.25货币44.67
2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00货币25.90
3王德丰34.00货币12.95
4陈照华26.25货币10.00
5刘鹏17.00货币6.48
合计262.50-100.00

、2017年

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约定: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共计

737.50万元向钧恒科技增资。钧恒科技注册资本由

262.5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446.70货币44.67
2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9.00货币25.90
3王德丰129.50货币12.95
4陈照华100.00货币10.00
5刘鹏64.80货币6.48
合计1,000.00-100.00

2017年5月4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五)2017年10月,第四次股权转让暨增资至1,200万元

1、金信诺与永力股份、王德丰、钧恒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永力股份将其持有钧恒科技7.90%的股权(对应79.00万元出资额)以1,185.00万元、王德丰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12.95%的股权(对应

129.50万元出资额)以1,942.50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金信诺。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446.70货币44.67
2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8.50货币20.85
3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00货币18.00
4陈照华100.00货币10.00
5刘鹏64.80货币6.48
合计1,000.00-100.00

2、金信诺与彭开盛、陈照华、刘鹏、永力股份、钧恒科技签署《增资协议书》,约定:金信诺以3,000.00万元价格对钧恒科技进行增资,其中,

200.0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446.70货币37.23
2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8.50货币34.04
3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00货币15.00
4陈照华100.00货币8.33
5刘鹏64.80货币5.40
合计1,200.00-100.00

2017年

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

2017年

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六)2019年7月,第五次股权转让深圳润旗与陈照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照华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0.83%的股权(对应

9.96万出资额)以

149.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润旗。2018年4月8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19年7月2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446.70货币37.23
2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8.50货币34.04
3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00货币15.00
4陈照华90.04货币7.50
5刘鹏64.80货币5.40
6深圳润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96货币0.83
合计1,200.00-100.00

(七)2021年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20年12月30日,杭州云坤与金信诺、彭开盛、陈照华、刘鹏、钧恒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信诺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34.04%的股权(对应

408.50万元出资额)以8,510.425万元价格转让给杭州云坤。

同日,深圳润旗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0.83%的股权(对应

9.96万元出资额)以

207.50万元价格转让给彭开盛。

2020年

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1年2月5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456.66货币38.06
2杭州紫光云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50货币34.04
3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00货币15.00
4陈照华90.04货币7.50
5刘鹏64.80货币5.40
合计1,200.00-100.00

(八)2023年1月,第七次股权转让暨增资至1,536万元2022年

月,钧恒科技及其股东与聚合鹏飞、清紫泽源签署《投资协议》,约定:(1)永力股份将其持有钧恒科技5.40%的股权(对应64.80万元出资额)以1,350.00万元价格转让给聚合鹏飞,将其持有钧恒科技9.60%的股权(对应

115.20万元出资额)以2,4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清紫泽源;(

)聚合鹏飞以2,520.00万元价格认购钧恒科技新增的

120.96万元注册资本,清紫泽源以4,480.00万元价格认购钧恒科技新增的215.04万元注册资本。

2022年12月26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3年

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彭开盛456.66货币29.73
2杭州云坤丰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50货币26.60
3杭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0.24货币21.50
4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6货币12.09
5陈照华90.04货币5.86
6刘鹏64.80货币4.22
合计1,536.00-100.00

(九)2024年6月,第八次股权转让2024年

月,汇绿生态与聚合鹏飞、清紫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聚合鹏飞将其持有钧恒科技10.00%的股权(对应153.60万元出资额)以6,5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汇绿生态,清紫泽源将其持有钧恒科技20.00%的股权(对应

307.20万元出资额)以13,0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汇绿生态。2024年6月13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4年

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0.80货币30.00
2彭开盛456.66货币29.73
3杭州云坤丰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50货币26.60
4陈照华90.04货币5.86
5刘鹏64.80货币4.22
6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16货币2.09
7杭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04货币1.50
合计1,536.00-100.00

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与钧恒科技创始人股东彭开

盛、陈照华、刘鹏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体甲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彭开盛乙方2:陈照华乙方

:刘鹏

2、业绩承诺

(1)乙方承诺钧恒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否则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予以补偿。

(2)甲乙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以《股权转让合同》的交割完成日为准,下同)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年度)。

如本次交易在2024年度内实施完毕(即《股权转让合同》的交割完成日在2024年度),则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2025年、2026年,则乙方的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以下标准:

主体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万元)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万元)2026年度承诺净利润(万元)
钧恒科技4,5005,5006,800

)为免疑义,“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的计算标准如下:

①“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由于甲方会计上确认合并而导致的相关的折旧和摊销和减值。但是如果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提出不同的意见,则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审批机构的意见或甲乙双方另行达成的一致意见予以相应修改。

②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批准,不得改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额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甲方应聘请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分别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业绩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期内,如钧恒科技各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90%以上的(含90%),则甲方豁免乙方该期的补偿义务。

(2)业绩承诺期内,如钧恒科技各自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补偿。为免疑义,乙方

与乙方2、乙方3连带的承担应补偿金额。

乙方于业绩承诺期的各期末关于钧恒科技的应补偿金额=(钧恒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钧恒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钧恒科技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甲方购买标的资产总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发生补偿义务的,均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于上述各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甲方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数小于或等于

时,按

计算,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5)因业绩补偿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4、业绩承诺的保障措施乙方承诺,乙方如若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款,则以其持有钧恒科技的股份予以抵偿。

基于稳定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的目的,针对该次股权收购,上市公司于2024年

日与钧恒科技及其创始人股东彭开盛、陈照华、刘鹏签署了《超额业绩奖励协议》。

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且钧恒科技经营业绩超出预期,上市公司与钧恒科技及其创始人股东彭开盛、陈照华、刘鹏于2025年

日签署了《超额业绩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约定:

“一、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奖励协议,且各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十)2024年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2024年6月,杭州云坤、清紫泽源、聚合鹏飞与新斯瑞、徐行国、顾军、同信生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杭州云坤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20.00%的股权(对应307.20万元出资额)以13,0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新斯瑞,将其持有钧恒科技3.50%的股权(对应53.76万元出资额)以2,275.0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行国,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3.10%的股权(对应

47.54万元出资额)以2,011.82万元价格转让给顾军;清紫泽源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1.50%的股权(对应

23.04万元出资额)以975.00万元价格转让给同信生态;聚合鹏飞将其持有钧恒科技2.09%的股权(对应32.16万元出资额)以1,360.97万元价格转让给同信生态。2024年

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4年6月19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0.80货币30.00
2彭开盛456.66货币29.73
3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307.20货币20.00
4陈照华90.04货币5.86
5刘鹏64.80货币4.22
6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5.20货币3.59
7徐行国53.76货币3.50
8顾军47.54货币3.10
合计1,536.00-100.00

(十一)2024年

月,增资至5,000.00万元2024年7月2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钧恒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536.0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2024年7月8日,钧恒科技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0货币30.00
2彭开盛1,486.52货币29.73
3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1,000.00货币20.00
4陈照华293.10货币5.86
5刘鹏210.94货币4.22
6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79.69货币3.59
7徐行国175.00货币3.50
8顾军154.75货币3.10
合计5,000.00-100.00

(十二)2024年

月,增资至5,384.62万元2024年9月29日,钧恒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汇绿生态以5,00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

384.62万元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变更为5,384.62万元。

2024年

日,钧恒科技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4.62货币35.00
2彭开盛1,486.52货币27.61
3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1,000.00货币18.57
4陈照华293.10货币5.44
5刘鹏210.94货币3.92
6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79.69货币3.34
7徐行国175.00货币3.25
8顾军154.75货币2.87
合计5,384.62-100.00

(十三)2024年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2024年12月6日,彭开盛与刘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鹏将其持有钧恒科技

1.92%的股权(对应

103.25万元出资额)以1,362.90万元价格转让给彭开盛。同日,钧恒科技全体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25年1月24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4.62货币35.00
2彭开盛1,589.77货币29.52
3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1,000.00货币18.57
4陈照华293.10货币5.44
5刘鹏107.69货币2.00
6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79.69货币3.34
7徐行国175.00货币3.25
8顾军154.75货币2.87
合计5,384.62-100.00

(十四)2025年

月,增资至7,347.05万元2024年12月9日,钧恒科技全体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同意钧恒科技的注册

资本由5,384.62万元变更为7,347.05万元,新增1,962.43万元注册资本,其中由汇绿生态以现金

24.583.416万元认购1,862.38万元注册资本,由彭开盛以现金1,320.66万元认购100.05万元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5年

日,钧恒科技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47.00货币51.00
2彭开盛1,689.82货币23.00
3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1,000.00货币13.61
4陈照华293.10货币3.99
5刘鹏107.69货币1.47
6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79.69货币2.45
7徐行国175.00货币2.38
8顾军154.75货币2.11
合计7,347.05-100.00

(十五)2025年2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2025年

日,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与谢吉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钧恒科技13.61%的股权(对应1,000.00万元出资额)以15,0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谢吉平。

2025年2月21日,钧恒科技全体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25年

日,钧恒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钧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47.00货币51.00
2彭开盛1,689.82货币23.00
3谢吉平1,000.00货币13.61
4陈照华293.10货币3.99
5刘鹏107.69货币1.47
6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79.69货币2.45
7徐行国175.00货币2.38
8顾军154.75货币2.11
合计7,347.05-100.00

三、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时间事项背景及原因价格定价依据支付情况资金来源股权变动相关方的关联关系
2023年1月永力股份将其持有钧恒科技9.60%的股权转让给清紫泽源,将其持有钧恒科技5.40%的股权转让给聚合鹏飞紫光集团在通信业有一定影响力,标的公司引入清紫泽源希望在业务方面起到一定的提升作用20.83元/单位注册资本协商定价已支付自有资金
清紫泽源认购钧恒科技新增的215.04万元注册资本,聚合鹏飞认购钧恒科技新增的120.96万元注册资本已支付自有资金
2024年6月聚合鹏飞将其持有钧恒科技10.00%的股权转让给汇绿生态,清紫泽源将其持有钧恒科技20.00%的股权转让给汇绿生态汇绿生态通过股权投资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尝试进入新技术、新材料等高科技领域,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及发展机会42.32元/单位注册资本根据估值协商定价已支付自有资金
2024年6月杭州云坤将其持有钧恒科技20.00%的股权转让给新斯瑞,将其持有钧恒科技3.50%的股权转让给徐行国,将其持有钧恒科技3.10%的股权转让给顾军;清紫泽源将其持有钧恒科技1.50%的股权转让给同信生态;聚合鹏飞将其持有钧恒科技2.09%的股权转让给同信生态新斯瑞、同信生态、徐行国、顾军看好标的公司未来发展42.32元/单位注册资本根据估值协商定价已支付自有资金
2024年7月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规模1.00元/单位注册资本股东协商定价已支付--
2024年汇绿生态以5,00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汇绿生态看好标的公司未13.00元/单位根据估值协已支付自有资金-
10月384.62万元注册资本来发展注册资本商定价
2024年12月刘鹏将其持有钧恒科技1.92%的股权(对应103.25万元出资额)以1,362.90万元价格转让给彭开盛彭开盛拟增加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13.20元/单位注册资本根据估值协商定价未支付完毕(注)自有资金标的公司一致行动人
2025年2月汇绿生态以现金24.583.416万元认购1862.38万元注册资本;彭开盛以现金1,320.66万元认购100.05万元注册资本汇绿生态、彭开盛看好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彭开盛参与本次增资减少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的稀释13.20元/1元注册资本根据估值协商定价已支付自有资金彭开盛为汇绿生态董事兼副总经理
2025年2月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钧恒科技13.61%的股权(对应1,000.00万元出资额)以15,0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谢吉平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调整15元/股注册资本股东协商定价未支付-谢吉平为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注:2025年1月22日,彭开盛与刘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鹏将其持有钧恒科技1.92%的股权(对应103.25万元出资额)以1,362.90万元价格转让给彭开盛,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彭开盛支付完毕全部款项。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彭开盛已向刘鹏支付25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有1,107.90万元未支付完毕。

四、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绿生态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钧恒科技创始人股东彭开盛、陈照华、刘鹏分别于2021年

日、2024年7月3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三人在行使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方面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各方意见存在分歧时,以彭开盛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止。彭开盛、陈照华、刘鹏三人合计持有钧恒科技

28.46%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管理的安排

目前,上市公司已委派严琦、李岩、周磊担任标的公司的董事,委派蔡远航在标的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将不做重大调整,现有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将保持基本稳定。标的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内控要求、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在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将采取合理的内部授权等措施,维护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的协议或安排。

五、下属子公司情况

(一)紫钧光恒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持有紫钧光恒10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2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2号楼
法定代表人彭开盛
注册资本1,411.7647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LH02R7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智动飞扬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持有智动飞扬10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智动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1层北面(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1层北面(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索书伟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0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N9H2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持有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基地总部大楼509室
法定代表人彭开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12MAERHPJB9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资产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项目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18,395.015,603.58-12,791.4369.54
办公及其他设备534.11291.31-242.8045.46
运输设备43.8512.28-31.5772.00
合计18,972.975,907.17-13,065.8068.87

2、自有房屋及建筑物情况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无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3、租赁房屋及建筑物情况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租赁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建筑面积(m2)用途租赁期限至
1钧恒科技武汉光谷自贸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含1层南北面区域、3层南面区域、4层南面区域、5层南北面区域、配套楼食堂区域)11,645.57办公、生产2026.8.4
2紫钧光恒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注1)合肥高新区天堂寨路150号A-2幢标准化厂房2015,301.01办公、生产、研发2026.9.19
3钧恒科技武汉亿思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2层北面1,698.60生产2025.4.30(注2)
4湖北钧恒鄂州临空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鄂东大道以南、燕沙路以东、马山路以西、将军大道以北,光电子产业园内21,016.95办公及生产2031.1.4

注1: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更名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2:钧恒科技正在办理续期手续。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无形资产钧恒科技无形资产为日常生产经营用软件,截至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70.72万元。

2、商标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已获批准注册的国内商标共有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样注册号类别权利人有效期限核定使用商品
17636294938钧恒科技2034.7.6光纤通信;光纤网络通信;电信接入服务;电子信息传送;通过光纤通信网络传送信息;电子信息传输;卫星广播传输
27635397838钧恒科技2034.7.6电信接入服务;通过光纤通信网络传送信息;电子信息传输;卫星广播传输;光纤网络通信;电子信息传送;光纤通信
37635254235钧恒科技2034.7.6为经济或广告目的而策划和举办交易会、展览会和展示;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及活动;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商品进出口代理;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人事管理咨询
47635129338钧恒科技2034.7.13光纤网络通信;电信接入服务;通过光纤通信网络传送信息;光纤通信;电子信息传送;卫星广播传输;电子信息传输
52076178435钧恒科技2027.9.20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广告策划;市场分析;提供商业和商务联系信息;商业信息;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市场营销;人事管理咨询

、专利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22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光接收端及QSFP56封装200GDR4光模块20251060837162025.5.132025.8.1
2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光接收端及1.6TDR8光引擎和耦合方法20251044250472025.4.102025.6.24
3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两进两出光纤同侧蝶形SOA光器件20241123796672024.9.52025.1.28
4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1.6TSR8光模块光路质量测试方法及系统20241123796482024.9.52024.11.15
5钧恒科技发明一种两进两出蝶形2024112322024.9.42025.2.7
6207617639钧恒科技2027.9.13调制解调器;发射机(电信);交换机;内部通讯装置;信号转发器;无线电设备;光通讯设备;网络通讯设备;光学器械和仪器;纤维光缆
720761743A35钧恒科技2027.10.6市场营销;人事管理咨询
8178333279钧恒科技2026.12.13光学器械和仪器;纤维光缆
976374827A9钧恒科技2034.7.27光纤电缆;光学信号传输用缆
10784182149钧恒科技2035.1.6光电转换器
11784297859钧恒科技2034.12.27光通信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内部通信装置;信号转发器;交换机;测试仪器;光电转换器
12784357369钧恒科技2035.1.6光电转换器
专利SOA光器件9329
6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同波长BOSA光器件中接收端耦合装置及方法20241127532272024.9.122025.1.28
7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陶瓷插芯及用于高速光模块的测试跳线20241114275742024.8.202024.11.15
8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低成本高速相干BOSA光器件20241091707072024.7.102025.3.7
9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高速多模光模块的耦合容差测试系统及方法20241091707302024.7.102024.9.6
10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钨铜基座及800GDR8硅光光引擎和耦合方法20241091707112024.7.102024.9.27
11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透镜及OSFP封装的800GSR8光模块20241070957012024.6.32024.8.16
12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硅光模块的大功率光源COC及硅光模块、共晶方法20241079602122024.6.202024.8.20
13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硅光芯片及800GDR8LPO硅光光引擎和耦合方法20241069271472024.5.312024.8.2
14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免弹簧防解锁失效结构及光模块20241067708312024.5.292024.8.9
15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双排透镜及OSFP封装的800GSR8光模块20241067708272024.5.292024.8.6
16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800GDR8光模块20241035357402024.3.272024.6.18
17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800GQSFP-DDDR8硅光模块20241152153722024.10.292025.2.7
18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低成本800GDR8光引擎20241145193472024.10.172025.2.28
19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DR8硅光芯片及800GDR8光引擎20241145289482024.10.172025.2.14
20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800G2XFR4硅光芯片及光引擎20241143062322024.10.142025.2.7
21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800G多模光模块20231112941352023.9.42023.12.19
22钧恒科技发明一种400GDR4光器2023112082023.9.192023.12.12
专利9000
23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硅光模块的光路结构及硅光模块20231102281402023.8.152024.4.9
24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硅光模块20231043458802023.4.212023.8.4
25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实现主控设备下上线时业务不中断的方法及系统20231009926312023.2.12025.7.15
26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50GPONComboOLT三模兼容光器件20231131895382023.10.122023.12.26
27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光模块20221066149572022.6.132025.1.24
28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布里渊光时域反射仪的频移提取的方法和装置20211092124432021.8.112023.8.29
29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光路有源耦合对准装置及方法20201111845552020.10.192025.5.2
30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小间距微型排针光模块测试装置20161102993582016.11.152023.7.4
31钧恒科技发明专利一种全视觉半自动耦合平台20131020162072013.5.272016.3.2
32智动飞扬发明专利一种COB光模块加工总装20221050069202022.5.92025.4.15
33紫钧光恒发明专利高带宽EML基板20221058049882022.5.252025.4.29
3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具备消除PCB板尺寸公差功能的光模块20242221276532024.9.92025.6.10
3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进出同侧蝶形SOA光器件20242218156602024.9.52025.6.10
3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20242217668572024.9.42025.6.10
3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封装结构20242239375012024.9.302025.8.1
3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2XFR4硅光芯片及光引擎20242232543552024.9.232025.6.27
3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悬臂梁波导硅光光引擎耦合的点胶机20242215672852024.9.22025.7.15
4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MPO卡扣-MT对接装置及光模块20242228396582024.9.182025.7.4
4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口适配器及光模块20242225874262024.9.132025.6.17
4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MT插芯及基于空芯光纤的800GSR8光引擎20242223803312024.9.112025.7.4
4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增强光路稳定性的400GDR4光引擎20242194258202024.8.92025.5.6
4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10G或25GAOC光模块202421942601X2024.8.92025.5.16
4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硅光芯片及400GDR4硅光模块20242191171392024.8.72025.5.2
4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以防MPO松脱的卡扣20242190339472024.8.62025.5.6
4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高效散热800GSR8光模块20242189160642024.8.52025.5.2
4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兼容400GDR4和800GDR8的硅光芯片及光引擎20242210664402024.8.282025.5.27
4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低成本高稳定性BOX光器件20242208447022024.8.262025.5.27
5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低成本高耦合效率400GDR4光引擎20242208461782024.8.262025.5.27
5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双射频模拟蝶形激光器20242204358382024.8.212025.6.10
5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兼容150μm及200μm厚度光芯片的多模透镜及多模光模块20242201673892024.8.192025.5.23
5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高气压环境的蝶形光器件20242197818632024.8.142025.5.13
5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兼容400GDR4和400GFR4的硅光芯片及硅光模块20242195608752024.8.122025.5.13
5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小尺寸电隔离TOSA20242186098992024.8.12025.5.6
5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MPO连接器防松脱卡块20242160489932024.7.82025.4.18
5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MPO防松脱拉环及光模块20242157842412024.7.42025.4.1
5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低成本400GDR4光引擎20242183238912024.7.302025.5.6
5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MPO防松脱卡扣20242155957672024.7.32025.5.13
6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10G/25GSR光引擎耦合夹头20242180601712024.7.262025.4.22
6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400GDR4光引擎20242178777342024.7.252025.4.29
6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SR8光模块20242165976702024.7.122025.4.8
6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激光器芯片发散角测试装置20242153540502024.7.12025.4.22
6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MPO连接器辅助拉手20242130876762024.6.72025.1.28
6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纤阵列及硅光模块20242129050092024.6.62025.1.24
6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1.6T硅光光引擎20242126611502024.6.42025.1.24
6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楔形MPO卡扣装配结构20242141881612024.6.202025.2.25
6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2XFR4硅光光引擎20242141619152024.6.192025.2.25
6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DR8硅光光引擎20242139875952024.6.182025.2.25
7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防解锁失效的解锁机构及光模块202421340163X2024.6.122025.2.14
7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LPO硅光光引擎20242099976792024.5.92024.12.6
7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多通道光衰减器20242100036262024.5.92024.12.6
7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高速多模光引擎及其耦合系统20242098984572024.5.72024.12.3
74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多型号的光纤阵列耦合台20242096302462024.5.62024.12.31
7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的拉手及光模块20242096449252024.5.62024.12.31
7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防解锁失效及结构件损伤的光模块解锁机构及光模块20242122237392024.5.302025.1.3
7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发射TO-CAN20242118915832024.5.282025.1.3
7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1.6T硅光模块的金丝键合结构及1.6T硅光模块20242119168962024.5.282025.2.28
7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高稳发射光器件202421160784X2024.5.242024.12.24
8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兼容不同厚度光芯片的多模透镜及多模光模块20242113062172024.5.212024.12.24
8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多模透镜及多模光模块20242110816412024.5.202024.12.24
8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点温测试工装20242107558782024.5.162024.12.24
8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2XFR4光引擎20242104988302024.5.142024.12.13
8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接收TO-CAN20242103605152024.5.132024.12.31
8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400GDR4LPO硅光光引擎20242086867952024.4.242024.11.22
8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防解锁失效机构及光模块20242085635832024.4.232024.11.26
8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超薄48通道光模块20242076347932024.4.122024.11.1
8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24通道4mm光模块20242076835162024.4.122024.11.1
8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SR8光模块20242073828812024.4.102024.10.29
9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基于铌酸锂调制器的400GDR4光器件20242073898382024.4.102024.10.29
9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激光雷达光学系统及激光雷达20242064752152024.3.292024.12.31
9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硅光光引擎耦合测试装置20242060031252024.3.262024.10.22
9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SFPDAC-AOC下沉式解锁结构20242049611342024.3.132025.6.27
9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防呆型锁紧点胶夹具20242025253952024.2.12025.4.1
9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透镜及800GSR8光模块20242025254312024.2.12024.10.29
9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SR8光模块20242025722692024.2.12024.10.29
9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双重EMC防护型光模块20242026518392024.2.12024.10.29
9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低成本800GDR8光模块202422787292X2024.11.142025.8.29
99钧恒科技实用一种400GDR4硅光2024224422024.10.92025.7.15
新型芯片及光模块9605
10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透镜及400GSR4光模块20242264608902024.10.302025.8.15
10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拉环机构及光模块202422585874X2024.10.242025.8.15
10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400GDR4硅光芯片及400GDR4硅光光模块20242248867802024.10.142025.7.15
10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测试工装20242246598572024.10.112025.8.1
10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16波长光器件202420056662X2024.1.92024.11.22
10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下沉式解锁的光模块20242018413802024.1.252024.12.6
10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解锁回弹结构及光模块20242017752132024.1.242024.12.3
10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20242018854632024.1.242025.3.7
10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抗电磁干扰的光模块20242018971402024.1.242024.11.26
10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硅光模块20242014284152024.1.192024.11.5
11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蝶形激光器20242014402432024.1.192025.1.24
11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BOX光器件20242008495252024.1.112024.11.26
11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QSFP-DD测试工装20232243145182023.9.72024.4.2
11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SFP测试工装20232243150652023.9.72024.4.5
11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QSFP测试工装20232243153852023.9.72024.4.5
11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单Z-block模块的8波长光器件20232239193352023.9.42024.3.22
11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硅光光电共封装的紧凑型多通道光源器件20232252815072023.9.152024.4.2
11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提高散热性能的8波长光器件20232231678272023.8.282024.3.29
11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紧凑型的8波长光器件20232228630842023.8.242024.3.12
11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硅光芯片的光路耦合结构及20232229557582023.8.242024.3.12
硅光模块
12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硅光模块20232171009422023.7.32023.10.20
12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的光口结构20232185442452023.7.142024.1.5
12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的EMC屏蔽结构20232185451442023.7.142023.12.22
12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20232185459962023.7.142024.1.5
12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同轴激光器组件20232180860882023.7.112023.12.15
12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上翘解锁的光模块20232169246822023.6.302023.11.17
12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具有解锁结构的上盖以及光模块20232169885042023.6.302024.3.12
12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多组分气体检测光器件20232130085762023.5.262023.10.13
12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发射结构20232130704352023.5.262024.3.29
12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高气密性微型高传输封装光模块20232096007062023.4.252023.9.22
13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接收器件和光模块20232093201412023.4.242023.9.22
13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发射器件和光模块20232093337772023.4.242023.9.22
13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接收器件的非接触式测试跳线插拔结构20232070597592023.3.312023.9.22
13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光纤适配器及光器件20232070609682023.3.312023.9.22
13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硅光模块及其光路结构20232028245092023.2.222023.7.4
13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20232350186832023.12.212024.12.13
13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通用锁紧点胶工装20232347468762023.12.192024.10.29
13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2XFR4硅光器件20232339319352023.12.112024.7.23
13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抗反射光发射件20232329039232023.11.302024.6.4
13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内置光隔离器的发射TO-CAN20232316193852023.11.212024.6.25
14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800GDR8硅光器件20232316791402023.11.212024.5.24
14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及其拉手20232293546532023.10.272024.7.9
14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模拟蝶形激光器20232289962912023.10.262024.5.3
14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引擎与跳线的组装工装20232000744192023.1.42023.5.30
14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数据中心用光模块及无制冷EML器件20222244459292022.9.152023.1.20
14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带背光监控的光组件及光模块202221642825X2022.6.282022.10.21
14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的封装结构及光模块20222160185412022.6.242022.10.25
14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散热机箱20222152545702022.6.172022.12.27
14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固定MT连接器的装置20222152648542022.6.172022.10.21
14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可消除应力的光模块20222146357912022.6.132022.10.21
15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紧凑型多通道光器件20222125163022022.5.232022.10.25
15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透镜模组以及光模块20222121813852022.5.192022.9.6
15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引擎组装工装20222093593102022.4.212022.11.11
15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器件及光模块20222085923562022.4.142022.8.26
15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QSFP+AOC四周点胶的治具及其组成的QSFP+AOC测试工装20212060781512021.3.252021.12.7
15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电混合数据传输线缆及Type-C数据线202021476885X2020.7.232021.3.16
15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的光学透镜组件20202143144712020.7.202021.3.16
15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解锁机构20202134971172020.7.102021.3.2
15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散热结构的光模块20202134976722020.7.102021.3.5
159钧恒科技实用一种测试组件2020208902020.5.252021.3.30
新型8133
16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路有源耦合对准装置20202232920392020.10.192021.5.28
16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光路有源耦合的连接定位装置20202232955692020.10.192021.5.28
16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具有Type-C插头的连接器和数据线20202013565992020.1.212020.9.25
163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电模块的壳体结构、连接器、数据线20202013566882020.1.212020.9.25
164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收发器20202011886632020.1.192020.8.7
165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包装袋20202011179882020.1.162020.10.2
166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拉拔式解锁的光模块及其外壳结构20192024124702019.2.262019.10.29
167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热插拔型光收发引擎20182095143432018.6.202019.1.8
168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收发模组20182027466742018.2.272018.9.11
169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QSFP+AOC光模块组装测试装置20182027508622018.2.272018.9.4
170钧恒科技实用新型带滑辊的集成板卡助拔结构20162098740152016.8.292017.2.1
171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法兰盘配件20162092533442016.8.232017.1.18
172钧恒科技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短排针测试夹具20152088222012015.11.62016.3.2
173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800G硅光光模块手动耦合快速调位工装20242092877202024.4.292024.12.3
174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光信号收发耦合机20242089927482024.4.262024.11.22
175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上盖点胶工装20232233695662023.8.292024.4.16
176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自动检测系统20232172620062023.7.42024.1.30
177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尾纤对接检测设备20232172632592023.7.42023.11.21
178智动飞扬实用一种光纤端面自动2023217262023.7.42023.12.19
新型清洁装置4302
179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取料装置及透镜检测设备20232133927782023.5.302023.10.20
180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自适应光模块耦合装置20232341068312023.12.122024.6.25
181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声悬浮技术的芯片取放装置202323011393X2023.11.32024.5.10
182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800G光模块双透镜同步耦合夹具202323216520X2023.11.242024.6.14
183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TOSA高效耦合装置20222184492652022.7.182022.10.21
184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光通信耦合设备的三维调节装置20222177400752022.7.112022.11.11
185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COB光模块加工总装20222117472442022.5.92022.8.23
186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透镜夹具、透镜耦合工装及透镜安装设备20222094718232022.4.222022.8.23
187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透镜夹持装置20202017378152020.2.142020.8.28
188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PCB夹持装置20202004805122020.1.102020.8.28
189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高清线透镜夹持装置20192002002182019.1.72019.10.1
190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透镜夹持装置20182212538312018.12.182019.9.3
191智动飞扬实用新型一种PCB夹持装置20182213125052018.12.182019.9.20
192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外壳及双重EMC防护光模块20242074291102024.4.102024.10.29
193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光模块防解锁失效机构20242064523362024.3.292024.10.22
194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用于3.2T硅光光引擎的光源器件20242049181152024.3.132024.10.11
195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3.2T硅光光引擎20242049182042024.3.132024.10.11
196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光纤阵列和硅光模块20232244204852023.9.82024.7.9
197紫钧光恒实用新型光发射器件以及光模块20232241215722023.9.62024.3.19
198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带尾纤探测器20232264937962023.9.272024.4.12
199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单纤双向光模块20232260249332023.9.252024.5.28
200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发射接收同侧光器件20232261916012023.9.252024.4.9
201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TLN方案TOSA器件20232260002522023.9.222024.4.9
202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同轴激光器组件的管芯套电阻焊夹具20232255685832023.9.192024.4.12
203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接收TO-CAN20232252325912023.9.152024.4.19
204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800GDR8硅光模块20232246418102023.9.112024.3.26
205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高速高密硅光模块的半导体制冷片20232238738102023.9.12024.4.16
206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硅基AWG的接收光器件20232270625422023.10.82024.5.28
207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硅光芯片的TAP-PD20232287702192023.10.242024.5.24
208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紧凑型800GDR8硅光模块202322786885X2023.10.172024.4.26
209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48PIN气密性四发四收光模块20232274067422023.10.112024.4.19
210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激光雷达的脉宽压缩转换电路结构及激光雷达20222141464412022.6.72022.11.18
211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引擎组装装置20222163463532022.6.272022.12.9
212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EML差分驱动电路及光模块20222149898092022.6.152022.9.23
213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光模块的光器件及系统20222131585302022.5.302022.10.14
214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接收端光器件20222079369002022.4.72022.8.19
215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螺栓连接结构20222089338632022.4.182022.7.22
216紫钧光恒实用新型一种贴片式封装的光模块结构20212203091552021.8.262022.1.25
217钧恒科技外观专利光模块拉手20233070118782023.10.272024.7.19
218钧恒科技外观专利光模块20203037259642020.7.102020.11.20
219钧恒科技外观专利光纤通讯模块20203001082962020.1.82020.7.7
220钧恒科技外观专利数据线Type-C20203004222072020.1.212020.9.15

注:(1)上述专利均为原始取得;(2)上表第112-115项、第117-119项、第121项、第123项、第126项、第128项、第155项、第165项至172项专利已被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作承兑汇票。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44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著作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取得方式
1钧恒科技TLP850M53GQSFPDD001软件系统2024SR02821302024.2.20原始取得
2钧恒科技TLP850MQSFP400G002软件系统V1.02024SR16062902024.10.24原始取得
3钧恒科技TLP850MLPO400GSR4001软件系统V1.02024SR16064672024.10.24原始取得
4钧恒科技TLP850MOSFP800GSR8002软件系统V1.02024SR15927892024.10.23原始取得
5钧恒科技TLP850MOSFP400GSR4002软件系统V1.02024SR15931972024.10.23原始取得
6钧恒科技TLP850MQDD800GSR8001软件系统V1.02024SR15934992024.10.23原始取得
7钧恒科技TLP850M112GOSFP400G001软件系统2024SR01565372024.1.24原始取得
8钧恒科技TLP850M112GQSFP400G001软件系统2024SR01574332024.1.24原始取得
9钧恒科技TLP850M112GOSFP800G001软件系统2024SR01495802024.1.23原始取得
10钧恒科技TLP850M53GOSFP001软件系统2024SR01525212024.1.23原始取得
11钧恒科技单多通道光模块协议存储部分比对软件2023SR09808722023.8.29原始取得
12紫钧光恒TLP850M53GQSFP8636DSP软件系统2022SR05805742022.5.12原始取得
13钧恒科技TLP850M53GQSFPCMISCDR软件系统2022SR05806782022.5.12原始取得
14钧恒科技TLP850M53GQSFPCMISDSP软件系统2022SR05808152022.5.12原始取得
15紫钧光恒TLP850M53GQSFP8636CDR软件系统2022SR05808162022.5.12原始取得
16钧恒科技分布式光纤应变与温度复合传感系统软件V1.02021SR10604912021.7.19原始取得
17智动飞扬二维码识别烧录软件V1.02021SR07221982021.5.19原始取得
18智动飞扬AOC自动点胶软件V1.02021SR07132462021.5.18原始取得
19智动飞扬运动控制卡测试软件2021SR07132672021.5.18原始取得
20钧恒科技10mm光纤链路监测仪在线监测软件V1.02021SR19826192021.12.2原始取得
21紫钧光恒TLP850M12GQMSA软件2021SR16238412021.11.3原始取得
22紫钧光恒TLP850M53GDSFP软件2021SR16238462021.11.3原始取得
23钧恒科技光纤光缆在线实时检测软V1.02020SR06719492020.6.24原始取得
24智动飞扬ZFHDMI自动耦合软件[简称:200HAC]V1.02020SR06438592020.6.18原始取得
25智动飞扬40g/100g自动耦合软件V1.02020SR03507352020.4.20原始取得
26钧恒科技TLP850M28GQ软件系统V1.02020SR01598982020.2.21原始取得
27钧恒科技TLZ850M10GH软件系统V1.02020SR01599042020.2.21原始取得
28钧恒科技TLZ850M28GH软件系统V1.02020SR01599102020.2.21原始取得
29钧恒科技TLD850M10GC软件系统V1.02020SR01601972020.2.21原始取得
30智动飞扬25g自动耦合软件V1.02019SR03251802019.4.11原始取得
31智动飞扬AOI软件V1.02019SR01405762019.2.14原始取得
32钧恒科技40GQSFP光模块调试软件系统V1.02019SR12820722019.12.4原始取得
33钧恒科技120G24路光模块调试软件系统V1.02019SR12820812019.12.4原始取得
34钧恒科技240G48路光模块调试软件系统V1.02019SR12826352019.12.4原始取得
35钧恒科技TLP310M28G软件系统V1.02019SR12564582019.12.2原始取得
36钧恒科技TLP850M10GQ软件系统V1.02019SR12564672019.12.2原始取得
37钧恒TLP310M10G软件系统V1.02019SR12598582019.12.2原始取得
科技
38钧恒科技TLP850M28G软件系统V1.02019SR00178902019.1.7原始取得
39钧恒科技TLP850M10GA软件系统V1.02018SR7649342018.9.20原始取得
40钧恒科技TLight系列10G、850nm四发四收PLCC贴片型并行光收发模块V1.02016SR0485212016.3.9原始取得
41钧恒科技TLD850M06GQ/SNAP12并行光收发模块软件V1.02014SR0943852014.7.9原始取得
42钧恒科技TLD850M06GRL/SNAP12并行光接收模块软件V1.02014SR0945452014.7.9原始取得
43钧恒科技TLD850M06GTL/SNAP12并行光发射模块软件V1.02014SR0945462014.7.9原始取得
44钧恒科技TLC850M06G/双纤双向微型光收发模块软件V1.02014SR0945472014.7.9原始取得

、域名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共拥有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网站域名ICP备案号
钧恒科技tri-light.net鄂ICP备2025135877号-1
钧恒科技nui-light.net未备案

6、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及子公司取得的尚在有效期内的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序号持证人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核发/认证机构有效期至
1钧恒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442000865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7年11月26日
2钧恒科技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4523E30480R0M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10日
3钧恒科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1222Q30889R3M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1月3日
4钧恒科技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10005200621X4001Z武汉市生态环境局2030年3月19日
5钧恒科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0303364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登记表案登记
6钧恒科技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420166028Y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昌海关长期

除上述资质情况外,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说明,钧恒科技已取得两项定制化产品的业务资质证书,且该两项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7、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其他荣誉

序号公司时间荣誉颁发单位
1钧恒科技2017年11月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
2钧恒科技2021年3月3551光谷人才计划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3钧恒科技2021年9月雄鹰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4钧恒科技2021年10月第一批入库湖北省科创“新物种”企业名单瞪羚企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5钧恒科技2021年10月2021年度光谷瞪羚企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钧恒科技2021年12月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钧恒科技2022年2月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安全生产优秀企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8钧恒科技2022年2月2021-2022年度优秀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9钧恒科技2022年11月2022年度光谷瞪羚企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钧恒科技2023年11月2023年度光谷瞪羚企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1钧恒科技2024年7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
12钧恒科技2024年11月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钧恒科技2025年4月2024年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主要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1,409.6617.56%18,908.2535.60%5,108.7516.92%
应付票据9,340.0014.38%3,060.005.76%800.002.65%
应付账款34,994.2453.87%21,610.2240.69%15,117.3950.08%
合同负债524.990.81%511.920.96%275.340.91%
应付职工薪酬680.961.05%819.261.54%694.142.30%
应交税费722.421.11%37.000.07%34.690.11%
其他应付款488.690.75%952.131.79%1,283.744.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9.590.58%915.031.72%432.761.43%
其他流动负债1,069.911.65%1,125.862.12%1,186.513.93%
流动负债合计59,610.4791.76%47,939.6690.26%24,933.3082.59%
长期借款----485.001.61%
租赁负债302.740.47%390.250.73%567.521.88%
预计负债510.670.79%512.470.96%--
递延收益4,386.846.75%4,122.367.76%3,916.5812.97%
递延所得税负债152.320.23%149.060.28%287.010.95%
非流动负债合计5,352.578.24%5,174.139.74%5,256.1117.41%
负债合计64,963.04100.00%53,113.80100.00%30,189.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负债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五)资产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剩余49.00%的股权。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均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七、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及报告期内的发展情况钧恒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解决方案。经过十余年发展,钧恒科技产品主要分为标准化产品和定制化产品,且随着下游AI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5G、物联网等行业快速增长,标准化产品已成为钧恒科技的主要产品。

钧恒科技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已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于2024年入选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5年

日,钧恒科技拥有专利共计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钧恒科技重视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钧恒科技主营业务系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7电子器件制造-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7电子器件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钧恒科技所属的行业实行国家机关宏观调控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钧恒科技所处行业的宏观管理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中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各级发改部门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核准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定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并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钧恒科技所处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包括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协会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协会组织具体情况如下:

管理体制部门/组织主要内容
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国家与地方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本行业的主要规划管理和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自律管理组织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1987年初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成立,是全国从事光学光电子科研、生产和教学的骨干企事业单位自愿组合的社会团体,是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行业协会,是政府部门在光学光电子行业管理上的参谋和助手,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开展对本行业情况的调查和统计,提出本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的建议;提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对本行业的技术经济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行市场调查预测;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协助政府部门制订行业标准、推广本行业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推动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促进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参与本行业产品质量的评定,收集和反馈本行业产品质量信息,进行诊断和咨询,并向有关方面提出咨询建议等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11月16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开展行业研究,提供决策支撑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出版报刊、设立网站;开展行业技术、经济、管理、投资、市场等咨询服务;宣传推广产业发展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模式、典型案例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1990年12月经民政部核准注册登记成立,是由从事通信运营、信息服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等信息通信产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开展信息通信行业发展研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订信息通信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相关团体标准,组织宣传贯彻;推进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全面质量管理、用户满意等活动;推进行业自律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扶持和鼓励光通信行业发展,具体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时间发文机构主要内容
1《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对2025年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7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快释放数据
要素价值,二是筑牢数字基础设施底座,三是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四是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五是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六是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七是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2《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国务院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3《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基础制度和先进技术落地的重要载体。在数据流通利用方面,建成支持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保障数据安全自由流动的流通利用设施,形成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公共服务体系。在算力底座方面,构建多元异构、高效调度、智能随需、绿色安全的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在网络支撑方面,构建泛在灵活接入、高速可靠传输、动态弹性调度的数据高速传输网络
4《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数据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催生一批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数据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聚集和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发展通算、智算、超算等多元化算力资源,支持企业参
与算力全产业链生态建设,构建一体化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
5《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2024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到2027年底,构建形成“能力普适、应用普及、赋能普惠”的发展格局,全面实现5G规模化应用。5G规模赋能成效凸显。5G个人用户普及率超85%,5G网络接入流量占比超75%,5G新消费新体验不断丰富。面向工厂、医院、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5G应用领航者,带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5G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超1亿,大中型工业企业5G应用渗透率达45%
6《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数据安全等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多形式数据产品。聚焦算力网络和可信流通,支持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发展
7《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提出9方面落实举措,主要包括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突破、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全面筑牢数字安全屏障、主动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等内容
8《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3月国务院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9《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到2025年底,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东西部算力协同调度机制逐步完善,通用算力、智能算力、
力网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超级算力等多元算力加速集聚,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类新增算力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使用率显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10《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算力对数字经济的驱动作用,完善算力综合供给体系、提升算力高效运载能力、强化存力高效灵活保障、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等措施,到2025年,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超过300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东西部算力平衡协调发展
11《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2023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提升电子整机装备用SoC/MCU/GPU等高端通用芯片、氮化镓/碳化硅等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件、精密光学元器件、光通信器件、新型敏感元件及传感器、高适应性传感器模组、北斗芯片与器件、片式阻容感元件、高速连接器、高端射频器件、高端机电元器件、LED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水平
12《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2023年2月国务院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一是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整体提升应用基础设施水平,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1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到2030年,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5G/6G、先进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
14《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2022年12月国务院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数据、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传统产业汇聚,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
15《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2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加强5G网络规划布局,做好5G基础设施与市政等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推动建筑物配套建设移动通信、应急通信设施或预留建设空间,加快开放共享电力、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社会站址资源,支持5G建设。加快建设“千兆城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商务楼宇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光纤等通信设施的标准要求,促进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
16《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2022年3月国务院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
17《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能源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北斗规模化应用;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
18《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12月国务院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
19《“十四五”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到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整体规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全面提升。网络供给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5G网络规模商用。国际通信网络通达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数据中心规模和能效水平大幅提升
20《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绿色低碳、算力规模与数字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新型数据中心发展格局。总体布局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省内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梯次布局。技术能力明显提升,产业链不断完善,国际竞争力稳步增强。算力算效水平显著提升,网络质量明显优化,数网、数云、云边协同发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国务院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三)主要产品或服务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光模块的简介光模块是光通信系统中完成光电转换的核心部件。光模块由光器件、功能电路和光接口等构成,其中光器件是光模块的关键元件,包括激光器(TOSA)和探测器(ROSA),分别实现光模块在发射端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以及在接

收端将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功能。光模块产品的结构图如下:

光模块是用于通信设备之间数据传输的载体,主要作用是实现传输媒体的光电相互转化。在发射端,带有信息的电信号从发射通道的电接口输入,经过信号的整形和放大,驱动光发射组件内部芯片转换为光信号,耦合进光纤后进行光信号传输;在接收端,采集来的光信号输入模块后由光接收组件内部光探测二极管转换为电流信号,通过跨阻放大器后将此电流信号转换成电压信号,经限幅放大器放大后输出相应信息的电信号。光模块具体工作原理如下:

光模块产品品类繁多,一般可以按照传输速率、激光器类型、复用技术、适用光纤类型、封装形式等方式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如下:

分类标准光模块类别特征
传输速率10Gb/s以下、10Gb/s、25Gb/s、100Gb/s、200Gb/s、400Gb/s、800Gb/s、1.6Tb/s等指每秒传输比特数,通常传输速率越高,代表的技术难度越高;光模块的发展方向之一是高传输速率
激光器类型VCSEL、FP、DFB、EML适用于不同工作波长和应用场景,VCSEL适用于短距传输、EML适用于长距传输
复用技术时分复用系统850nm850nm波段用于多模光纤传输,传输距离短,多用于2km以内短距离传输
1310nm1310nm波段用于单模光纤传输,传输损耗大色散小,一般用于40km以内的传输
1550nm1550nm波段用于单模光纤传输,传输损耗小色散大,一般用于40km以上的长距离传输,最远可以无中继直接传输120km
WDM波分复用系统CWDM系列(粗波分复用)使用20nm间隔的波长,将多个波长的光信号复用进一根光纤内传送数据
DWDM系列(密集波分复用)使用0.4nm或者0.8nm间隔的波长,将多个波长的光信号复用进一根光纤内传送数据
适用光纤类型单模光纤纤芯较细,只能传输一种模式的光,适用于远程通讯
多模光纤纤芯较粗,可传输多种模式的光。多模光纤模间色散较大,适用于短距离通讯
封装形式SFP、SFP+、XFP、SFP28、QSFP+、QSFP28、QSFP-DD、OSFP等光模块的封装形式呈多样化,满足行业标准组织的多源协议(MSA)

2、AOC的简介AOC,即有源光缆,是一种集成光收发器的复合线缆,其核心目标是替代“光模块+光纤”的分离方案,实现“即插即用”的高速数据传输,降低部署成本与维护复杂度。AOC保留了光模块的DDM(数字诊断监控)功能(实时监控光功率、温度等参数),提升运维可靠性,其典型传输距离为短距离(≤100米)(如OM4多模光纤支持400GBASE-SR8到

米),主要应用场景包括:架顶以太网交换机(TOR)与服务器的互联、GPU集群(AI/ML)的节点通信、InfiniBand网络的低延迟传输等。作为“成本与性能平衡的集成解决方案”,AOC适用于需要高带宽、低延迟、易维护的短距离场景(如数据中心核心层、AI算力集群)。

、光引擎的简介光引擎是光通信系统中实现光信号转换的核心部件,也可以说是一个整体的光学子系统,一般会由多个光器件组成,用于实现光信号的收发、传输和处理。光引擎通常由一个激光二极管和一个调制器组成,其中激光二极管负责产生激光,而调制器则将电信号转换为光信号。在光通信系统中,光引擎的性能对整个系统

的传输质量和速率有着直接的影响。

、钧恒科技主要产品钧恒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产品图示产品特性主要应用领域
光模块(1)封装形式为SFP/SFP+/SFP28/QSFP+/QSFP28/QSFPDD/OSFP/QSFP56/QSFP112;(2)传输速率覆盖10Gbps-800Gbps;(3)具备低延时、高可靠、高性能、高带宽的特点数据中心、云计算、AI、5G通信等
AOC(1)封装形式为SFP/SFP+/SFP28/QSFP+/QSFP28/QSFPDD/OSFP/QSFP56/QSFP112;(2)传输速率覆盖10Gbps-800Gbps;(3)避免光口污染,性能可靠;(4)光纤长度可定制,可一拖二,组网方便
光引擎(1)可兼容以下模块封装形式:QSFP+/SFP28/SFP/SFP+/QSFP28/QSFPDD/OSFP/QSFP56/QSFP112;(2)传输速率覆盖10Gbps-800Gbps;(3)主要包含多模光引擎和硅光光引擎

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钧恒科技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包括前端光引擎的生产流程及后端光模块和AOC的生产流程。钧恒科技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具体情况如下:

1、光引擎

上述工艺步骤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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鼨??????序号

序号步骤步骤描述
1SN关联使用批量扫描台将产品SN与MES系统释放的MN绑定,实现制程管控系统追溯
2固件烧录使用烧录软件将固件文件写入设备的存储器中
3SN录入使用录入软件将产品信息录入存储器中
4镭射使用镭射机将产品表面绿油进行激光打磨粗化处理
5贴片使用贴片机按工艺图纸要求进行固定位置自动点胶、自动粘贴芯片
6贴片外观检使用显微镜对贴片完成后的产品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是否满足外观要求,进行状态分类
7高温固化将贴片好的产品放入烘箱,进行高温烘烤固化
8等离子清洗使用等离子清洗仪将固化好的产品进行清洗提高表面能
9键合使用键合机将清洗好的产品芯片进行自动金线焊接,实现电路连接
10耦合使用自动耦合机将键合好的产品点预固定胶,自动耦合适配器,收发功率满足工艺要求,耦合程序自动照光进行预固化
11点胶使用点胶机点结构胶,将耦合好的预固化产品进行点加固胶
12点胶固化使用烘箱,将点好结构胶的产品,放入烘箱内进行结构胶固化
13初测使用测试台将烘烤固化好的产品进行性能测试,区分产品状态
14老化使用老化箱,将初测产品进行电老练
15终测使用测试台将电老练完毕的产品进行测试,对比老化前后数据,进行筛选产品状态
16外观检测使用显微镜对测试合格产品进行外观全检,区分产品状态
17包装入库外观合格产品进行扫描维护检查产品过程信息,包装贴标、品质盖章、入库

2、光模块

上述工艺步骤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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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步骤步骤描述
1结构件组装将结构件(上盖、底座、拉环、弹簧等)与引擎进行装配,锁螺丝进行固定,粘贴产品标签,最后检查外观及外观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常温测试软件自动测试,使用标准件比对、校验测试台位;然后写入产品识别码信息和配置表;测试记录常温下(25°左右,正负5°)的产品光电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并录入测试时的设备、夹具、辅料信息
3低温测试软件自动测试,使用标准件比对、校验测试台位;然后写入产品识别码信息和配置表;测试记录低温下(0°,正负5°)的产品光电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并录入测试时的设备、夹具、辅料信息
4高温测试软件自动测试,使用标准件比对、校验测试台位;然后写入产品识别码信息和配置表;测试记录高温下(70°,正负5°)的产品光电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并录入测试时的设备、夹具、辅料信息
5端面检验目检、工具检测:检查光接口外观是否合格
6信息比对软件自动测试:最后校验产品识别码信息是否有误,并存档
7外观检验检查产品标签、结构件等外观及外观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8吸塑盒包装对产品各工序的测试数据进行校验,确认符合包装要求后使用吸塑盒进行包装

、AOC

上述工艺步骤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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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鼨????????序号

序号步骤步骤描述
1匹配点胶将AOC线缆与引擎进行装配,测试光性能指标,确认装配合格;
点胶固化将引擎与线缆连接固定
2结构件组装将结构件(上盖、底座、拉环、弹簧等)与引擎进行装配,锁螺丝进行固定,粘贴产品标签,最后检查外观及外观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常温测试软件自动测试,然后写入产品识别码信息和配置表;测试记录常温下(25°左右,正负5°)的产品光电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并录入测试时的设备、夹具、辅料信息
4低温测试软件自动测试,然后写入产品识别码信息和配置表;测试记录低温下(0°,正负5°)的产品光电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并录入测试时的设备、夹具、辅料信息
5高温测试软件自动测试,然后写入产品识别码信息和配置表;测试记录高温下(70°,正负5°)的产品光电性能是否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并录入测试时的设备、夹具、辅料信息
6信息比对软件自动测试,最后校验产品识别码信息是否有误,并存档
7外观检验检查产品标签、结构件等外观及外观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8静电袋包装对产品各工序的测试数据进行校验,确认符合包装要求后使用静电袋进行包装

(五)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1、采购模式钧恒科技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光芯片、电芯片、跳线、模块板、结构件、透镜等,产品生产的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为降低存货仓储成本及产品积压风险,钧恒科技日常采购按照“以产定购”模式操作,同时为保证生产的高效连续性以及成本管理的有效性,钧恒科技对部分常用原材料设置了安全库存。钧恒科技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并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及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交付、服务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管理。

2、生产模式钧恒科技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据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为达成产品的多品种快速交付能力,钧恒科技还采用了提前备货的库存生产模式,对于主要产品,钧恒科技一般会根据客户过往采购合理预计未来一段时间的产品需求,同时结合钧恒科技对市场整体供需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部分产品或常规通用部件提前生产、适当备货,缩短交付周期,提升市场竞争力。钧恒科技的主要生产流程包括前端光引擎的生产流程及后端光模块与AOC生产流程,光引擎作为光模块产品的核心部分,与其他组件一起封装形成光模块与AOC产品。

3、销售模式钧恒科技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进行销售,即钧恒科技自行开发客户,直接获取客户订单,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自主设计、生产或加工,直接向客户交付产品,并与客户直接结算,进行后续售后服务。钧恒科技的客户主要包括大型光模块厂商、光通信设备厂商、AI大模型厂商、云计算企业等。

、盈利模式钧恒科技是专业从事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客户群体涵盖大型光模块厂商、光通信设备厂商、AI大模型厂商、云计算企业等。钧恒科技通过向客户提供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实现收入和盈利。

5、结算模式

(1)与客户结算方式钧恒科技按照客户的订单完成产品交付,按照双方所签订合同约定方式收取相应货款。客户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供应商结算方式钧恒科技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根据订单约定完成货物交付入库后,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支付货款。钧恒科技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6、研发模式钧恒科技研发部门主要包括光模块事业部和工程中心,以行业发展、应用需求及研发项目为基础,主要从事光模块行业产品的开发设计,并构建了完善的技术平台和产品线,为钧恒科技提供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自主研制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改进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盈利能力,进而满足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各类产品生产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

(六)销售情况

1、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产品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光模块24,631.3240.40%34,948.2152.46%8,983.6520.66%
AOC29,243.4847.96%22,728.6734.12%23,271.9853.52%
光引擎2,480.034.07%3,961.775.95%4,329.339.96%
定制化产品3,700.576.07%3,127.284.69%2,821.096.49%
其他332.910.55%1,124.791.69%2,096.904.82%
其他业务587.230.96%729.801.10%1,978.974.55%
合计60,975.53100.00%66,620.53100.00%43,481.92100.00%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能、产量、销量、库存情况

(1)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

产品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光模块产能136.23233.86131.34
产量130.33178.32132.33
产能利用率95.66%76.25%100.76%
AOC产能89.5482.5681.18
产量79.4968.9271.68
产能利用率88.77%83.48%88.29%
光引擎产能455.09595.33489.95
产量(注1)325.10559.18482.49
产能利用率71.44%93.93%98.48%

注1:光引擎的产量包含用于生产后端光模块和AOC产品的光引擎数量;注2: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注3:2025年1-6月产能已进行折算。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库存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

产品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光模块产量130.33178.32132.33
外购量6.069.220.72
研发管理退回0.590.440.35
返修入库0.691.260.09
调拨入库35.9033.331.53
对外销量168.19218.74123.53
自用量3.592.338.50
期末库存数量10.088.306.80
产销率98.97%99.33%97.77%
AOC产量79.4968.9271.68
外购量0.050.150.33
研发管理退回0.190.300.47
返修入库0.060.060.26
调拨入库1.002.392.99
对外销量75.0269.6377.24
自用量3.832.120.18
期末库存数量2.350.420.34
产销率97.61%99.89%102.24%
光引擎产量325.10559.18482.49
外购量-0.6813.50
研发管理退回0.530.230.19
返修入库0.260.140.70
调拨入库19.6550.9814.56
对外销量71.67256.40195.28
自用量272.93353.60309.25
期末库存数量27.2926.3425.13
产销率99.73%99.80%98.65%

注:产销率=(对外销量+自用量)/(产量+外购量+研发管理退回+返修入库+调拨入库)。

3、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钧恒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解决方案。

钧恒科技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进行销售,即钧恒科技自行开发客户,直接获取客户订单,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自主设计、生产或加工,直接向客户交付产品,并与客户直接结算,进行后续售后服务。钧恒科技的客户主要包括大型光模块厂商、光通信设备厂商、AI大模型厂商、云计算企业等,主要客户群体稳定。产品销售价格通常在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和合理利润率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制定。

4、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1-6月1Coherent及其关联方31,649.5951.91%
2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3,726.116.11%
3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2,739.974.49%
4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732.224.48%
5SourcePhotonicsHoldings(Cayman)Limited(索尔思光电)及其关联方2,576.104.22%
合计43,423.9971.22%-
2024年度1Coherent及其关联方19,845.6629.79%
2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6,817.5310.23%
3SourcePhotonicsHoldings(Cayman)Limited(索尔思光电)及其关联方6,781.7410.18%
4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45.984.57%
5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2,678.294.02%
合计39,169.1958.79%-
2023年度1Coherent及其关联方17,339.7839.88%
2SourcePhotonicsHoldings(Cayman)Limited(索尔思光电)及其关联方2,740.186.30%
3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523.275.80%
4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401.305.52%
5武汉亿思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316.705.33%
合计27,321.2362.83%-

注1:武汉亿思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更名为“武汉亿思源光电有限公司”;注2:上表中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稳定性较强,并在维护现有客户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客户资源。如上表,Coherent、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索尔思光电、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亿思源光电有限公司等公司均系标的公司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2024年新开发客户,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系标的公司2025年上半年新增关联方客户。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第一大客户Coherent建立了良好且持续的合作关系,并在2025年上半年销售占比超50%。主要系,一方面经过长期稳定的合作,标的公司的产品质量得到第一大客户认可,标的公司根据第一大客户需求,持续向第一大客户引入新产品,不断丰富向第一大客户销售的产品结构;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基于自身产能及与第一大客户历史合作基础,积极满足第一大客户的订单需求所致。

经过多年深耕光模块行业,标的公司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获得了行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除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外,标的公司还与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光迅科技(股票代码:

002281)、长芯博创(股票代码:

300548)、太辰光(股票代码:300570)等国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达成合作,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客户的认可为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了增长空间。2025年

月,标的公司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共计450万只光模块生产基地建设合同,随着标的公司光模块生产基地投入运营后,标的公司产品产能将得到大幅提升,能够进一步满足客户对标的公司产品的需求,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有望下滑。

最近一期,标的公司向主要关联客户销售情况如下:一方面,为避免外贸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打通境外光模块市场,本公司与标的公司于2025年1月通过子公司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在马来西亚设立的子公司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拟作为本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2025年1-6月,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已开展境外销售业务,境

外销售产品来源于标的公司向其销售的光模块、AOC等产品;另一方面,标的公司2024年400G、800G等高速率产品批量生产后,为打开境外高速率光模块市场,与境外渠道客户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MICROVIEWLINKSDN.BHD.建立合作,并在2025年1-6月合作进一步加强。鉴于标的公司2025年9月引入的核心骨干ROSLANBINAFFANDI在报告期内持有MICROVIEWLINKSDN.BHD.18.24%的股权并担任总裁,曲凤霞在报告期内担任MICROVIEWLINKSDN.BHD.的总监,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MICROVIEWLINKSDN.BHD.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除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MICROVIEWLINKSDN.BHD.外,不存在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其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5、第三方回款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一笔第三方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因宁夏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期未支付所欠货款,标的公司催款未果后通过诉讼方式向宁夏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并于2025年

日立案。

2025年

日,标的公司收到编号为(2025)鄂0192民初3571号的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经调解,标的公司与宁夏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致确认:截至2025年

日,被告宁夏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19.60万元,案件受理费

0.45万元、利息

1.84万元,合计

21.89万元。被告宁夏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2025年

日前、2025年

日前、2025年

日前分三期各向原告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7.30万元。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2025年

日,宁夏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标的公司支付

7.30万元,并通过北京金鸿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

日、2025年

日向标的公司各支付

7.30万元。自此,宁夏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欠款项已结清。

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上述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对标的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标的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回款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况。

(七)采购情况

、原材料供应情况

钧恒科技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光芯片、电芯片、跳线、模块板、结构件、透镜等。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芯片8,873.0714.98%13,988.3020.31%7,172.4119.90%
电芯片17,255.6729.14%19,158.3827.82%8,224.3222.82%
跳线5,569.569.40%5,207.037.56%4,192.4711.63%
模块板2,858.174.83%3,522.285.11%3,353.999.30%
结构件2,624.244.43%3,129.844.55%1,962.865.45%
透镜1,543.312.61%1,668.212.42%1,440.614.00%
合计38,724.0265.38%46,674.0567.78%26,346.6673.09%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

单位:元/片、条、块、个

项目2025年度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光芯片13.64-20.30%17.1177.27%9.65
电芯片24.4110.05%22.1892.62%11.52
跳线46.5832.78%35.08-25.54%47.12
模块板8.7923.11%7.14-3.40%7.39
结构件1.145.31%1.0942.48%0.76
透镜3.5731.74%2.715.51%2.57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光芯片、电芯片、跳线、模块板、结构件和透镜等。

通常情况下,标的公司生产产品的速率越高,对所需原材料质量/规格要求越高,导致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越高。其中光芯片、电芯片、结构件等原材料价格与所生产产品的速率高低相关性较高。

报告期内,电芯片、结构件采购单价持续增长,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高速率产品销售占比增加,采购高速电芯片和结构件的占比随之增加所致;光芯片采购单价波动较大,主要系2023年度标的公司生产的产品以中低速率产品为主,2023年6月标的公司400G、800G等高速率产品起量后,逐步提高高速率产品销售占比,导致2024年度光芯片采购单价相对2023年度增长较大。2025年上半年,受国产光芯片替代影响,进口光芯片价格走低,光芯片采购单价降低;标的公司采购的跳线、模块板和透镜等原材料价格变动除因生产高速率产品占比不同外,受客户定制需求影响较大,导致采购单价波动较大。

3、主要能源供应及其价格变化情况

钧恒科技生产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电能,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295.52445.50361.05
电能(万度)392.68554.67422.24
平均单价(元/度)0.750.800.86

钧恒科技生产中使用的电能主要用于空调设备和生产设备,其中空调设备用电主要系钧恒科技生产车间对环境要求较高,需要保持恒温恒湿状态。报告期各期耗电量同比持续上升,主要系产量提高导致生产设备耗电量有所提高。

4、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钧恒科技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项目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度1-6月1深圳市恒泰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870.6713.29%
2Coherent及其关联方5,642.309.53%
3深圳市巽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26.288.49%
4深圳市智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442.535.81%
5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731.414.61%
合计24,713.1841.73%-
2024年度1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224.4319.20%
2深圳市巽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100.718.86%
3深圳市智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94.947.40%
4深圳市恒泰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215.856.12%
5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3,679.335.34%
合计32,315.2746.93%-
2023年度1深圳市巽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554.2229.28%
2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245.229.00%
3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3,130.518.68%
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697.094.71%
5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1,357.143.76%
合计19,984.1855.44%-

注:上表中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采购额。

最近一期,标的公司同时向Coherent销售及采购较多。主要系,一方面通过较长时间的合作,标的公司对Coherent需求的了解程度较高,能够更好的为其提供更契合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且标的公司具有快速响应客户的能力,双方形成了稳定并良好的合作关系,导致标的公司向Coherent销售较多;另一方面,Coherent深耕光模块产业,不仅对外销售光模块成品,也经营芯片贸易业务。由于Coherent原材料货源充足且质量稳定,最近一期能够及时为标的公司供应所需原材料,标的公司通过对原材料货源的筛选和供应商比价,最终选择Coherent作为部分型号芯片的供应商,导致标的公司从Coherent采购较多。标的公司与Coherent的采购、销售业务分别订立合同,最近一期,标的公司同时向Coherent销售及采购较多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2024年第三大供应商深圳市智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成立,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市智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供应链公司,具有进口报关专业性,能够简化进出口货物的清关、交付、结算等环节,标的公司通过该公司进行海外原材料采购,能够提高经营效率,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供应商较为稳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钧恒科技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其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八)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钧恒科技的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也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所列高耗能行业,钧恒科技所处的光电子器件制造行业不属于重污染、高耗能的行业,产品的生产过程无重大污染物产生,对环境影响较小。截至目前,钧恒科技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钧恒科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标准,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报告期内,钧恒科技未发生过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环保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安全生产情况

钧恒科技已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生产执行过程中予以严格执行,主要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事故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报告期内,钧恒科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高危险的情况,生产活动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九)质量控制情况

钧恒科技坚持以“质量为本、严慎细实、精益求精、持续改进”为基本原则,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注重技术创新,为下游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光通信模块产品。钧恒科技注重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与监督体系,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流程。钧恒科技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确保在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得到保证。

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仲裁或纠纷情况,亦不存在因违反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技术人员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报告期内,钧恒科技主要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均采用成熟的生产技术,处于批量生产阶段。钧恒科技核心技术均为团队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应用产品所处阶段
1硅光模块通用光路采用光路结构,将硅光模块光路进行归一化设计,一种光路兼容从400G到800G硅光模块及硅光LPO模块,降低了设计难度,并在物料上做到归一,简化生产难度400G/800G硅光模块、硅光LPO模块批量生产
2硅光芯片及其光引擎采用硅光芯片设计,简化光引擎封装,降低成本,适于大批量生产400G/800G硅光引擎、400G/800GLPO硅光引擎批量生产
3硅光耦合自检测闭环控制方案已有技术广泛使用上位机实现耦合阶段人工/半自动控制/检测闭环的耦合方案,不仅需要上位机环境,同时需要人工介入调控,影响效率。本方案直接采用模块代码实现耦合阶段上电自动扫描硅光调制器特性,实现自检测的闭环控制,提高了耦合效率及一致性400GQSFP-DDDR4光模块、400GOSFPDR4光模块批量生产
4硅光工作点快速锁定算法本方案采用耦合阶段调直曲线上电初始扫描,存储特征参数,正常工作利用函数预估以及PID算法迭代,实现上电快速锁定,满足模块快速通业务场景需求400GOSFPDR4光模块批量生产
5光相重合双透镜同步自动耦合技术采用先进的分光棱镜和图像自动识别计算,利用分光镜将两个方向的像合成到一个图像传感器进行成像,透镜中心自动对准光芯片中心,提升双透镜耦合速度和降低生产设备成本800GOSFPSR8光模块、800GQSFP-DDSR8光模块批量生产
6低损耗的收、发兼容透镜光学技术通过巧妙的光学设计,使透镜下方的驱动器和跨阻放大器在方向和方位上兼容,这样可以避免差分线过孔数量过多,使差分线之间的线距更大,降低了通道间串扰,也能使差分线更宽,损耗更小,DC-block电容封装带来的阻抗变化和寄生参数更小800GOSFPSR8光模块、800GQSFP-DDSR8光模块、400GOSFPSR4光批量生产
模块
7双透镜应用技术利用足够小的透镜,在有限的模块内部空间中,分开安置发射和接收的光路和电路,摆脱对高精度DieBond设备的依赖800GOSFPSR8光模块、400GOSFPSR4光模块批量生产
8高速模块电磁屏蔽处理技术通过光模块特别设计的结构,并应用特殊的电磁屏蔽材料和吸波材料,保证光模块内部的电磁噪声和各种辐射被有效的屏蔽和吸收,满足客户对光模块电磁兼容的应用要求400G/800G及以上高速光模块批量生产
9差分直驱EML技术已有技术采用分立器件搭建EML激光器需要的可调负电压,包含DAC、轨到轨运放、三极管、负电源等,在小型化模块应用中,多路设计布局非常困难,且较高的RF摆幅需要独立的驱动器实现,功耗高布局困难。本方案通过差分EML直接驱动,来降低对负压工作点偏置以及较高的RF摆幅的要求,使电路在布局上更简化,功耗及成本更有优势,小型化高密度应用更具竞争力400GQSFP-DDFR4光模块小批量生产
10无制冷EML光模块方案已有技术广泛采用制冷EML实现200/400GFR4,本方案采用无制冷EML,并通过EMLCOCWireBonding的陶瓷热块局部小范围自动检测控温并配合专用温度补偿算法,实现了低温调制效率提升,覆盖了宽范围无制冷EML方案性能,降低高温功耗及模块成本400GQSFP-DDFR4光模块小批量生产
11抑制EMI的PCB拓扑设计技术100G及以上高速光模块,系统集成中EMI辐射指标有严格的规范要求,降低单体光模块EMI辐射成为必须,业界广泛采用的方案为设计法拉第笼思路,用屏蔽+吸波特性材料封堵,对成本控制、组装复杂度以及RF损伤造成一定代价。本设计方案利用差分RF供参考地特性,局部控制参考层参考地拓扑图形,实现差模低插损,公模高衰减滤波网络,完成EMI抑制,PCB实现容易,成本无影响,抑制EMI400GQSFP-DDFR4光模块小批量生产
12单波100G高速模拟链路建模仿真技术建立单波100G(56GbaudPAM4)PCBtrace、WireBonding、PAD以及连接器等3D模型,提取链路参数,实现全链路RF仿真,输出TDR、S参数分析报告等,确保协议符合性,保障产品全链路高速信号质量单波100G高速光模块批量生产
13单波100G高速模拟TIA高性能补偿技通过TIA自带的DC监控能力,将TIA的增益、带宽及锁定功能分离,实现不同特性光器件匹配不同补偿参数,来满足光模块对光器件一致性及高性能要求,降低了电芯片对单波100G高速光模块批量生产
光器件的过高要求,使模块设计更加容易
14单模光模块传输300米多模光纤采用特殊的光路设计,解决了单模光纤在多模光纤传输的模式色散难题,实现了单模模块在多模光纤中传输300米应用问题40GLX4光模块小批量生产
15可在12G至24G频段连续切换的无CDR高速信号技术在电路上利用可变Gain和可变EQ的方案,对模块的接收信号做补偿,避免了使用只能支持单一、窄频段的CDR芯片,从而使模块符合下一代存储系统光互联的需求MiniSAS4.0AOC小批量生产

2、主要技术人员报告期内,钧恒科技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入职时间对钧恒科技研发的贡献
1彭开盛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8月作为钧恒科技的领头人,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工作,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加大研发团队建设,提升钧恒科技核心竞争力,促进了钧恒科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通过有效的管理和决策,提高了研发的工作效率和研发项目质量,为钧恒科技的发展和竞争力做出重要贡献
2鲁丹硬件工程师2021年5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背景,以及优异的技术创新和产品优化能力,主导钧恒科技高速光模块产品的设计、开发和优化工作,推动方案不断迭代升级,确保产品性能稳定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了钧恒科技产品市场竞争力
3邓溯平项目经理2021年5月在钧恒科技定制化产品研发领域中,凭借丰富的硬件开发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搭建起钧恒科技定制化产品多模产品技术平台,实现了各通道产品良率的提升和产品的稳定交付;同时,在钧恒科技高速光模块产品方案稳定和迭代开发中也发挥出重要作用
4方文银光学主管2021年8月拥有较高水平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申请的多项专利提升钧恒科技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实力;同时,带领团队不断攻克技术难点,优化改善硅光模块光学设计和封装工艺流程,在提升产品批量生产良率方面贡献突出
5付畅产品工程主管2013年5月在高速光模块产品导入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产品开发与工程导入技术,妥善解决产品在终端
应用中的问题,攻克项目技术难点,优化生产制程,完善产品性能,提高产品兼容性,提升产品良率,快速实现高速产品的顺利量产
6杨奎软件主管2016年4月拥有丰富的光模块固件开发和调试经验,熟悉各种光模块接口协议,搭建起钧恒科技产品固件开发平台及流程,顺利对接各业务口完成光模块多模全系列产品的软件系统架构设计,确保钧恒科技产品达到设计需求
7黄启明生产自动化主管2014年3月在钧恒科技自动化生产、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带领团队通过生产自动化改造,实现精准设备控制,促进生产流程标准化以及数据监控可视化,建立起从原材料到成品连续化、高效化、高精度和可追溯的生产过程,从而保证了不断优化制造工艺,降低质量风险,持续提升生产效率

(十一)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钧恒科技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详见本节“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资产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一)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和(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0,167.8181,429.8846,086.26
负债总额64,963.0453,113.8030,189.42
股东权益合计55,204.7728,316.0815,896.84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55,204.7728,316.0815,896.8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60,975.5366,620.5343,481.92
营业利润6,803.587,555.052,658.74
利润总额6,797.417,484.802,657.58
净利润7,865.106,966.902,728.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5.106,966.902,960.8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9.79-8,967.422,08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7.83-3,461.96-1,521.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7.5418,294.063,534.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8.636,019.314,100.90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收入,是标的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标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

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标的公司销售分境外和境内销售。

1、境外销售主要为直接出口,主要采用FOB结算方式。在FOB结算方式下,公司在货物完成报关出口手续,且装运离境时确认收入。

2、境内销售: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物交给买方,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二)标的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持股比例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市1,411.76100.00%
武汉智动飞扬科技有限公司(注)武汉市100.00100.00%
武汉信跃致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500.0010.00%

注:智动飞扬系由钧恒科技于2018年9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由自然人股东代钧恒科技持有。报告期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智动飞扬纳入钧恒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动飞扬股权代持已解除,智动飞扬变更为钧恒科技全资子公司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新增子公司。2023年

日,标的公司因发展战略调整,出售信跃致41%的股权,出售后标的公司持有信跃致10%的股权,信跃致不再纳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五)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六)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八)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标的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十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增减资、股权转让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分析

2024年6月17日,汇绿生态与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汇绿生态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钧恒科技20.00%和10.00%的股权,收购作价分别为13,000.00万元和6,500.00万元。本次收购按照钧恒科技100%整体股权价值65,000.00万元进行。为验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上市公司聘请了众联评估对拟收购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180号)。该次评估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众联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5,849.00万元。

2025年2月,汇绿生态及彭开盛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上市公司支付24,583.416万元认购钧恒科技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彭开盛支付1,320.66万元认购钧恒科技100.0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51.00%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众联评估对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310号),截至2024年9月

30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20,852.11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6,066.00万元,评估增值45,213.89万元,增值率

216.83%。本次交易作价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66,000万元,以202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3.20元/1元注册资本。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众联评估众联评报字[2025]第127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20,167.81万元,负债总额64,963.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5,204.7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增值175,395.23万元,增值率317.72%。

上述评估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评估基准日最终采用评估方法钧恒科技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万元)
汇绿生态收购标的公司30%股权2024年3月31日收益法65,849.00
汇绿生态及彭开盛向标的公司增资2024年9月30日收益法66,066.00
本次重组2025年6月30日收益法230,600.00

由上表可知,前两次评估结果相近,而本次评估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较前两次评估提升较多。以下就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结果的差异合理性进行说明:

(一)数通市场的光模块需求爆发,行业快速增长

近年来,全球人工智能市场持续呈现增长态势,带动AI服务器需求快速增长。从全球范围来看,IDC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预计为1,251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1,587亿美元,2028年有望达到2,227亿美元,其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器占比将从2025年的29.6%提升至2028年的37.7%。从中国市场来看,根据IDC报告,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算力市场规模达到190亿美元,2025年将达到259亿美元,同比增长36.2%,2028年将达到552亿美元。大模型兴起和

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将带动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光模块需求快速增长。

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之间,得益于数据中心流量大幅增加和网络架构的变化,数据通信市场的光模块需求呈现出爆发性快速上升的趋势,数据通信市场也成为了目前光模块最大也是发展最快的下游市场。华龙证券研报显示,2025年一季度光通信行业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实现了32.50%、117.69%的同比快速增长。

基于行业市场需求端的有利变化,标的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沉淀优势,及时调整了自身的产品结构,由低速率光模块产品转向高速光模块产品,把握住了行业机遇,实现了自身业绩的快速增长。

(二)标的公司2025年自身盈利能力显著提升,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增长趋势

受益于全球数通市场的繁荣,高速光模块订单逐步贡献规模化业绩,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其中营业收入为60,975.53万元,已接近2024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66,620.53万元,而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7,865.10万元,已超过2024年全年的净利润6,966.90万元。标的公司的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公开披露数据,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及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1-6月同比增长率2024年度同比增长率2023年度
新易盛1,043,717.03282.64%864,683.11179.15%309,760.58
中际旭创1,478,907.4836.95%2,386,215.97122.64%1,071,798.45
华工科技762,900.0244.66%1,170,917.5513.57%1,030,973.30
光迅科技524,293.9568.59%827,231.0236.49%606,094.50
博创科技119,986.0759.54%174,745.354.30%167,538.81
平均值785,960.9173.41%1,084,758.6070.23%637,233.13
标的公司60,975.53153.34%66,620.5353.21%43,481.92

根据公开披露数据,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及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1-6月同比增长率2024年度同比增长率2023年度
新易盛394,229.43355.68%283,781.36312.26%68,836.11
中际旭创424,245.7576.26%537,177.51143.33%220,765.02
华工科技90,596.0443.00%120,308.5919.91%100,328.82
光迅科技35,236.6975.85%65,616.325.98%61,913.24
博创科技28,472.64401.81%21,072.9084.73%11,407.71
平均值194,556.11133.69%205,591.34121.90%92,650.18
标的公司7,865.10166.54%6,966.90155.33%2,728.63

由上表,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且2025年上半年的同比增速要快于2024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同比增长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比增长率范围内,符合行业的增长趋势。

(三)本次重组评估对应的估值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较可比交易案例估值水平合理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对应的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
300502.SZ新易盛14.5844.4215.13
300308.SZ中际旭创6.7931.348.47
000988.SZ华工科技4.0438.724.64
002281.SZ光迅科技4.8160.174.37
300548.SZ长芯博创11.12269.6411.09
平均值8.2788.86(排除长芯博创为43.66)8.74
标的公司3.4633.108.14

注1:可比公司市销率=可比公司2025年6月30日市值/可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

可比公司市盈率=可比公司2025年6月30日市值/可比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可比公司市净率=可比公司2025年6月30日市值/可比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

注2:标的公司市销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标的公司市盈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标的公司市净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

注3:可比公司市值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由上表可知,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市销率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2、与可比交易案例比较

A股上市公司收购光模块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可比交易较少,故选取近期上市公司已公告完成的或正在进行中的收购光模块及上下游企业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案例作为可比交易。增值率、市销率、市盈率及市净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案例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亿元)增值率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
罗博特科斐控泰克81.18%股权、FSG和FAG各6.97%股权2024/7/31(第二次加期评估基准日)15.33(FiconTEC股东全部权益)1418.35%3.2042.1627.43
紫光股份新华三30%股权2023/12/31516.83443.74%1.0015.155.44
东山精密索尔思光电100%股权2024/12/3145.60355.89%1.5611.264.56
长盈通生一升100%的股权2024/12/311.58457.37%2.5757.615.57
均值-144.84668.84%2.0831.4110.71
标的公司2025/6/3023.06317.72%3.4633.108.14

注1:罗博特科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3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3年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3年末净资产;紫光股份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3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3年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3年末净资产;东山精密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4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4年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长盈通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4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4年归母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

注2:标的公司市销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标的公司市盈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标的公司市净率=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重组评估的增值率均低于其他可比交易、市净率、市盈率处于可比交易区间内,市销率略高于罗博特科收购项目。综合考虑,本次重组的评估结果相较可比交易案例合理。

(四)两次评估时点所依据的市场预期、经营基础不同导致评估差异

自前次评估以来,数通市场的光模块需求爆发,行业快速增长,标的公司2025年自身盈利能力显著提升,相关市场预期、经营基础发生了积极变化。

标的公司本次及前次评估结果均以收益法进行定价,收益法评估的现金流量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前后两次评估差异按照具体预测科目拆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前次评估本次评估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78,846.17238,143.90
加:非经营性资产5,593.9211,877.83
减:非经营性负债3,226.318,011.81
减:付息债务15,147.8711,409.66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66,066230,600

注:股东全部权益资产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净资产价值-有息负债价值

本次评估结果较前次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的差异所致,相关差异分析说明如下:

1、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额预测差异

在收益法评估实践中,一般采用净利润或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指标;由于净利润易受折旧等会计政策的影响,而现金流量更具有客观性,故选择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其收益指标。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税后利息费用-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追加额

(1)前次评估对标的公司预测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的预测较为保守

由于评估的基准日不同,宏观政策和经济环境变化以及标的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升导致对未来收入和企业现金流量的预测不同。其中,营业收入、净利润预测值差异系由于AI算力需求爆发带动光模块市场持续高景气,标的公司核心技术的突破和产能的实质扩张,前次评估未充分考虑上述客观因素,因此对标的公司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预测较为保守。以前次评估预测的2024-202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后续实现情况为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预测营业收入69,202.0058,260.48
实际营业收入(2025年1-6月)60,975.5366,620.53
实现率88.11%114.35%
预测净利润6,935.165,534.50
实际净利润(2025年1-6月)7,865.106,966.90
实现率113.41%125.88%

注:2024年的预测期为第四季度

由上表,相关市场预期、经营基础发生的积极变化使得标的公司2024年预测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实现率分别达

114.35%、

125.88%;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已完成全年预测营业收入的88.11%,已超额完成全年的预测净利润。

(2)本次评估收入预测数据较前次增长的具体说明

①不同评估时点2025-2030年预测收入对比

单位:万元

评估基准日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2024/9/30(前次评估)69,202.0081,412.0093,590.00104,185.00109,261.00-
2025/6/30(本次评估)134,837.01165,203.86192,807.27230,326.09278,110.91321,194.06
本次较前次差额65,635.0183,791.8699,217.27126,141.09168,849.91-
本次较前次增幅94.85%102.92%106.01%121.07%154.54%-

由上表可知,本次评估对2025年-2029年收入预测分别较前次评估上调约

94.85%、

102.92%、

106.01%、

121.07%、

154.54%,相关差异主要源于行业景气度跃升、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客户合作深化、技术壁垒提升、产能扩张逐步落地

等因素。具体说明如下:

i.行业景气度跃升2025年根据Lightcounting数据,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在2024-2029年或将以22%的CAGR保持增长,2029年有望突破370亿美元。较上次基准日披露YoleIntelligence预测12%的行业复合增速有了显著提升。根据两大权威机构数据衔接显示:光模块行业2022-2024年稳步复苏,2024年起进入800G/1.6T驱动的第二波加速上升期,2024-2029年复合增速(22%)较2022-2028年(12%)再上台阶,行业正处于景气度持续向上、高数据速率产品高速渗透的黄金阶段。参考上述行业复合增长率,标的公司基于2024年9月评估时点,预测期(2024–2029年)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3.40%;基于2025年6月评估时点,预测期(2025–2030年)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8.96%。标的公司2022年到2024年约65%的CAGR增长,高于行业平均预测复合增长率,主要因200G/400G/800G高速产品爆发。

ii.下游数通市场需求快速增长AI、数据中心、云计算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催生了大量的光模块需求,尤其是2023以来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带动配合AI服务器架构的400G、800G的产品需求爆发式增长。标的公司光模块产品以短距、多模产品为主,适用于数通领域,行业景气度提升带动订单需求持续增长。标的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3.34%,净利润同比增长166.54%;2025年上半年800G光模块出货量约4.24万只(2024年全年约4万只)。标的公司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获得了行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其核心产品在市场上需求稳定,近年来,标的公司核心产品在市场上需求持续增长,推动了标的公司整体盈利的增长。

iii.客户合作深化标的公司于2021年、2022年陆续通过Coherent、Finisar、索尔思、新华三等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标的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得到客户认可,双方合作规模逐步增加,合作产品也由低速产品逐步拓展至各类速率产品,且高速率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公司来自于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持续提升。报告期各期,Coherent均为标的公司第一大客户,并在2025年上半年销售占比超

50%。除上述核心客户外,标的公司还与金山云、长飞光纤、光迅科技、太辰光等国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达成合作,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客户的认可为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了增长空间。

iv.技术壁垒提升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新增70项专利。光模块技术领域,标的公司拥有硅光模块通用光路技术、硅光芯片及其光引擎技术、硅光耦合自检测闭环控制方案技术、光相重合双透镜同步自动耦合技术等多种核心技术。此外,标的公司已具备100G/200G/400G/800G等速率光模块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的能力,可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其竞争实力。标的公司针对1.6T速率产品及硅光模块已完成多项核心专利布局,并向主要客户提交样品进行验证,为下一阶段的大规模量产做好了筹备。标的公司坚持研发创新,顺应行业技术迭代趋势持续进行高速率产品的研发布局。2023年,AI算力市场需求爆发后,标的公司较快完成了400G、800G光模块新产品的研发测试和客户验证工作,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了800G新产品的批量交付。

v.产能扩张逐步落地2025年1月,标的公司在马来西亚成立子公司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作为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主要是针对海外市场,集中在美国市场。2025年8月,标的公司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签订了年产45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项目分两期,分别投资2亿元和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1亿元和不低于3亿元。其中鄂州项目一期年产150万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厂房目前正在改造,预计2025年10月投入试运行,设备同步进场,标的公司本次预测考虑了鄂州项目一期产能的释放保障产品供给。通过上述投资建设,标的公司在光模块业务的规模、生产技术、研发等多方面都会有显著提升。

综上,本次评估收入预测较前次评估大幅增长审慎、合理。

(3)本次与前次评估预测净利润差异的具体说明本次与前次评估中净利润相关的预测财务指标的情况如下:

项目前次评估本次评估
预测期销售毛利率平均值23.45%23.02%
预测期期间费用率平均值13.44%9.29%
预测期净利率平均值9.39%11.96%

由上表可知,本次与前次评估中预测期销售毛利率平均值差异较小;预测期期间费用率平均值呈下降趋势,进而也导致了本次预测期净利率平均值高于前两次,主要系由于各评估时点参考了最近完整年度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本次评估参考最近完整年度2024年。随着标的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的提高,期间费用率呈现显著的下降趋势,并于2030年度开始趋于稳定。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对净利润的预测过程中使用的具体指标不存在较大差异,净利润预测差异主要由营业收入预测不同所导致。评估基准日不同导致前次评估时未考虑到AI算力需求爆发带动光模块市场的持续高景气情况,对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较低。

(4)期间费用率下降的具体说明

标的公司历史年度期间费用及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956.601.57%1,490.302.24%862.791.98%
管理费用1,272.542.09%2,354.273.53%2,240.785.15%
研发费用2,066.423.39%3,890.765.84%3,871.918.90%
财务费用322.490.53%65.340.10%-115.31-0.27%
合计4,618.067.57%7,800.6711.71%6,860.1715.78%

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占收入比重为

1.98%、

2.24%、

1.57%,管理费用占收入比重为

5.15%、

3.53%、

2.09%;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为

8.90%、

5.84%、

3.39%。

期间费用率下降主要因素:

i.平台共享管理

2023年起标的公司战略方向聚焦光模块业务,组织和人员架构进一步优化,标的公司销售团队、采购、行政人事、财务、质量体系、信息化部门逐步建立平台化管理,避免人员、物力重复投入,收入规模的扩大使得该平台固定成本被有效摊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ii.信息化的成本管控推行预算管理和业务流程优化,数字化、信息化业务管理提升费用审批和费用使用的精准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标的公司管理能效提升使期间费用下降。

预测期2025年下半年至2030年销售费用占收入比重逐渐降至0.80%,管理费用占收入比重逐渐降至1.19%,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逐渐降至6.29%。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同历史期间下降趋势,与最近一期差异较小。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及招待费构成,招待费按一定比例增长,职工薪酬按照业务发展需求及人员配置规划合理确定,不与营业收入直接挂钩,预测具有合理性。

预测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以历史年度管理费用水平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增长,管理费用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管理费用的主要科目职工薪酬与营业收入不直接挂钩,因此随着业务规模扩大、收入上涨,管理费用率呈现合理下降趋势。

预测期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较稳定,研发费用率平均为

6.64%,2024年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为

6.51%,与行业均值相近,预测具有合理性。

综上,随着订单放量,固定成本摊薄、自动化替代人工、精细化费用管控、规模效应显现,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率预测期下降具有合理性。

)财务费用预测下降的具体说明

本次评估,经审计的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披露,其账面有短期借款11,409.66万元。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和手续费等。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合计发生额较少,相对成本费用发生额基本可以忽略,汇兑损失不确定性较强,因此本次预测不预测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及手续费等,对利息支出按照现有银行实际贷款利率预测,不考虑新增借款及提前还款假设。具体财务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利息支出73.09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
合计73.09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

前次评估账面借款余额为14,100万元,银行实际贷款平均利率3.98%;本次评估账面借款余额11,409.66万元,银行实际贷款平均利率3.05%,本次较上次财务费用预测下降,主要系融资规模与融资成本双降所致。

2、资本性支出差异

源于评估基准日所依据的投资规划不同,前次估值时点尚未确定鄂州项目的新增产能规划,而本次已将其纳入投资方案。

3、净营运资金追加额差异

系由评估基准日不同所导致参考历史期间数据不同造成,前次评估系根据标的公司最近一个完整年度2023年的历史经营情况得出的结论,与本次参考2024年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4、非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差异

前次与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子公司智动飞扬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不同:本次基于集团整体战略与资源配置,决议解散并启动注销,不再纳入收益法合并范围,先以资产基础法整体估值,再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加回收益法结果。

因此,本次与前次评估时点所依据的光模块行业市场预期、标的公司经营基础不同,是前后两次评估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

(五)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积极变化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收益法折现率较前次有所下降

由于评估基准日间的标的公司基本面以及外部环境均发生的一定变化,本次评估收益法折现率较前次有所下降,进而导致最终评估值提升。

本次与前次重组收益法评估折现率主要参数rd、wd、re、we、rf、ERP(即rm-rf)、ε、β等如下表所示:

评估基准日WACCwdrdwererfERPεβe
2024/9/3012.44%4.04%3.97%95.96%12.82%2.31%6.30%3.12%1.1718
2025/6/3011.99%2.67%3.05%97.33%12.24%1.86%6.10%2.50%1.2927

具体分参数说明如下:

、债务资本成本rd债务资本成本为基准日企业自有的借款利率加权计算后取值,由于市场利率环境变化,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央行连续两次下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的公司融资结构优化,融资成本显著降低,rd的取值从2024年9月的

3.97%降至2025年

月的

3.05%。

2、无风险报酬率rf无风险报酬率rf取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10年期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央行规则)的平均值。由于评估基准日不同,受货币政策影响,导致基准日至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10年期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计算结果存在差异。rf的取值由2024年9月的2.31%降至2025年6月的1.86%。

3、市场风险溢价ERP市场风险溢价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目前主流选取沪深

指数的特定期间进行计算,但由于沪深

指数的成分股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收益率在不同选取期间内亦有不同,本次评估与前次重组的成分股选取和计算期间均不相同。ERP的取值由2024年

月的

6.30%降为2025年6月的6.10%。

4、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由于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间的基本面发生了积极变化,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规模均实现提升,对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所降低,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由前次的3.12%降为

2.50%。

正是由于上述参数变动,导致本次评估折现率调整为11.99%,本次评估折现率参数调整是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和企业经营改善作出的合理修正,各参数选取过程严谨、依据充分。这也有利于最终评估值的提升。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评估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较前次重组更高的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所处光模块行业快速增长、自身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估值水平相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交易案例,处于合理区间范围,加之评估时点所依据的市场预期、经营基础不同,且收益法折现率较前次有所下降,故而评估结果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最近三十六个月,除上述评估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与交易、增资、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十二、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及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

(二)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三、出资瑕疵或影响其他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十四、涉及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其他有关报批事项。

十五、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钧恒科技的房屋租赁情况详见本节“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资产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3、租赁房屋及建筑物情况”。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钧恒科技主要生产经营用资产中,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第五节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概况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同信生态、徐行国、顾军、刘鹏等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49%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现金方式支付对价占交易对价的比例分别为75%、25%,股份支付对价金额为84,525.00万元,现金支付对价金额为28,175.00万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4,500.00万元(含84,5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未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新建年产

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

(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五)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具体方案”。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新建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8,175.0028,175.0033.34%
2新建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6,886.3855,500.0065.68%
3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825.00825.000.98%
合计85,886.3884,500.00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作价参考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230,000.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钧恒科技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2,70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28,175.00万元。

2、新建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由钧恒科技全资子公司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位于

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鄂东大道以南,燕沙路以东。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AOC、光模块产能合计

万只,其中100GAOC产能

万只,400G/800G光模块产能195万只,1.6T光模块产能5万只。(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6,886.3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5,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13,073.9513,073.95
2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32,124.2232,124.22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19.313,519.31
4基本预备费974.35974.35
5铺底流动资金7,194.555,808.17
合计56,886.3855,500.00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建设期(月)(试)运营期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T1(10-12月)T2T3
1前期决策阶段
2项目准备阶段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修工程
5配套工程
6投产竣工阶段
7产能达到50%
8产能达到80%
9产能达到100%

(4)收益测算经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8.11%,项目投资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5.51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用地及项目备案、环评情况本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508-420799-04-01-962442),项目建设用地及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3、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募集配套资金”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使用不超过

825.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符合相关规定。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效率及剩余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46,4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37,999,997.4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截至2022年

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33,999,997.44元已于2022年9月6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755942519810109账号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2年

日出具众环验字(

)011005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694,660.66元。截至2025年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3,458,413.39元(含置换前期

发行费金额人民币754,716.98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000.00元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25,940,738.9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236,244.71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25年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37,999,997.44
减:保荐承销费(含税)4,000,000.00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333,999,997.44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5,702,957.42
其中: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39,788,908.23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65,914,049.19
减:置换前期发行费金额754,716.98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06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25,940,738.99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3,694,660.66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236,244.71

截至2025年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755942519810109951,535.67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390118002920018993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941100788013000036183,284,709.04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574906195110816-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388010100101521398-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388010100101521425-已销户
合计-4,236,244.71-

(2)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8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570.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0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570.30
其中:2022年15,508.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7.75%2023年11,051.38
2024年3,397.86
2025年1-6月612.5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6,000.006,000.005,949.436,000.006,000.005,949.43-50.57已完工进入养护期,待竣工决算
2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12,400.0012,400.0010,464.9012,400.0012,400.0010,464.90-1,935.10完工进度96.43%
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EPC总承包
3总部办公楼项目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6,000.002,851.581,926.026,000.002,851.581,926.02-925.56已完工进入养护期,待竣工决算
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总承包(EPC)2,986.892,829.952,986.892,829.95-156.94已完工进入养护期,待竣工决算
4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9,400.009,400.009,400.009,400.009,400.009,400.000.00不适用
合计-33,800.0033,638.4730,570.3033,800.0033,638.4730,570.30-3,068.17-

注:募集资金投资总部办公楼项目已终止,变更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总承包(EPC)。

2、新建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受益于AI热潮带动,光模块产品需求旺盛从全球范围来看,IDC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预计为1,251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1,587亿美元,2028年有望达到2,227亿美元,其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器占比将从2025年的29.6%提升至2028年的37.7%。从中国市场来看,根据IDC报告,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算力市场规模达到

亿美元,2025年将达到259亿美元,同比增长36.2%,2028年将达到552亿美元。大模型兴起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显著提升带动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带动光模块需求快速增长。

AI集群应用对以太网光收发器的强劲需求,以及云服务厂商对其密集波分复用(DWDM)网络的升级带动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持续提升。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在2024-2029年或将以22%的CAGR保持增长,2029年有望突破

亿美元。从中国市场来看,2024年中国光模块市场规模为606亿元左右,预计2025年将达到670亿元。(

)高速率光模块进入产品迭代升级周期,行业当前存在较大的发展机遇2022年11月,OpenAI公司旗下模型ChatGPT的发布打响全球范围的军备竞赛。ChatGPT的兴起引领了全球多家AI公司相继发布自家模型,海外Google推出PaLM2模型,Meta发布LLaMA-13B,国内百度率先发布文心一言。模型升级迭代的背后是对海量数据的训练和推理,自2012年以来全球算力需求迎来快速增长。根据OpenAI发布的《AIandCompute》分析报告中指出,自2012年以来,AI训练应用的算力需求每3-4个月就会翻倍,且从2012年至今,AI算力增长超过了30万倍。根据IDC发布的《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2024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

725.3EFLOPS,同比增长

74.1%,增幅是同期通用算力增幅(

20.6%)的3倍以上;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较2024年增长43%;2026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460.3EFLOPS,为2024年的两倍。

因此,AIGC推动算力需求,加快高速率光模块迭代升级。400G及以上速

率光模块作为关键的互联设备,能够满足数据中心对高速率、低功耗和高密度的需求,从而推动了数据中心向更高带宽的升级。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主要生产400G及以上速率光模块,提高公司高速率光模块产能,满足市场对高速率、大容量光模块的需求。

(3)产品方案演进切换灵活,能适应国内外市场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目前,光模块市场仍然以400G产品为主,随着行业发展,800G光模块将逐渐上量并成为市场主流。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随着北美云服务商在AI集群中开始大量部署800G光模块,未来高速率光模块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提升。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AOC、光模块产能合计

万只,其中100GAOC产能

万只,400G/800G光模块产能

万只,

1.6T光模块产能

万只。标的公司单波100G光模块设计已实现平台化,基于该平台化设计的光模块,其研发设计、关键物料选型、加工制造等资源均可复用借鉴。基于该平台,标的公司已开发完成400G(

路100Gb/s并行传输)、800G(

路100Gb/s并行传输)等多款光模块,并在生产测试资源上做到了灵活复用,实现了批量交付。

标的公司基于目前客户群体需求情况,本项目前期将主要生产400G光模块,保障400G光模块产品的交付。未来,随着800G光模块逐渐上量并成为市场主流,标的公司可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增加800G光模块产品的产量。标的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调整产线资源,实现400G、800G光模块生产的灵活切换,保证生产资源最大化的利用,适应国内、国际市场对400G、800G光模块需求。此外,本项目还同步根据市场高速发展情况,布局1.6T光模块生产,以适应市场对更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的需求。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

(五)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

制度》。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六)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七)本次交易评估是否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本次交易评估过程中,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交易标的收益价值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

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第六节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一)本次评估概况本次交易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众联评估对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二)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幅度

1、收益法评估结果根据众联评估众联评报字[2025]第127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

日,标的公司(母公司报表)经中审众环审计后的母公司报表总资产为124,732.99万元,负债为64,871.87万元,净资产59,861.12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增值170,738.88万元,增值率

285.23%。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

日,标的公司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20,167.81万元,负债总额64,963.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5,204.7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增值175,395.23万元,增值率

317.72%。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根据众联评估众联评报字[2025]第1275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母公司报表)评估基准日账面总资产为124,732.99万元,负债为64,871.87万元,净资产59,861.12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评估值142,689.63万元,增值17,956.64万元,增值率14.40%;总负债评估值64,871.87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77,817.76万元,增值17,956.64万元,增值率30.00%。

(三)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及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本次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高152,782.24万元,差异率为196.3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系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调控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

(四)评估方法选取及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范围为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而收益法的评估范围不仅包含了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还包括企业无账面价值的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

众联评估认为,考虑本次经济行为、特定的评估目的、上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差异的特定原因,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论更为妥当合理。

(五)特别事项说明

1、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本次评估对象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控股权溢价及少数股权折价和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2、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次评估报告的基础。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涉及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编制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对其提供的企业未来盈利预测所涉及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负责。众联评估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据评估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或不利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众联评

估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或不利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众联评估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3、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合并报表口径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纳入预测合并范围公司包括标的公司(母公司)、紫钧光恒(全资子公司,持股100%)和湖北钧恒(全资子公司,持股100%,系鄂州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原合并范围内的智动飞扬因公司决议解散注销,不纳入本次收益法评估合并范围,对智动飞扬采用资产基础法整体评估后,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加回至收益法评估结果中。

4、根据市场发展需求与公司战略规划,标的公司拟在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分两期投资建设高速率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钧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钧恒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025年8月,标的公司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共计45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分两期进行:

项目一期投资兴办年产15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项目,主要投资生产设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项目二期投资兴办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厂房、设备等。资金来源拟通过募集投入。

纳入本次评估预测范围的为鄂州项目一期,预计投产时间为2025年10月。鄂州项目二期因资金安排尚未明确,故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5、全资子公司智动飞扬于2018年9月成立,成立后主要进行光通信、光模块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制造,业务依附于标的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的设备绝大部分供给标的公司使用。

为优化集团整体战略布局和资源配置,经标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解散智动飞扬并启动注销程序。截至目前,管理层已完成相关决议,由于工作安排等方面原因,尚未完成清算组的成立及公告发布、税务注销、债务

处理等工作,目前主要进行的是智动飞扬原专利权及知识产权的变更工作。管理层预计于本年末前完成智动飞扬的全部注销手续。

若智动飞扬清算程序延迟或产生未预计负债,可能导致母公司承担额外损失。评估值未考虑该等或有事项,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前提条件假设

、公平交易假设

公平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已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按公平原则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处于充分竞争与完善的市场(区域性的、全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市场)之中,在该市场中,拟交易双方的市场地位彼此平等,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能力、机会和时间;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均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以便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标的之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交易标的之交换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并非由个别交易价格决定。

、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评估对象及其包含的资产)按其目前的模式、规模、频率、环境等持续不断地经营。该假设不仅设定了评估对象的存续状态,还设定了评估对象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

(二)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5、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标的公司在2024年11月27日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3年;鉴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研发投入,预计本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未来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继续享受优惠税率15%;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

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各主要资产和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

、关于流动资产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1)货币资金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对于现金及人民币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外币银行存款,根据外币金额乘以评估基准日的汇率确认评估值。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为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清查时,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账、表、单金额相符。经核实应收票据真实,金额准确,未计利息,按企业应收票据管理模式计算评估值。

(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对没有证据出现坏账的应收款项,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模式计算评估值。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值。

(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是企业用于融资抵押的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查阅了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结算对象、票据种类、出票日、到期日、票面利率等情况,检查相关原始凭证,以审定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预付款项

对预付款项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6)存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为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及在产品。

对于原材料,采用重置成本法,在本项目中,在核实数量和账面值与市场价格没有明显差异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产成品按以下公式确认评估值

评估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营业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r]

对发出商品的评估参考产成品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在产品主要为仓库转入生产环节的原材料、人工费用等,在产品的评估参考原材料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7)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企业的应收退货成本及留抵退税款,本次评估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标的公司母公司报表中长期投资包括四家投资,分别为:投资比例为100%的控股子公司智动飞扬和紫钧光恒、持股比例为34%的瑞芯光电、持股比例为30%的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汇绿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对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采用整体资产评估,各个科目具体评估方法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投资单位瑞芯光电、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由于标的公司对其均为参股,评估人员无法取得其公司管理层的配合,评估程序受限,产权资料、其他资料等无法取得,本次评估按瑞芯光电、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评估基准日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价值。

3、关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评估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标的公司持有的信跃致10%的股权投资。由于标的公司对信跃致仅持股10%,评估人员无法取得信跃致管理层的配合,标的公司仅提供了信跃致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因此本次对其他权益工具-武汉信跃致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评估采用经审计调整的财务报表测算的方法进行估值。

、关于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

由于委估资产主要为光模块生产专用设备,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委估资产在今后生产经营中仍维持其原有用途并继续使用,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对资产而言,即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成本法也可以首先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公式: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国产设备重置价的确定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被评估单位的设备类资产将会原地、原用途继续使用,故本次评估中重置全价包括设备重置购价、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资金成本等费用,即重置全价的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资金成本+前期费及其他费用

i.设备购置价格的确定

机器设备(含电子设备):向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询价;参考相关价格目录提供的报价;根据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价值调整;对无适当参考价的设备、老设备,比照同类设备的价格作适当的调整,从而取得设备价格,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实行增值税抵扣政策的企业,以委估资产的含税价确定设备重置购价。对实行增值税抵扣政策的企业,在重置成本减去可以抵扣的增值税。

ii.运杂费的确定

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如供货合同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iii.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等资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计算安装调试费。

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iv.设备基础费的确定

评估人员参考不同专业性质的生产设备按不同行业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或者调查了解企业设备实际设备基础费用水平确定。

v.资金成本的确定

不论是企业自有资金还是从银行借贷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均计算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的计算时间按设备的合理工期并假设资金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考虑,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商业银行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确定。vi.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确定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费、招投标管理费及环评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

vii.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购置价选取当地汽车交易市场评估基准日的最新市场报价及成交价格资料并考虑车辆购置附加税及牌照费用等予以确定。

具体公式为:重置全价=购置价(含税)+车辆购置附加税+新车上户牌照费-车辆增值税额。车辆购置附加税率取不含税购置价的10%。

②进口设备重置价的确定

对进口设备,可按进口期到岸价考虑该进口设备价格的变动情况按基准日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再加计各种进口税费、手续费和资金成本确定。

重置全价=到岸价×基准日外汇汇率+进口关税+增值税-可抵扣的增值税+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及其他合理费用

式中:到岸价=FOB价格+途中保险费+国外运杂费+银行及其他手续费

(2)确定成新率

对于机器设备,依据国家有关技术经济、财税政策,通过查阅机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现场考察,从机器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负荷率和利用率、工作环境、维护保养等方面综合考虑其损耗,从而确定尚可使用年限,计算提出年限法的成新率。年限法的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或:

成新率=[(经济使用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寿命年限]×100%

对于采用使用年限法无法真实反映委估设备的成色时,可采用现场勘察评分法确定成新率。对于价值量较高的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和现场勘察评分法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再按相应的权重测算出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对运输车辆成新率的确定,依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规定的车辆寿命年限、行驶里程确定,其中以行驶里程法计算的成新率与以年限法计算的成新率取孰低为车辆最终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年限成新率=(1-d)^n×100%

式中:d=2/N=车辆双倍的平均年贬值

N=车辆经济使用年限

n=车辆实际已使用年限

对于电子设备等一般、小型设备主要按理论成新计算其成新率,如少数设备实际技术状态与理论成新率差别较大时,则用勘察情况加以调整。

(3)确定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5、关于使用权资产的评估

使用权资产为被评估单位租赁的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租赁权,本次评估人员核对了相关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关于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评估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各种管理软件、网络系统等共18项。对于软件出售厂商定期开发维护的外购软件,通过市场调查收集资料选择与被评估软件在功能、参数、适用范围和交易条件等基本相同或相似参照物,对上述相关因素的差异进行相应的修正调整,得出该软件的市场价值。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评估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173项专利、33项软件著作权、12项商标专用权、2项域名,专利包括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

①对账外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产组的评估进行资产评估时采取的评估技术思路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现有市场上,与委估资产组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非常少,难以取得足够有效的案例,故本次评估不适合采取市场法。通常而言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与其成本呈弱对应性,如果采用成本法来评估,难以准确揭示该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因此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一般也不适合采用成本法。

本次评估对账外的其他无形资产-专利及软著合并为一个资产组,采用销售收入提成法进行评估。

销售收入提成法是指分析评估对象预期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此方法是国际、国内评估界广为接受的一种基于收益的技术评估方法。无形资产销售收入提成法认为无形资产对经营活动中创造的收益或者说现金流是有贡献的,采用适当方法估算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价值贡献率,并进而确定无形资产对收益的贡献额,再选取恰当的折现率,将经营活动中每年无形资产对收益的贡献折为现值,以此作为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为:

式中:Ps-无形资产的评估值

Ri-第i年企业的预期销售收入n-收益期限K-为无形资产(技术类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在整个企业预期收益中的权重(或比率)

r-折现率

②对于商标的评估评估人员根据历史年度产品盈利能力分析,企业产品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但类似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且企业受制于市场开发、研发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商标仅作为企业产品的一种标识,故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中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不含税代理服务费、注册费+利润+资金成本

③对于域名的评估对域名,在注册费、服务器及建站成本基础上,得出评估值。

7、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赁房屋的装修款、改造款等费用,评估人员通过了解其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及账面构成情况、费用和支出的摊余情况,以可使用年限作为摊销期限,并结合原始入账价值,按摊余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预计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对于企业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评估时确定的评估预期损失及相应的所得税率计算确定评估值,对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预计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对应负债的评估值确定评估值。

9、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审计将预付款项中的设备款转入,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10、关于负债的评估方法负债的评估采用审核、验证、核实方法,对相关债务进行清查核实,以评估目的实现后被评估单位需要承担的数额确定相关负债的评估值。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标的公司(母公司报表)评估基准日账面总资产为124,732.99万元,负债为64,871.87万元,净资产59,861.12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评估值142,689.63万元,增值17,956.64万元,增值率14.40%;总负债评估值64,871.87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77,817.76万元,增值17,956.64万元,增值率30.00%。

具体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07,237.24110,153.172,915.932.72
非流动资产17,495.7532,536.4615,040.7185.9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219.00684.44-534.56-43.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5.4665.46--
固定资产13,593.7714,446.08852.316.27
使用权资产214.00214.00-
无形资产57.5414,780.5014,722.9625,587.35
长期待摊费用864.58864.58--
递延所得税资产847.63847.63--
其他非流动资产633.77633.77--
资产总计124,732.99142,689.6317,956.6414.40
流动负债62,962.0462,962.04--
非流动负债1,909.831,909.83--
负债总计64,871.8764,871.8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9,861.1277,817.7617,956.6430.00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收益法的具体模型及估算公式收益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评估模型公式本次收益法评估的现金流量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率选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股东全部权益资产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净资产价值-有息负债价值其中:营业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P为营业性资产价值;

r为折现率;i为预测年度;Ri为第i年净现金流量;n为预测第末年。

2、预测期及收益期的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对未来收益期的预测分段预测,其中,第一阶段为评估基准日至企业有明确经营目标的年期,即评估基准日后

年,在此阶段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为2031年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按企业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考虑。

、净现金流量的确定本次评估现金流量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净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它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4、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式中:wd为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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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为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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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为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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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eferrrr

式中:rf为无风险报酬率;rm为市场预期报酬率;ε为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βe为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fmeferrrr

))1(1(EDtue

???????

βu为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βt为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或影响效益的资产(负债),此类资产(负债)不产生和影响利润。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根据本次收益法评估思路,本次评估采用标的公司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对企业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以被评估单位2022年至2025年6月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和相关行业状况、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优劣势和风险等,以及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等,经过综合分析进行预测的,其中主要数据预测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的预测标的公司历史年度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iitu

EDt)1(1(???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历史数据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
光模块6,492.758,983.6534,948.2124,631.32
AOC8,504.3623,271.9822,728.6729,243.48
光引擎3,751.354,329.333,961.772,480.03
定制化产品2,875.962,821.093,127.283,700.57
其他2,839.024,075.871,854.60920.14
营业收入合计24,463.4443,481.9266,620.5360,975.53

从历史数据来看,标的公司2022年到2024年约65%的CAGR增长,高于行业平均预测复合增长率。增长原因主要为在算力持续升级及需求大幅增长等因素的驱动下,产品结构不断升级,其中高速率产品(400G/800G)销量逐年提升。

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在2024-2029年或将以22%的CAGR保持增长,2029年有望突破370亿美元。其中数通市场随着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海内外云厂商加大算力投资规模,进一步推动光模块数通市场需求增长。2023年全球数通光模块市场规模达到62.5亿美元,2024-2029年预计将以27%的CAGR增长,2029年有望达到258亿美元。未来数通市场的增长驱动力主要来自高速光模块的需求。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2025年800G以太网光模块市场规模将超过400G,随着高速光模块的快速导入,预计2029年800G和1.6T光模块的整体市场规模将超过160亿美元。根据Coherent预测,未来五年内800G和1.6T光模块有望成为市场主流产品。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光模块产品线丰富,产品传输速率覆盖10G/s至800G/s,主要应用于数通市场。

标的公司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获得了行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主要客户为行业内国际上和国内知名的企业或上市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客户的认可为标的公司未来带来了增长空间。此外,标的公司经过长期的市场拓展与产品技术积累,已形成了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为其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标的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优化客户结构,在降低单一客户依赖度的同时,进一步巩固了优质多元的客群基础。

光模块技术领域,标的公司拥有硅光模块通用光路技术、硅光芯片及其光引擎技术、硅光耦合自检测闭环控制方案技术、光相重合双透镜同步自动耦合技术等多种核心技术。此外,标的公司已具备100G/200G/400G/800G等速率光模块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的能力,可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其竞争实力。标的公司针对1.6T速率产品已完成多项核心专利布局,并向主要客户提交样品进行验证,为下一阶段的大规模量产做好了筹备。

2025年1月,标的公司在马来西亚成立子公司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钧恒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拟作为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主要是针对海外市场,集中在美国市场。2025年8月,标的公司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签订了《年产150万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和《年产300万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项目总投资分别为2亿元和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1亿元和不低于3亿元。通过上述投资建设,标的公司在光模块业务的规模、生产技术、研发等多方面都会有显著提升。

综合以上因素,依据标的公司发展规划、并考虑到标的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和光模块制造生产行业状况等因素影响,按照目前标的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对未来期间业务收入进行了预测。标的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光模块31,382.4990,261.45110,142.66137,459.77172,546.47205,951.14205,951.14
AOC35,501.0160,498.6567,696.7477,399.8689,633.6798,864.3398,864.33
光引擎2,577.994,932.064,980.594,979.814,919.794,817.064,817.06
定制化产品3,200.007,245.597,607.877,988.268,387.678,807.068,807.06
其他1,200.002,266.112,379.412,498.382,623.302,754.472,754.47
营业收入合计73,861.48165,203.86192,807.27230,326.09278,110.91321,194.06321,194.06

2030年以后由于标的公司经营基本稳定,收益变动不大,对标的公司现金流影响不大,故后续年度预测数据与2030年数据相同。

2、营业成本的预测

标的公司历史年度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历史数据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
光模块5,609.147,926.1824,692.6720,258.16
AOC7,235.3017,203.7918,278.9224,180.94
光引擎3,249.513,318.502,907.981,650.01
定制化产品1,283.932,105.281,842.402,140.04
其他2,270.783,441.641,552.67671.93
营业成本合计19,648.6633,995.4049,274.6448,901.08

标的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的提升主要因为高速率产品市场需求旺盛,盈利水平较高,带动公司毛利率水平提升。预期随着800G、

1.6T和硅光模块产品的放量增长,未来毛利率将同步有所增长。

本次评估依据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预期的市场变化趋势来进行预测。评估假设标的公司预测期内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良好,且不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模式、历史经营期的营业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毛利水平估算其营业成本。综合以上分析,并根据生产计划,标的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成本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光模块25,331.0567,117.5982,073.19102,861.32129,973.09154,632.11154,632.11
AOC29,777.4550,845.5055,054.1861,694.8169,876.2975,756.0775,756.07
光引擎1,612.653,518.993,541.093,545.333,497.123,427.673,427.67
定制化产品1,888.004,274.904,488.644,713.074,948.735,196.165,196.16
其他1,140.002,152.802,260.442,373.462,492.142,616.752,616.75
营业成本合计59,749.15127,909.77147,417.55175,188.00210,787.36241,628.76241,628.76

2030年以后由于标的公司经营基本稳定,收益变动不大,对标的公司现金流影响不大,故后续年度预测数据与2030年数据相同。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和车船使用税,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主要采用实际税率计算方法,以营业收入为参照。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估算的应交增值税额为计税基础,税率分别为7%、3%和2%。车船使用税按照历史发生额进行预测,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印花税按照营业收入占比进行预测。估算未来年

度的税金及附加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城市维护建设税5.8862.8295.48135.34159.38180.65180.65
教育费附加2.5226.9240.9258.0068.3077.4277.42
地方教育费附加1.6817.9527.2838.6745.5451.6151.6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3.6036.5731.6225.8631.1635.2335.23
印花税49.17116.12134.18158.71189.04216.26216.26
车船使用税-0.070.070.070.070.070.07
合计82.85260.46329.54416.66493.49561.25561.25

2030年以后由于标的公司经营基本稳定,收益变动不大,对标的公司现金流影响不大,故后续年度预测数据与2030年数据相同。

、期间费用的预测

(1)销售费用的预测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由职工薪酬、招待费、摊销及折旧费用、水电费和其他组成。对销售费用的预测系根据标的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销售费用的实际情况及预测期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预测。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员工编制、薪酬增长计划进行预测算;对摊销及折旧费用,根据标的公司现有及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以及企业现有折旧摊销年限进行预测;对招待费、水电费等按一定比例增长。估算未来年度的销售费用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职工薪酬355.95845.99972.881,070.171,177.191,282.431,282.43
招待费264.01561.23604.29643.50678.02714.49714.49
摊销及折旧费用21.5566.4566.3966.2965.7759.8660.00
水电费22.3643.0545.2047.4649.8352.3252.32
其他94.18248.39292.60343.64402.22469.51469.51
合计758.061,765.101,981.362,171.062,373.032,578.612,578.76

(2)管理费用的预测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进行管理活动而支出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及摊销及折旧费用等。

管理费用的预测系根据标的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管理费用的实际情况及预测期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预测。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员工编制、薪酬增长计划进行预测算;固定管理费用包括咨询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等,按一定比例增长;对租赁费及物业费,以现有租赁合同为基础,考虑新增厂房租赁事项及合同到期续租租金增长趋势预测;对摊销及折旧费用,根据标的公司现有及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以及标的公司现有折旧摊销年限进行预测。具体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职工薪酬645.451,577.051,734.761,821.501,912.572,018.992,018.99
咨询服务费203.00416.15436.96458.81481.75505.84505.84
业务招待费59.75119.80125.79132.08138.68145.62145.62
水电费32.2762.1265.2268.4871.9175.5075.50
摊销及折旧费用138.35344.63333.83323.78314.51294.00312.68
租赁费及物业费41.1897.0697.0697.0699.2299.2299.22
交通差旅费38.5084.0192.77102.48113.24125.19125.19
其他154.67339.34380.42427.34490.54554.71554.71
合计1,313.173,040.173,266.813,431.533,622.423,819.063,837.75

(3)研发费用的预测

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水电费、租赁及物业费、摊销及折旧费用等。

研发费用的预测系根据标的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研发费用的实际情况及预测期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预测。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员工编制、薪酬增长计划进行预测算;材料费和水电费等,按一定比例增长;对租赁费及物业费,以现有租赁合同为基础,考虑新增厂房租赁事项及合同到期续租租金

增长趋势预测;对摊销及折旧费用,根据标的公司现有及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以及标的公司现有折旧摊销年限进行预测。具体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职工薪酬1,061.533,221.503,704.734,260.444,686.485,155.135,155.13
材料费3,131.416,934.237,782.029,055.2711,293.3313,203.2713,203.27
水电费83.65168.70185.57204.13224.54247.00247.00
租赁费及物业费45.78135.07136.60138.18139.80139.80139.80
摊销及折旧费用367.98966.57956.18946.10919.92907.86945.35
检测及服务费84.88182.49209.86241.34265.48278.75278.75
其他100.89207.32221.14236.19252.61270.55270.55
合计4,876.1211,815.8913,196.1115,081.6617,782.1620,202.3620,239.85

)财务费用的预测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

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披露,其账面有短期借款11,409.66万元。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和手续费等。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合计发生额较少,相对成本费用发生额基本可以忽略,汇兑损失不确定性较强,因此本次预测不预测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及手续费等,对利息支出按照现有银行实际贷款利率预测。具体财务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利息支出73.09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
合计73.09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

、其他收益、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的预测标的公司历史年度其他收益为政府补贴;投资收益为理财产品收益。本次评估不考虑其他收益、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

6、营业外收支的预测营业外收支为非经营性损益,本次评估不列入预测范围。

、折旧及摊销预测该部分为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中的固定资产、软件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和摊销。预测时考察历史年度的折旧情况,标的公司为维持生产规模有后续资本性支出,故预测时假设到达生产经营稳定期后各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不变化。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政策及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标的公司
机器设备938.791,877.591,877.591,877.591,877.591,877.591,907.97
运输设备3.657.317.317.315.99-2.38
办公及其他设备58.88117.77117.77107.20--76.22
软件22.6034.94----26.42
长期待摊费用87.69175.39175.39175.39175.3975.3467.75
紫钧光恒
机器设备17.9935.9935.9935.9935.9935.9934.86
办公及其他设备14.6429.2729.275.70--19.55
软件2.274.531.13---0.88
长期待摊费用81.93163.87163.87149.90--75.18
新增鄂州项目
机器设备467.341,869.361,869.361,869.361,869.361,869.361,869.36
合计1,695.794,316.014,277.664,228.433,964.313,858.274,080.57

、追加资本预测追加资本系指标的公司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变化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以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即本次评估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

(1)资产更新投资预测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规模的前提下,本次估算更新投资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根据标的公司对未来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划以及未来各年满足维持现有生产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进行估算。

按照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经济寿命、预计残值率估算加权折旧率来得到未来年度的折旧额。在预测期内,假设当资产累计折旧额接近资产原值或当资产净值接近预计的资产残值时,即假设该资产已计提折旧完毕,需按照资产评估原值补充更新该资产。标的公司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的预测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数据
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标的公司
机器设备------2,853.57
运输设备------3.48
办公及其他设备------105.69
软件------36.64
长期待摊费用------93.95
紫钧光恒
机器设备------48.75
办公及其他设备------27.11
软件------1.22
长期待摊费用------104.26
新增鄂州项目
机器设备21,123.72-----1,931.29
合计21,123.72-----5,205.95

(2)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标的公司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

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关联方的或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估算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次评估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经营性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经营性现金=年付现成本总额÷现金周转率年付现成本总额=业务成本总额+期间费用总额-非付现成本总额现金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款项周转率-应付款项周转率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其中,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等诸项。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其中,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根据对标的公司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所需的营运资本投入等估算的情况,估算得到的未来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7-12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营运资金64,854.8578,333.3491,481.29109,301.88132,022.74152,490.67152,490.67
营运资金变动15,726.7313,478.4913,147.9517,820.5922,720.8720,467.92-

、企业所得税的预测企业所得税的预测采用分主体适用税率法计算合并口径所得税。母公司标的公司于2024年

日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442000865),有效期三年,到期日为2027年

月,享受所得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其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研发投入较高,预计证书到期后,能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进行预测。子公司紫钧光恒、湖北钧恒所得税按25%税率。评估人员在了解各主体适用税率基础上,分主体预测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计算合并综合税率,在合并口径利润总额基础上考虑招待费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纳税调整后,计算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利润总额7,009.0520,064.2826,267.7233,688.9942,704.2552,055.8251,999.50
加:业务招待费129.50272.41292.03310.23326.68344.04344.04
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876.1211,815.8913,196.1115,081.6617,782.1620,202.3620,239.85
应纳税所得额2,262.448,520.8013,363.6418,917.5625,248.7732,197.4932,103.69
综合所得税率(%)18.83%20.71%23.23%23.58%23.97%23.25%23.30%
企业所得税426.021,764.673,104.754,461.656,051.987,486.877,480.22

10、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其中对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是建立在评估基准日所具备的经营能力的基础之上。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对标的公司(合并口径)审计报表

揭示的业务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市场需求与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非经常性损益。评估对象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7-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73,861.48165,203.86192,807.27230,326.09278,110.91321,194.06321,194.06
减:营业成本59,749.15127,909.77147,417.55175,188.00210,787.36241,628.76241,628.76
税金及附加82.85260.46329.54416.66493.49561.25561.25
销售费用758.061,765.101,981.362,171.062,373.032,578.612,578.76
管理费用1,313.173,040.173,266.813,431.533,622.423,819.063,837.75
研发费用4,876.1211,815.8913,196.1115,081.6617,782.1620,202.3620,239.85
财务费用73.09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348.20
二、营业利润7,009.0520,064.2826,267.7233,688.9942,704.2552,055.8251,999.5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7,009.0520,064.2826,267.7233,688.9942,704.2552,055.8251,999.50
减:所得税费用426.021,764.673,104.754,461.656,051.987,486.877,480.22
四、净利润6,583.0418,299.6123,162.9729,227.3436,652.2744,568.9544,519.28
加:扣税后利息62.12295.97295.97295.97295.97295.97295.97
加:折旧与摊销1,695.794,316.014,277.664,228.433,964.313,858.274,080.57
减:营运资金增加15,726.7313,478.4913,147.9517,820.5922,720.8720,467.92-
减:资本性支出21,123.72-----5,205.95
五、自由-28,509.509,433.0914,588.6515,931.1518,191.6728,255.2743,689.87

(三)折现率模型的选取

1、基本模型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现金流量

eedd

wrwrr????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eedd

wrwrr????

)(DEDwd

??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DE

Dwd

??

)(DE

Ewe

??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DE

Ewe

??

???????)(fmefe

rrrr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rm:市场预期报酬率;ε:评估对象的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fmefe

rrrr

))1(1(EDt

ue

???????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报酬率rf: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中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因为国债到期不能兑现的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故该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通过同花顺资讯查询的中债分类的国债,我们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10年期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通过计算,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10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央行规则)的平均值为1.86%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收益率。

(2)计算ERP市场风险溢价。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我们对中国股票市场相关数据进行了研究,按如下方式计算中国股市的股权风险收益率ERP:

①确定衡量股市整体变化的指数: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我们在估算中国市场ERP时选用了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是2005年4月8日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的第一只跨市场指数,该指数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沪深300指数为成份指数,以指数成份股自由流通股本分级靠档后的调整股本作为权重,因此选择该指数成份股可以更真实反映市场中投资收益的情况。

②收益率计算期间的选择:我们选择了沪深300指数自发布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作为ERP的计算期间。考虑到中国股市股票波动的特性,我们选择10年为间隔期,将计算的沪深300指数十年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作为其未来可能

的期望投资回报率。

③指数成分股的确定: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每年是发生变化的,因此我们在估算时采用每年年底时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

④数据的采集:本次ERP测算我们借助通达信行情的数据系统提供所选择的各成分股每年年末的交易收盘价。

⑤年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计算方法:

i.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每年收益率为Ri,则:

(i=1,2,3,….,N)

式中:Ri为第i年收益率

Pi为第i年年末交易收盘价(后复权价)

设第1年到第n年的收益平均值为An,则:

An=

?

?

??

i

iii

P

PPR

N

R

ni

i?

?1

式中:An为第1年到第n年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n=1,2,3,…N,N是计算每年ERP时的有效年限。

ii.几何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第1年到第i年的几何平均值为Ci,则:

Ci=

N

R

ni

i?

?1

)1(

?i

i

P

P

-1(i=2,3,…N)Pi为第i年年末交易收盘价(后复权价)

⑥无风险收益率Rf的估算:为了估算每年的ERP,需要估算计算期每年的

无风险收益率Rf,本次测算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YieldtoMaturateRate)作为无风险收益率。首先选择每年年末距到期日剩余年限超过5年的国债,然后根据国债每年年末距到期日的剩余年限的长短将国债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剩余年限超过5年但少于10年的国债和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剩余年限超过10年的国债,最后分别计算上述两类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每年年末的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10年无风险收益率Rf和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5年但小于10年的Rf。通过估算,2024年的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ERP结果如下:

年份Rm算术平均值Rm几何平均值Rf(距到期剩余年限为10年)ERP=Rm算术平均值-RfERP=Rm几何平均值-Rf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5年但小于10年)ERP=Rm算术平均值-RfERP=Rm几何平均值-Rf
202422.67%9.53%3.43%19.23%6.10%3.29%19.37%6.24%

经计算,本次测算的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为6.10%。

(3)β值β系数是用来衡量上市公司相对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的参数。市场投资组合的β系数为1,如果上市公司相对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较大,那么其β系数就大于1,如果上市公司相对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较小,那么其β系数就小于1。

①选取目标参考公司通过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对比,选取下述五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详情如下表:

序号参考公司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1300502.SZ新易盛
2300308.SZ中际旭创
3002281.SZ光迅科技
4000988.SZ华工科技
5300548.SZ长芯博创

②计算参考公司的财务杠杆比率和β系数

通过“同花顺IFinD”查询沪、深两地行业上市公司近3年含财务杠杆的β系数后,通过公式βu=βl÷[1+(1-T)×D/E](公式中,T为税率,βl为含财务杠杆的β系数,βu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β系数,D/E为资本结构)计算各项β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βu系数,再对剔除财务杠杆βu进行调整,调整后的β’u=βu×0.67+0.33。具体计算见下表: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D/E原始βlT剔除杠杆βu调整β’u
1300502.SZ新易盛0.04%1.399015%1.39851.2670
2300308.SZ中际旭创2.30%1.567825%1.54121.3626
3002281.SZ光迅科技1.24%1.285215%1.27181.1821
6000988.SZ华工科技8.18%1.312815%1.22751.1524
7300548.SZ长芯博创1.94%1.551315%1.52621.3525
平均值2.74%1.2633

故,β’u=1.2633。

则标的公司目标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β系数为:

βe=β’u×[1+(1-t)D/E]

=1.2633×[1+(1-15%)×2.74%]

=1.2927

(4)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标的公司风险的影响,确定标的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2.50%。

(5)权益资本成本re

最终得到钧恒科技的权益资本成本re:

re=rf+β×ERP+rc

=1.86%+1.2927×6.10%+2.50%

=12.24%

(6)债务资本市场价值债务资本成本rd取基准日企业自有的借款利率加权计算后取值为3.05%。

(7)资本结构的确定结合企业未来盈利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确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为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比率。

=2.67%

EDDWd

??

ED

EW

e

??

=97.33%

(8)折现率计算

ED

EW

e

??

eeddwrwrr????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即有:

折现率r=E/(D+E)×re+D/(D+E)×(1-t)×rd

=11.99%

3、经营性资产市场价值的确定利用以上测算出的预期净现金流量和折现率计算,本次评估确定标的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产生的权益价值如下:

eeddwrwrr????

iini

ii

rrRrRP

)1()1(

????

??

?

=238,137.96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溢余资产的价值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口径)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在估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1)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如下:

科目账面值(万元)评估值(万元)
应收款项融资46.5546.55
其他应收款376.13376.13
其他流动资产6,232.566,232.56
长期股权投资384.501,310.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5.4665.46
递延所得税资产3,138.013,138.01
其他非流动资产709.07709.07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10,952.2811,877.83
应付职工薪酬680.96680.96
应交税费722.42722.42
其他应付款488.69488.69
其他流动负债1,069.911,069.91
预计负债510.67510.67
递延收益4,386.844,38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152.32152.32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8,011.818,011.81

本次按前述成本法评估值确认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价值。

(2)溢余资产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有价证券、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等。经评估人员分析,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不存在溢余资产。

5、付息债务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

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披露,其账面的短期借款11,409.66万元。

(四)收益法评估结果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P=238,143.90万元,代入收益法评估模型中:

股东全部权益资产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净资产价值-有息负债价值

=238,143.90+0+11,877.83-8,011.81-11,409.66

=230,600万元(取整)

即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B=230,600万元(取整)

五、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众联评估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众联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众联评估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众联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众联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众联评估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1、标的股权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与评估机构众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进行比较,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情况

标的公司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标的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为基础,遵循所在地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标的公司的发展趋势,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未来财务预测合理。

3、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竞争情况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及竞争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综上,通过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标的公司行业地位、经营情况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本次评估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公司评估值的准确性。

(四)报告期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及本次评估方法,选取营业收入、毛利率、折现率指标对标的公司本次评估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如下:

、假设其他预测指标不变,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对评估值的影响

以测算的未来各期营业收入为基准,假设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营业收入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进行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各期营业收入变动率100%股权评估值变动金额变动幅度
10%404,179173,57975.27%
5%317,38986,78937.64%
0%230,600--
-5%143,811-86,789-37.64%
-10%57,022-173,578-75.27%

经分析比较,假定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标的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增加或减少5%,评估值变动率约为37.64%或-37.64%;标的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增加或减少10%,评估值变动率约为75.27%或-75.27%。营业收入与评估结果存在正相关性关系。

2、假设其他预测指标不变,毛利率变动幅度对评估值的影响以测算的未来各期营业收入为基准,假设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毛利率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进行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各期毛利率增减100%股权评估值变动金额变动幅度
2%267,73337,13316.10%
1%249,16718,5678.05%
0%230,600--
-1%212,034-18,566-8.05%
-2%193,467-37,133-16.10%

经分析比较,假定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标的公司未来毛利率增加或减少1%,评估值变动率约为8.05%或-8.05%;标的公司未来毛利率增加或减少2%,评估值变动率约为16.10%或-16.10%。毛利率与评估结果存在正相关性关系。

3、假设其他预测指标不变,折现率变动幅度对评估值的影响

以测算的未来各期折现率为基准,假设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折现率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进行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各期折现率增减100%股权评估值变动金额变动幅度
1.00%204,405-26,195-11.36%
0.50%216,939-13,661-5.92%
0.00%230,600--
-0.50%245,53814,9386.48%
-1.00%261,93031,33013.59%

经分析比较,假定未来各期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标的公司未来折现率增加或减少

0.5

个百分点,估值变动率约为-5.92%或

6.48%;标的公司未来折现率增加或减少

个百分点,估值变动率约为-11.36%或

13.59%。折现率与评估结果存在负相关性关系。

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评估参数估计的不确定性对评估值的影响,以及说明评估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但并不影响评估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

关评估参数作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评估结论的成立。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光模块业务和园林业务。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解决方案。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提升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方面的协同能力,强化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产业布局。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协同效应预计将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由于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难以准确量化,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评估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
300502.SZ新易盛14.5844.4215.13
300308.SZ中际旭创6.7931.348.47
000988.SZ华工科技4.0438.724.64
002281.SZ光迅科技4.8160.174.37
300548.SZ长芯博创11.12269.6411.09
平均值8.2788.86(排除长芯博创为43.66)8.74
标的公司3.4533.018.12

注1:可比公司市销率=可比公司2025年6月30日市值/可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可比公司市盈率=可比公司2025年6月30日市值/可比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可比公司市净率=可比公司2025年6月30日市值/可比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

注2:标的公司市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定价/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标的公司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定价/标的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标的公司市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定价/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

注3:可比公司市值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指标分析,本次交易定价市销率、市盈率及市盈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具有公允性。

2、本次交易与可比交易案例比较A股上市公司收购光模块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可比交易较少,故选取近期上市公司已公告完成的或正在进行中的收购光模块及上下游企业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案例作为可比交易。相关交易作价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案例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定价(亿元)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
罗博特科斐控泰克81.18%股权、FSG和FAG各6.97%股权2024/7/31(第二次加期评估基准日)12.21(FiconTEC股东全部权益)3.1942.1027.43
紫光股份新华三30%股权2023/12/31505.900.9714.835.32
东山精密索尔思光电100%股权2024/12/3145.181.5411.174.52
长盈通生一升100%的股权2024/12/311.582.5657.555.57
均值-141.222.0731.4110.71
标的公司2025/6/3023.003.4533.018.12

注1:罗博特科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3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3年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3年末净资产;紫光股份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3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3年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3年末净资产;东山精密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4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4年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长盈通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市销率采用2024年度营业收入,市盈率采用2024年归母净利润,市净率采用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

注2:标的公司市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定价/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标的公司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定价/标的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标的公司市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定价/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定价的市净率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平均水平,市盈率低于罗博特科、长盈通收购项目,市销率略高于罗博特科收购项目。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的评估溢价合理,定价具有公允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分析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变化事项。

(八)本次交易评估值与交易金额的差异形成原因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众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众联评估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最终以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标的公司的评估值。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本次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恰当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所采用的计算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第七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购买资产协议》于2025年9月29日由下列主体签订:

甲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彭开盛乙方

:陈照华乙方3:刘鹏乙方

:谢吉平乙方5:徐行国乙方

:顾军乙方7: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丙方(标的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上签署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乙方1至乙方7合称“乙方”,乙方

至乙方

合称“创始股东”。

(二)本次交易

1、本次交易的方式各方同意,乙方以其合计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认购汇绿生态发行的股份,汇绿生态以向乙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同时,汇绿生态向不超过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5,204.7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0,600.00万元,评估增值175,395.23万元,增值率317.72%。

(2)各方同意,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230,0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112,700万元。

3、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汇绿生态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其中,汇绿生态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84,525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28,17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1彭开盛23.0000%13,225.0039,675.0052,900.00
2谢吉平13.6109%7,826.2723,478.8031,305.07
3陈照华3.9894%2,293.916,881.719,175.62
4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4457%1,406.284,218.835,625.11
5徐行国2.3819%1,369.594,108.785,478.37
6顾军2.1063%1,211.123,633.374,844.49
7刘鹏1.4658%842.842,528.503,371.34
合计49.0000%28,175.0084,525.00112,700.00

(1)发行股份方式

①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②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本协议之乙方,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③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汇绿生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7月26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汇绿生态股票交易均价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11.068.85
前60个交易日9.867.89
前120个交易日9.527.62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7.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汇绿生态股票交易均价的80%。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汇绿生态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1=P0/(1+N)配股:

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0+A×K)/(1+N+K)派息(现金股利):

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前述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④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不足1股的余额由该交易对方无偿赠予汇绿生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7.89元/股计算,汇绿生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107,129,275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汇绿生态总股本的12.02%(不考虑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汇绿生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支付对价发行股份数量
1彭开盛39,675.0050,285,171
2谢吉平23,478.8029,757,671
3陈照华6,881.718,722,072
4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218.835,347,062
5徐行国4,108.785,207,576
6顾军3,633.374,605,028
7刘鹏2,528.503,204,695
合计84,525.00107,129,275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汇绿生态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⑤锁定期安排

刘鹏、徐行国、顾军、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

谢吉平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汇绿生态股份,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如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如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汇绿生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期满后方可转让。

彭开盛、陈照华的锁定期及分批次解锁安排情况如下:

A、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

如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以届时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结果为准,下同),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2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

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

B、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

如标的公司在2026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当期承诺净利润,且在2025年度及2026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高于该两年承诺净利润,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则陈照华可申请解锁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35%,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如未达到前述条件,则陈照华不得申请解锁。

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其可参照上述条件及比例申请解锁;如彭开盛对用于认购汇绿生态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其不得申请解锁。

C、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如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目标,或彭开盛、陈照华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涉及),且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则彭开盛、陈照华可申请解锁的股份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100%-已补偿的股份(如涉及),解锁该等股份后方可转让。

除上述解锁安排之外,因彭开盛系汇绿生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同时应当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汇绿生态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股份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交易对方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2)支付现金方式

各方同意,汇绿生态将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28,175万元。如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90个工作日内,汇绿生态尚未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的,则汇绿生态应当以其自筹资金予以支付。

(3)各方同意,汇绿生态向乙方发行股份并将所发行的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且汇绿生态向乙方支付的现金已到达乙方银行账户时,应视为汇绿生态已经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

各方同意,乙方自标的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时,应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汇绿生态购买资产的同时将向符合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三)交割程序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

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当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2、在汇绿生态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应当完成乙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汇绿生态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工作,其他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标的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涉及)等事项的工商备案手续。

3、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汇绿生态自交割日起取得标的资产所对应的股东资格。

4、汇绿生态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启动向乙方发行股份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工作;汇绿生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所发行的股份登记于乙方名下时,乙方即取得对应的股东资格。

(四)特别约定

1、各方同意,对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下称“过渡期”)的损益安排如下:

(1)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收益由汇绿生态享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乙方各自应当补偿金额=标的公司亏损金额×乙方于交割日之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

(2)交割日后,由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亏损的,乙方应在亏损数额经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

(3)如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当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如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各方同意,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汇绿生态享有,汇绿生态于本次交易股份登记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份登记日后汇绿生态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截至基准日,如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存在未反映的税收和负债,以及未书面向汇绿生态披露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负债、或有负债或其他赔偿的,

标的公司及创始股东同意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全部责任,汇绿生态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五)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应就与本协议项下约定交易相关的任何事宜,与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进行接触、提供资料、讨论、谈判或签订文件。

、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承诺如下事宜:

)以正常方式和以往惯例经营运作,确保全部经营资产均处于正常运营和良好保养/修缮状态,维持各项经营许可和资质持续有效,维持与供应商、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以确保生产经营和业务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保证组织架构和业务部门的完整,保持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销售、采购等经营团队的稳定;

)将其知悉的有关对标的公司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及时书面通知汇绿生态。

、在过渡期内,未经汇绿生态事先书面同意,标的公司承诺不会从事以下行为或就以下行为签署相关协议:

)变更其主营业务,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以现金、股份或其他任何形式进行分红;

)出售、转让、出租、转移、隐匿、许可或处置任何标的公司业务、财产或资产的任何部分,或在标的公司财产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作出担保、抵押、赔偿、保证或类似责任的安排;

)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任何合作经营、合伙经营或利润分配协议,单独或与第三方共同进行任何对外投资(含股权类、债券类投资);

)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他严重影响经营的重大行政处罚的行为,以及从事其他任何将不利于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发展的行为;

(6)合并、分立、终止、解散、清算或宣布破产;

(7)除本次交易外,对标的公司工商登记/备案事项作出任何变更,以及对标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六)声明与保证

、汇绿生态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本协议项下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日,汇绿生态确保下述声明与保证事项始终符合实际情况:

)汇绿生态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汇绿生态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签署本协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已履行必要的授权程序;(

)汇绿生态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方同意的除外)、公司章程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按期足额向乙方现金支付本次交易涉及款项,且该款项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汇绿生态将积极签署与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积极配合标的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汇绿生态外的其他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本协议项下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日,其他方确保下述声明与保证事项始终符合实际情况:

)本方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或者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本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方同意的除外)、公司章程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3)本方向汇绿生态所作陈述或说明,或向汇绿生态及其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的全部资料(如有提供)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方不会做出任何可能损害或导致标的公司存续及经营合法性、财务真实性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潜在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行动,亦不会从事任何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终止、解散、注销、清算、(被)宣告破产或出现该等风险的任何行动,并就本次交易事宜将积极向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乙方已依法向标的公司履行完毕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乙方均系真实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安排,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负担,亦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6)在本协议签署后,除非本协议各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就其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的设定事宜与任何其他第三方进行协商或签署任何文件,亦不得进行与本协议的履行有任何冲突的行为。

(七)税款与费用

1、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应当向各方分别计征的各项税款(如涉及),各方应当各自负责申报和缴纳,并及时将完税证明资料提交给标的公司。

2、因本次交易事宜所产生的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八)保密条款

除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是监管机构的要求必须予以披露的信息,或是应司法部门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外,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并督促有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直到本协议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违反声明与保证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的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义务的影响。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十)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下列条件得以全部满足时生效:

(1)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2)汇绿生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3)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批准或核准(如有)。

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变更本协议。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汇绿生态未履行完毕相关审核、注册程序;

(3)标的资产交割前,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十一)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发生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当继续行使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以及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于2025年

日由下列主体签订:

甲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彭开盛乙方2:陈照华丙方(标的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上签署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乙方1至乙方2合称“乙方”或“创始股东”。

(二)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期是指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交割完成日当年度),即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2、业绩承诺净利润数

(1)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三个会计年度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为55,382万元。

(2)为免疑义,本协议所述“净利润”或“承诺净利润”或“实现净利润”均指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并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由于汇绿生态会计上确认合并而导致的相关折旧、摊销及减值。

(3)各方同意,在计算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时,需剔除本次交易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只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项目)所产生的净利润。

(三)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确定

汇绿生态应当于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予以确定。同时,汇绿生态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差额情况。

(四)业绩补偿及调整

1、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1)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如标的公司在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当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汇绿生态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汇绿生态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2)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第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达到第一个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90%(含本数)以上,则汇绿生态豁免乙方履行第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90%(含本数)以上,则汇绿生态豁免乙方履行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的补偿义务。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三个会计年度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当按照上条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之规定履行补偿义务。

(3)业绩承诺期内各方应当就每一年度补偿的金额进行计算,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在个位数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1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4)为免疑义,乙方1、乙方2对上述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补偿的调整

(1)在业绩承诺期内,汇绿生态如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为: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配股或转增比例)。

(2)在业绩承诺期内,汇绿生态如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乙方应当就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返还予汇绿生态,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返还的现金股利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乙方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乙方当期补偿的股份数量。

(五)减值测试及股份补偿

1、减值测试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日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汇绿生态年度报告公告日期间内,汇绿生态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时的评估值(即:本次交易作价112.700万元-承诺期最后一年期末时标的公司4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3)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乙方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当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另行向汇绿生态进行补偿。

2、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1)就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减值事项,乙方应当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汇绿生态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乙方因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乙方已补偿的现金总额)

乙方因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乙方因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2)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在个位数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1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补偿的实施

1、股份补偿的实施

(1)在业绩承诺期内,汇绿生态应当于每一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计算并确定乙方应补偿的金额及股份数量,并向乙方发出股份补偿书面通知。

(2)汇绿生态应当于每一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就回购补偿股份事宜召开股东会,按照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该等股份并予以注销。

如各方依据本协议采取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累积计算实现净利润数的,则汇绿生态可以于第二个会计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就回购补偿股份事宜召开股东会,按照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该等股份并予以注销。

(3)如汇绿生态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汇绿生态应当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按照《公司法》及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及减资程序。如汇绿生态股东会否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汇绿生态应当于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0日内重新制定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如乙方以现金方式向汇绿生态进行补偿的,乙方应当在收到汇绿生态发出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自汇绿生态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之日至该等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或乙方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之日(以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乙方就该等补偿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分配股利的权利。

汇绿生态召开股东会审议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时,乙方所持有汇绿生态的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2、现金补偿的实施

如触发现金补偿条款时,汇绿生态应当于触发现金补偿条款之日起10日内

向乙方发出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乙方应当于收到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补偿的上限乙方就本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及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对价112,700万元,乙方合计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汇绿生态的股份数量及其于业绩承诺期内因汇绿生态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获得的股份数量。

(七)补偿的保障措施

1、乙方承诺,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锁定期安排的规定。

2、乙方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不会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补偿义务之前,未经汇绿生态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负担,亦不得利用该等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等金融交易。乙方未来质押该等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该等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等相关内容,并在质押协议中就该等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八)超额业绩奖励

1、如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超过该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5,382万元,汇绿生态将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予以奖励,奖励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奖励金额=(三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5,382万元)×20%

以上奖励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112,700万元的20%。

2、标的公司获得上述奖励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需为在标的公司任职三年以上的员工。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满后,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拟定奖励名单及分配方式等奖励方案,并报股东决定后方可实施。

(九)保密条款除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是监管机构的要求必须予以披露的信息,或是应司法部门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外,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并督促有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直到本协议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违反声明与保证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的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义务的影响。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十一)协议的成立、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如上述《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则本协议同时解除或终止。

(十二)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发生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当继续行使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以及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钧恒科技主营业务系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7电子器件制造-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

新一代信息技术”之“

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之“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属于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之“5.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政策导向。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等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49%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汇绿生态的总股本超过4亿元,且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股份不低于10%,汇绿生态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标的资产定价

上市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为本次收购价格的公允性分析提供了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基于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和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分红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2、发行股份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发行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7.89元/股,为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标的公司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标的公司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情形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钧恒科技100.00%股权,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得以提高,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和增强独立性。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钧恒科技

49.00%股权,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标的资产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00.00万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额占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比例未超过

10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号》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一并提交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降低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整体竞争力,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为收购钧恒科技49%股权,因此不直接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公司已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不存在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不存在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不存在最近三年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标的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汇绿生态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对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六、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和三、法律顾问意见”。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和变动分析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4,253.229.07%32,883.1611.98%31,134.7812.50%
交易性金融资产4,514.661.20%4,357.501.59%4,718.621.89%
应收票据1,132.160.30%1,021.220.37%--
应收账款113,877.2830.16%62,866.2322.91%54,507.1921.88%
应收款项融资52.750.01%92.800.03%1,801.440.72%
预付款项504.080.13%343.530.13%217.730.09%
其他应收款1,647.420.44%608.450.22%1,802.160.72%
存货52,279.3013.85%21,919.537.99%20,285.098.14%
合同资产89,381.9423.67%95,546.5334.81%106,570.2242.78%
其他流动资产7,626.452.02%1,764.690.64%2,055.220.83%
流动资产合计305,269.2680.85%221,403.6580.67%223,092.4489.5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706.600.28%
长期股权投资1,410.450.37%26,964.919.83%1,259.240.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65.460.55%2,000.000.73%2,000.000.8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940.302.90%10,914.243.98%10,924.014.39%
固定资产16,561.714.39%2,961.941.08%3,397.211.36%
使用权资产3,223.980.85%2,802.011.02%2,321.350.93%
无形资产5,995.761.59%12.290.00%16.200.01%
商誉19,430.025.15%----
长期待摊费用1,924.070.51%537.750.20%674.10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8,286.982.19%5,208.561.90%4,708.151.89%
其他非流动资产2,450.830.65%1,641.760.60%--
非流动资产合计72,289.5619.15%53,043.4719.33%26,006.8610.44%
资产总计377,558.81100.00%274,447.12100.00%249,099.30100.00%

上市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56%、

80.67%和

80.85%,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特征系由上市公司业务特点决定,一方面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的特点,无论在前期项目招投标阶段还是在工程施工业务开展过程中,均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因此上市公司需储备一定的货币资金以备工程周转;另一方面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工程施工与业主结算、回款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相应增加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项目余额,使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比重较高。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等构成;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构成。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波动较大,主要系上市公司2024年通过收购及增资等方式取得钧恒科技

35.00%的股权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并在2025年

月通过增资对钧恒科技的持股比例增至51%,将钧恒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所致。

、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3,980.8834.07%43,575.3636.94%15,753.8816.22%
应付票据12,298.146.55%5,261.844.46%2,940.863.03%
应付账款71,367.4438.00%48,380.9041.01%54,714.9156.33%
合同负债3,001.401.60%2,290.681.94%2,206.912.27%
应付职工薪酬1,301.270.69%776.430.66%825.270.85%
应交税费1,124.660.60%1,837.821.56%1,380.011.42%
其他应付款4,066.962.17%1,985.421.68%2,733.362.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73.171.32%910.670.77%708.830.73%
其他流动负债1,751.300.93%1,711.601.45%1,255.831.29%
流动负债合计161,365.2285.92%106,730.7390.48%82,519.8584.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754.009.99%9,299.007.88%12,900.0013.28%
租赁负债1,398.810.74%1,662.911.41%1,393.241.43%
预计负债518.470.28%7.800.01%7.800.01%
递延收益4,386.842.34%----
递延所得税负债1,391.130.74%262.980.22%315.070.32%
非流动负债合计26,449.2514.08%11,232.689.52%14,616.1115.05%
负债合计187,814.47100.00%117,963.41100.00%97,135.96100.00%

上市公司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规模持续增长,主要系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通过收购及增资取得钧恒科技51.00%的股权,合计交易价格49,083.416万元,对上市公司短期流动性带来一定压力,为保证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上市公司新增了较多的短期借款。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49.74%42.98%38.99%
流动比率(倍)1.892.072.70
速动比率(倍)1.571.872.46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持续下滑,主要系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通过收购及增资取得钧恒科技

51.00%的股权,合计交易价格49,083.416万元,对上市公司短期流动性带来一定压力,为保证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上市公司新增了较多的短期借款,导致负债总额及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虽然,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收购钧恒科技给上市公司短期流动性带来一定压力,但随着钧恒科技并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89.50%,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的偿

债风险。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9,584.0858,702.9968,483.60
其中:营业收入69,584.0858,702.9968,483.60
二、营业总成本62,856.6452,177.6260,074.01
其中:营业成本54,790.0443,106.3051,228.63
税金及附加287.60306.04344.12
销售费用887.63605.98360.12
管理费用3,927.295,957.866,298.58
研发费用1,832.54412.93354.52
财务费用1,131.541,788.511,488.04
其中:利息费用1,214.421,614.841,481.79
利息收入130.71-160.7727.46
加:其他收益878.35557.82521.7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3.662,737.66574.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202.81-196.3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700.63720.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3.22-125.83464.0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04.39-2,266.25-2,200.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85.83100.86-495.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63.365.5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803.727,533.007,279.79
加:营业外收入47.07311.48138.68
减:营业外支出45.4390.4991.0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805.367,753.997,327.39
减:所得税费用-1,183.271,187.671,566.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988.636,566.325,761.3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988.636,566.325,761.3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51.426,530.145,735.8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237.2136.1925.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872.8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72.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94--
七、综合收益总额6,985.766,569.195,761.38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753.496,533.005,735.8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232.2736.1925.4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8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80.07

报告期前两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2025年2月,上市公司完成对钧恒科技的控股,主营业务新增光模块、AOC和光引擎等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8,483.60万元、58,702.99万元和69,584.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735.89万元、6,530.14万元和3,751.42万元,经营保持稳定。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毛利率21.26%26.57%25.20%
销售净利率10.04%11.19%8.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8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8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4.25%3.78%

注: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取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上述指标计算公式适用于本报告书全文。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定。最近一期,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下滑较大,主要系上市公司当期完成对钧恒科技的控股合并,钧恒科技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

19.80%,且在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营业收入占比较大所致。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特点

、光通信行业发展状况

(1)光通信行业概况及发展历程

光通信也即光纤通信,是以石英光纤作为传输介质,以光波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输的通信方式,相对于传统电缆传输介质而言,光纤通信具有更大传输带宽和潜在的传输容量、极低的传输损耗、极强的抗电磁干扰能力和极高的通信保密性等特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光通信已成为通信行业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之一,对通信领域影响巨大,目前光纤通信技术已成为主流通信技术,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电信网络、光纤宽带、汽车电子和工业制造等领域。

(2)光通信产业链及市场情况

光通信产业链具体可分为上游的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和光纤光缆,中游的光通信设备,以及下游的数通市场、电信市场和新兴市场。

产业链项目释义
上游光芯片制造光器件的基础元件
光器件光芯片与陶瓷套管、陶瓷插芯、光纤适配器等其他基础元器件共同组合成光器件。光器件分为有源光器件和无源光器件。有源光器件涉及光电转换,包括激光器、调制器、探测器和集成器件等。无源光器件用于满足光传输环节的其他功能,包括光连接器、光隔离器、光分路器、光滤波器等
光模块由多种光器件、集成电路芯片、印制电路板、结构件等封装而成,是实现电信号和光信号互相转换的核心部件,属于光通信产业链上游的后端垂直整合产品
光纤光缆光纤的核心原材料是光纤预制棒,多根光纤按照一定方式组成光缆
中游光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商将各类光模块集成到其光通信设备,和光纤光缆组成光纤通信系统网络
下游数通市场数通市场光模块用于服务器与交换机、交换机与交换机之间的连接,数通市场是光模块行业高速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电信市场电信市场光模块用于接入网基站的前传、中传以及城域网和核心网数据传输
新兴市场新兴市场包括消费电子、自动驾驶、工业自动化等市场,是未来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

光通信是目前全球主流的通信方式。与传统的使用铜线为介质的电通信相比,使用光纤为介质的光通信在传输速率、网络带宽、信号衰减、传播距离、数据容量、功耗、抗干扰、抗腐蚀、体积重量及通信成本方面优势显著,数据传播更具可靠性、高速性、经济性,迎合了数据流量爆发式增长对信息传播的高容量、高速率、高可靠性、广距离、低成本的通信需求。“光进铜退”已成为全球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5G、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大规模的数据处理需求为我国光通信行业带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未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速演进及应用,全球数据流量将呈爆发增长趋势,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换代需求扩张,光通信行业具备巨大的增长潜力。

2、光模块行业发展状况

)光模块行业发展状况

AI服务器需求快速增长,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持续提升。AI集群应用对以太网光收发器的强劲需求,以及云服务厂商对其密集波分复用(DWDM)网络的升级带动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持续提升。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在2024-2029年或将以22%的CAGR保持增长,2029年有望突破

亿美元;从中国市场来看,2024年中国光模块市场规模为

亿元左右,预计2025年将达到

亿元。2023年全球数通光模块市场规模达到

62.5亿美元,2024-2029年预计将以27%的CAGR增长,2029年有望达到258亿美元。未来,随着AI、数据中心的发展推动、光纤接入市场持续扩容、5G技术的推动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带动光通信市场的发展,都有助于光模块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全球光模块细分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LightCounting。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2024-2029年中国光模块部署量占比全球20%-25%。随着北美云服务商在AI集群中开始大量部署800G光模块,未来高速率光模块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数据来源:LightCounting。

(2)光模块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①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总体容量的显著增长,将有效拉动光模块的市场需求随着ChatGPT、文心一言、通义千问等为代表的GPT类应用的发布,引爆

基于大模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市场。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海量的算力资源需求,根据SynergyResearchGroup于2025年

月发布的最新数据和预测表明,未来四年内即将启用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平均容量将几乎是目前正在运营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两倍。同时,随着单个数据中心的平均IT负载不断增加,运行中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数量将继续稳步增长。此外,还将对现有数据中心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以提高其容量,到2030年,所有运营中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总容量将增长近三倍。

数据来源:SynergyResearchGroup。

②全球人工智能市场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推动光模块需求实现快速提升从全球范围来看,IDC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预计为1,251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1,587亿美元,2028年有望达到2,227亿美元,其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器占比将从2025年的29.6%提升至2028年的37.7%。从中国市场来看,根据IDC报告,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算力市场规模达到

亿美元,2025年将达到259亿美元,同比增长36.2%,2028年将达到552亿美元。大模型兴起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显著提升带动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带动光模块需求快速增长。2024-2028年全球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预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IDC。

③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推动算力需求,加快高速率光模块迭代升级2022年11月,OpenAI公司旗下模型ChatGPT的发布打响全球范围的军备竞赛。ChatGPT的兴起引领了全球多家AI公司相继发布自家模型,海外Google推出PaLM2模型,Meta发布LLaMA-13B,国内百度率先发布文心一言。模型升级迭代的背后是对海量数据的训练和推理,自2012年以来全球算力需求迎来快速增长。根据OpenAI发布的《AIandCompute》分析报告中指出,自2012年以来,AI训练应用的算力需求每3-4个月就会翻倍,且从2012年至今,AI算力增长超过了30万倍。

经中国信通院测算,2023年全球计算设备算力总规模为1,397EFlops,同比增速达54%。预计未来五年全球算力规模仍将以超过50%的速度增长,2030年全球算力将超过16ZFlops。2019-2023年全球计算设备算力总规模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信通院。根据IDC发布的《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2024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

725.3EFLOPS,同比增长

74.1%,增幅是同期通用算力增幅(

20.6%)的3倍以上;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较2024年增长43%;2026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460.3EFLOPS,为2024年的两倍。因此,AIGC推动算力需求,加快高速率光模块迭代升级。

④中美云服务提供商持续加大资本投入,将有效推动光模块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北美三大云厂商巨头亚马逊、微软、谷歌在资本开支方面均展现出巨大的投入规模和持续增长的态势。2024年,亚马逊、微软和谷歌的资本开支合计为1,800亿美元,同比提升

59.18%,2025年预计将达到3,030亿美元。近年来,中国云厂商也同样加大了资本开支,2024年,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的资本开支合计为1,362亿元,同比提升46.59%,2025年预计将达到2,670亿元。此外,2025年

月英伟达宣布向OpenAI投资1,000亿美元用于算力基建,计划部署

千兆瓦级AI数据中心,为OpenAl下一代模型的训练与运行提供核心算力支撑。北美和中国主要云厂商资本开支的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华龙证券发布的《高端光模块放量在即,卫星互联网蓬勃兴起》。

数据来源:华龙证券发布的《高端光模块放量在即,卫星互联网蓬勃兴起》。

综上,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及下游市场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为标的公司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光模块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近年来,随着光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光模块行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的

变化,其主要呈现出两大特点:从产业链上来看,光模块企业不断进行并购重组,垂直整合产业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从区域发展角度来看,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光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国际上主要的光模块生产商逐步将制造基地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企业在光通信模块上的研发能力也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并成为国际化竞争中的重要力量。此外,由于5G和AI等对算力的需求提升,光模块行业公司对光模块研发和生产投入不断提升,产能持续扩大。

近年来,光模块行业并购事件频发,主要发生在光模块行业的中上游,包括光芯片、光收发模块、其他光电子器件和通信设备商之间。通过并购,头部厂商加强了对关键芯片和算法等一系列核心技术的整合和掌握,使其在行业内更具竞争优势。

(2)国内厂商市场份额快速提升

近年来国内光模块厂商高速发展,行业内呈现“西退东进”趋势。2010年至今国内光模块厂商飞速发展,全球排名逐步靠前。根据LightCounting公布的2022-2024年全球前十大的国内厂商中,每年合计7家入围,分别是中际旭创、新易盛、华为海思、光迅科技、海信宽带、华工正源、索尔思光电,其中2022年中际旭创与Coherent并列位居榜首,2023年和2024年中际旭创全球排名第一,为市场龙头企业。全球2022-2024年前十大光模块厂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Innolight(中际旭创)&CoherentInnolight(中际旭创)Innolight(中际旭创)
2CoherentCoherent
3Cisco(Acacia)Huawei(HiSilicon)(华为海思)Eoptolink(新易盛)
4Huawei(HiSilicon)(华为海思)Cisco(Acacia)Huawei(HiSilicon)(华为海思)
5Accelink(光迅科技)Accelink(光迅科技)Cisco(Acacia)
6Hisense(海信宽带)Hisense(海信宽带)Accelink(光迅科技)
7Eoptolink(新易盛)Eoptolink(新易盛)Hisense(海信宽带)
8HGG(华工正源)HGG(华工正源)Marvell
9IntelSourcePhotonics(索尔思光电)HGG(华工正源)
10SourcePhotonicsMarvellSourcePhotonics
(索尔思光电)(索尔思光电)

资料来源:LightCounting。

(3)市场化程度近年来,随着光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政策的鼓励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下,光通信行业持续发展,沿产业链的光通信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当前行业整体上是市场化竞争。

4、行业内主要企业目前,行业内主要从事光模块业务的国外企业主要包括Coherent、Cisco等,国内企业包括中际旭创、光迅科技、海信宽带、新易盛、华工正源、索尔思光电、长芯博创等。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CoherentCoherentCorp.成立于1971年,系材料、网络和激光器领域的全球领导者,是一家垂直整合的制造公司,开发、制造和销售工程材料、光电子元件和器件,以及用于工业、通信、电子和仪器仪表市场的激光器。

(2)CiscoCiscoSystems,Inc.于1984年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册成立,并于2021年在特拉华州重新注册成立。Cisco为客户的数字业务创建高度安全、智能的平台。Cisco的产品和技术分为以下几类:安全、敏捷网络;面向未来的互联网;协作;端到端安全;优化应用体验;以及其他产品。

(3)中际旭创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月,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际旭创;股票代码:300308.SZ)。中际旭创主营业务为高端光通信收发模块以及光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服务于云计算数据中心、数据通信、5G无线网络、电信传输和固网接入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产品主要包括为云数据中心客户提供100G、200G、400G、800G和

1.6T的高速光模块,为电信设备商客户提供5G前传、中传和回传光模块,应用于城域网、骨干网和核心网传输光模块以及应用于固网FTTX光纤接入的光器件等高端整体解决方案,在行业内

保持了出货量和市场份额的领先优势。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中际旭创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07.18亿元和

238.62亿元。

(4)光迅科技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

月,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光迅科技;股票代码:002281.SZ)。光迅科技主营业务为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光传输和接入网络,以及数据中心网络,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和数据通信类产品。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光迅科技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61亿元和82.72亿元。(

)海信宽带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是海信集团旗下专业从事高性能光通信产品和家庭多媒体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洲、亚洲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新易盛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新易盛;股票代码:

300502.SZ)。新易盛业务主要涵盖全系列光通信应用的光模块,一直致力于高性能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服务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集群、云数据中心、数据通信、5G无线网络、电信传输、固网接入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2023年度和2024年度,新易盛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0.98亿元和

86.47亿元。

(7)华工正源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工科技;股票代码:

000988.SZ)旗下核心子公司。华工正源现有4条产品线:数据中心产品线、电信产品线、网络终端产品线、家庭终端产品线,产品已广泛应用于5.5G、F5.5G、Net5.5G(AIGC)、智能网联车等领域。2023年度和2024年度,华工科技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03.10亿元和

117.09亿元。

)索尔思光电(SourcePhotonicsHoldings(Cayman)Limited)索尔思光电成立于2010年11月,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光器件及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从光芯片、光器件到光模块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的垂直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能适用于数据中心及AI算力、云基础架构、无线通信、路由和光纤到户需求的技术和产品支持。2023年度,索尔思光电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29,346.57万元;2024年1-4月,索尔思光电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3,232.88万元。

)长芯博创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

月,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长芯博创;股票代码:300548.SZ)。长芯博创主营业务是光通信领域集成光电子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面向电信,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领域。2023年度和2024年度,长芯博创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75亿元和17.47亿元。

、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情况、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情况在市场需求方面,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赋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全球光模块产业向中国转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为我国光模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在2024-2029年或将以22%的CAGR保持增长,2029年有望突破

亿美元;从中国市场来看,2024年中国光模块市场规模为606亿元左右,预计2025年将达到

亿元。在市场供给方面,光模块行业的厂商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主要厂商包括国际知名企业和国内优秀企业,这些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等方面均具备较强实力。在产能分布上,一些企业已经形成了规模化、自动化的生产线,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

目前,受政策和客户需求的影响,光通信市场将维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光芯片和光模块市场规模在AI和算力需求提升驱动下呈现较快增速,行业利润总体

规模亦不断上涨。从行业利润的波动情况来看,具有大批量出货并交付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的龙头光模块企业,能够更好地抵御上下游价格波动对利润水平影响的风险。因此,拥有领先生产技术及持续新产品开发能力的光模块企业,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能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

6、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的赋能光通信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的作用,属于国家高度重视的战略性新兴行业。光模块作为光通信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受到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陆续密集出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政策,对完善我国光模块产业链、推动产品优化升级、改善竞争环境、促进下游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产业政策的赋能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随着全球通信产业与云计算、AI、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推动了光通信设备的增加,光模块作为光通信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其市场需求也在持续增长。光模块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为我国光模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③全球光模块产业向中国转移中国具备成熟的封装集成工艺技术、完备的工业制造产业链以及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等生产优势,同时我国已形成一批如华为、中兴通讯、烽火通信等为代表

的全球优质光通信设备制造商,市场优势明显。因此国外光模块产业陆续在我国投资建厂,我国逐渐成为全球光模块的生产基地。光模块全球产业转移有利于扩大我国光通信产业的市场规模,同时有利于工艺技术交流,完善我国光模块工艺技术水平。

(2)不利因素我国在高端芯片及器件领域与国外领先厂商相比实力较弱,国产化率较低。高端光芯片和集成电路芯片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少数国外厂商手中。光通信行业厂商如不能加强高速率芯片及器件等光模块前中端产业链的布局,将给光模块产业的发展带来较大挑战。

、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光模块的技术含量较高,其行业涉及光学、光电子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等多个学科的技术和工艺,是跨学科的高新技术领域。同时,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光模块的技术升级迭代的速度也越来越快,需要企业不断进行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技术储备是企业经过大量研发资金投入、长时间的经验积累、上下游协同合作形成的,难以在短期内实现技术突破,对未来新进入者形成了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光模块的研发和生产涉及多个学科的技术特性,要求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需要同时具备跨学科的技术背景、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以及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高层次的技能水平。在产品研发、关键器件的加工和装配、产品质量的管控、市场开拓和客户维护等方面,均需要丰富经验的人员。因此,光模块企业需要建设科学合理的人才架构,进行相应的人才梯队建设和积累,核心人才的自我培育周期较长,对未来新进入者形成了人才壁垒。

(3)市场进入壁垒下游光通信设备市场以大客户群体为主,客户群体较为稳定,对光模块产品质量及品牌要求较高。下游客户要求产品性能既要符合光通信行业内通用的技术

标准,又要符合通信设备商自身产品的设计目标和要求,而达到这些要求和通用标准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同时,客户对产品质量稳定性、一致性,供应商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等方面的个性化考察较为严格,对于产品需要市场长期验证才能达到。因此,新进入者面临一定的优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壁垒。

(4)制造工艺壁垒光模块产品制造工艺控制对于产品性能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大规模生产中,需要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熟练的技术工人及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相互配合,才能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的工艺设计,并利用科学的制造流程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上述工艺设计和流程管理需要长期摸索及经验积累,行业新进企业短期内难以掌握相应的制造工艺。

(5)资金壁垒光模块行业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在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以及产能扩建方面,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设备和人力成本。大型企业通常具有更强的生产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市场影响力,需要更多的资金形成规模效益。

8、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以及行业在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随着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轮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光电子器件行业技术正处于升级革新阶段,带动光模块行业向高速率化、集成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高速率化方面,高速率主要指信息传输及交换的速率。伴随着5G、数据中心等技术向高速率方向发展,下游光通信市场对光传输速率、数据交换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解决信号卡顿、提高用户体验的要求带动了光通信技术向高速率化方向发展。高速率是光模块的未来发展趋势,光模块将向800G、1.6T等高速率演进。

在高集成化方面,高集成主要是指突破现有工艺及技术瓶颈,实现光模块功

能集成以减轻光模块体积、重量及能耗。为了实现信号全面覆盖,光通信设备需要布局大量的光模块,光模块需要实现高密度连接,驱动光模块向高集成化方向发展。此外,硅光集成技术将是未来光模块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硅光集成技术是基于硅和硅基衬底材料,利用现有CMOS工艺实现多种光器件的高度功能集成,具有超高速率、超低功耗、超低规模化成本等特性的新一代技术。在智能化方面,智能化主要是指带有数据诊断功能,为实现光通信系统管理及性能检测提供依据。智能化光模块具有自动预测寿命、验证产品标准、定位故障、读取芯片存储信息等功能,以实现更高效的自动化、数据化管理。全球通信产业正处于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大融合的阶段,智能化是全球通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这些技术特点共同推动高速光模块行业不断前行,为光通信领域注入强大动力。(

)行业经营模式

高速光模块行业以技术密集和创新驱动为核心,企业需具备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应对市场不断提升的性能和速率要求。同时,高投入与高风险并存,需承担技术研发和市场变化的双重压力。此外,客户需求多样化,要求企业具备快速响应和定制化能力。在全球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品牌知名度。与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实现产业链协同,也是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行业在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在技术和产业方面,随着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轮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光电子器件行业技术正处于升级革新阶段,带动光模块行业向高速率化、集成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业态方面,高速光模块的市场应用正逐渐渗透到各个关键领域,在数据中心和电信网络等领域,高速光模块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市场的不断拓展,高速光模块的应用场景也日益丰富和复杂,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模式方面,高速光模块行业正逐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生态。从上下游,即

原材料供应、芯片制造、模块封装到最终的产品销售和服务,都有相应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产业链的协同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推动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未来发展趋势光通信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的作用,属于国家高度重视的战略性新兴行业。光模块作为光通信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受到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国家产业政策的赋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全球光模块产业向中国转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为我国光模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光通信模块作为非终端消费产品,其生产受限于上下游产业,因而,光模块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取决于上下游行业。光通信模块的上游产业是光芯片和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和PCB行业等,下游产业较为广泛,主要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光模块产品的运用领域涵盖了云计算数据中心、长距离传输、通信传输等行业。因此,光模块行业的上下游行业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尽管上下游行业发展周期不尽相同,但总体上都是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

(2)区域性光通信模块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随着国家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内各项应用和业务的基础网络载体,光通信因此被纳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迄今为止,国内光通信领域已经实现了多项重大突破,在传输、接入以及光纤光缆等方面掌握了核心技术,在国内形成了以武汉、成都、苏州、深圳等地区为突出代表的产业发展格局。

)季节性光通信模块行业上游主要是光芯片和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和PCB行业等,上游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下游行业较为广泛,亦不存在有明显季节性特征的行业。因而,从整体上来看,光通信模块行业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10、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光模块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光芯片和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和PCB行业,下游客户主要面向数据中心客户、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和通信系统集成商等。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光模块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光芯片和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和PCB行业,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光模块的整体性能。目前,我国的光芯片和光器件市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由于光芯片和光器件的技术壁垒较高,研发成本大,其中高端光器件主要由国外供应商提供。集成电路芯片的供应商分布在全球多个地区;PCB行业则属于需求由下游主导的充分竞争行业,应用领域几乎涉及所有电子信息产品。光模块行业的上游行业原材料供应充足,产业发展成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光模块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面向数据中心客户、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和通信系统集成商等,光通信模块产品的运用领域涵盖了云计算数据中心、无线传输、宽带接入及长距离传输等行业。数据中心市场是下游光通信行业较大的

细分市场,在大力发展AI和算力等政策利好的推动下,该市场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高速光通信模块是光通讯设备中的核心组件,作为信息化和互连通信系统中必需的核心器件,光通信模块的发展对人工智能、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等行业的影响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数据中心、云服务等应用领域的高速增长,光通讯行业整体呈较快增长趋势,刺激并带动了对光模块的需求。

(二)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钧恒科技自创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通过自主研发,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了光模块的设计、生产能力,掌握了相关核心技术,并持续致力于提高光模块性能、产能,提升产品良率和降低生产成本,不断为客户提供高速率、智能化、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产品。钧恒科技系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于2024年入选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在光模块技术领域,钧恒科技拥有硅光模块通用光路技术、硅光芯片及其光引擎技术、硅光耦合自检测闭环控制方案技术、光相重合双透镜同步自动耦合技术等多种核心技术。此外,钧恒科技已具备100G/200G/400G/800G等速率光模块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的能力,可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其竞争实力。

(2)技术研发团队优势光模块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行业,行业技术发展、迭代较快,钧恒科技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培养,鼓励持续提升自主创新和独立研发能力。经过多年项目经验积累,通过自主培养和引进吸收人才等途径,钧恒科技在光模块研发生产中形成了深厚的人才储备,并组建了优秀研发团队,在开发能力、协作能力、技术攻关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

(3)客户优势钧恒科技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获得了行业内知名客

户的认可,主要客户为行业内国际上和国内知名的企业或上市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客户的认可为钧恒科技未来带来了增长空间。此外,钧恒科技经过长期的市场拓展与产品技术积累,已形成了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为其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管理团队优势钧恒科技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钧恒科技形成了丰富的高端光通信模块产品的生产、管理和技术研发经验,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上拥有完整的内部管理与监督体系,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多年的经营,钧恒科技形成了一批掌握熟练技术、具备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梯队,钧恒科技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具备战略性的眼光,能够引导标的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正确定位、合理经营,有效推动标的公司业务稳步地增长。

、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钧恒科技专注于光模块行业已有10余年,拥有硅光模块通用光路技术、硅光芯片及其光引擎技术、硅光耦合自检测闭环控制方案技术、光相重合双透镜同步自动耦合技术等多种核心技术,依靠自主创新持续推动产品迭代升级。截至2025年

日,钧恒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183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其中包括400G、800G、1.6T、硅光模块等高速光模块的发明专利。钧恒科技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链,能够为客户提供规模化产品生产,与主要客户Coherent、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索尔思光电、新华三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对高性能、高可靠性、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产品需求。钧恒科技系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于2024年入选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因此,钧恒科技在光模块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标的公司面对市场竞争的应对方案

(1)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

标的公司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依托自身的竞争优势,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和社会资源,获取在资金端和业务端上的支持,并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其竞争优势,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势,可以获得业务发展所必需的资金,实现品牌提升,进一步提升其盈利能力。

(2)技术创新

标的公司拥有硅光模块通用光路技术、硅光芯片及其光引擎技术、硅光耦合自检测闭环控制方案技术、光相重合双透镜同步自动耦合技术等多种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6月30日,钧恒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22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其中包括400G、800G、

1.6T、硅光模块等高速光模块的发明专利,并已具备100G/200G/400G/800G等速率光模块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的能力。此外,标的公司依托在硅光技术方面的积累,积极进行CPO技术探索和布局。标的公司未来研发方向主要聚焦于空间光学、硅光技术、AI数据中心等光模块行业前沿领域,符合标的公司未来产品向高速率、高端化的发展方向。

)拓展客户

标的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链,能够为客户提供规模化产品生产,与主要客户Coherent、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索尔思光电、新华三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对高性能、高可靠性、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产品需求。此外,标的公司亦可通过上市公司的资源开放与共享以及借助上市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优势积极自主进行客户的开发,并不断向主要客户渗透高端产品。

综上,标的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客户资源拓展,以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并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568.3713.79%12,509.6015.36%5,225.4111.34%
应收票据1,072.160.89%1,082.951.33%1,117.102.42%
应收账款48,464.6240.33%30,161.3337.04%16,042.9634.81%
应收款项融资46.550.04%43.130.05%--
预付款项222.380.19%224.560.28%879.181.91%
其他应收款376.130.31%865.011.06%961.902.09%
存货27,659.8223.02%20,697.6525.42%8,913.6219.34%
其他流动资产6,232.565.19%2,006.472.46%2,001.244.34%
流动资产合计100,642.5983.75%67,590.7083.00%35,141.4276.2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84.500.32%209.540.26%136.690.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5.460.05%55.460.07%42.120.09%
固定资产13,065.8010.87%10,778.6713.24%8,278.1917.96%
使用权资产667.520.56%773.050.95%887.701.93%
无形资产70.720.06%85.470.10%86.200.19%
长期待摊费用1,424.151.19%950.831.17%810.201.76%
递延所得税资产3,138.012.61%898.031.10%647.641.41%
其他非流动资产709.070.59%88.120.11%56.100.12%
非流动资产合计19,525.2316.25%13,839.1817.00%10,944.8423.75%
资产总计120,167.81100.00%81,429.88100.00%46,086.26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6.25%、83.00%和83.75%,系标的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581.180.47
银行存款8,992.9310,844.294,824.81
其他货币资金7,574.861,664.13400.13
合计16,568.3712,509.605,225.4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225.41万元、12,509.60万元和16,568.3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34%、15.36%和13.79%。标的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标的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采购需求增加,考虑到资金使用效率,标的公司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①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体情况

标的公司根据承兑银行信用等级对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划分,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开具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开具的其他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票据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对于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故业务模式仅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应收票据”科目列报。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254.71577.74538.99
商业承兑汇票850.61538.70612.66
账面余额小计1,105.321,116.441,151.65
减:坏账准备33.1633.4934.55
账面价值合计1,072.161,082.951,117.10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46.5543.13-
减: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46.5543.13-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1,118.711,126.081,117.10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占总资产比例0.93%1.38%2.4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117.10万元、1,126.08万元和1,118.7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42%、

1.38%和0.93%,呈下滑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目前销售模式以赊销为主,客户信用期通常在产品收货后的3-6个月,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为降低财务风险,在客户回款方式上,标的公司优先选择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回款。

②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终止确认情况标的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902.38-1,976.09-834.95-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汇票-243.39-577.74-538.99
商业承兑汇票-758.87-481.57-612.66
合计902.381,002.261,976.091,059.31834.951,151.6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将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作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列为信

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标的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兑付时终止确认。

(3)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042.96万元、30,161.33万元和48,464.6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81%、37.04%和40.33%。

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50,059.8031,334.3516,754.51
减:坏账准备1,595.171,173.02711.5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8,464.6230,161.3316,042.96

最近两年一期末,随着ChatGPT开始在全球风靡,AI行业对光模块的需求爆发,标的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8,498.0696.88%28,892.5292.21%15,189.1490.66%
1至2年1,097.112.19%1,902.546.07%905.745.41%
2至3年367.790.73%512.171.63%577.253.45%
3至4年73.360.15%27.120.09%53.490.32%
4至5年23.480.05%--28.880.17%
合计50,059.80100.00%31,334.35100.00%16,754.5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各期末账龄在2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比分别达到96.06%、98.28%和99.07%,应收

账款回款情况较好。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分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均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计提比例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48,498.061,356.4428,892.52866.7815,189.14455.672.80%/3.00%
1至2年1,097.11109.711,902.54190.25905.7490.5710.00%
2至3年367.7973.56512.17102.43577.25115.4520.00%
3至4年73.3636.6827.1213.5653.4926.7550.00%
4至5年23.4818.78--28.8823.1080.00%
合计50,059.801,595.1731,334.351,173.0216,754.51711.55-

注: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1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80%,低于前两年末,主要系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与标的公司同受汇绿生态控制,应收账款预期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未计提坏账准备。

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2025年1-6月1,173.02422.15-0.00-1,595.17
2024年度711.55488.970.5428.04-1,173.02
2023年度491.79304.07---84.31711.55

如上表,2023年度坏账准备其他变动系标的公司在2023年末处置子公司信跃致,导致合并范围变更所致。报告期各期无重大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形。2024年度和2025年度,标的公司对客户长期拖欠且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小,对标的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主要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主要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2025年6月30日Coherent及其关联方15,340.8230.64%460.22
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5,051.3210.09%151.54
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3,283.386.56%-
武汉市创酷云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2,351.704.70%70.55
武汉冠宇世纪科技技术有限公司2,127.044.25%63.81
合计28,154.2656.24%746.13
2024年12月31日Coherent及其关联方8,317.2626.54%249.52
武汉捷诚泳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836.229.05%105.06
武汉冠宇世纪科技技术有限公司1,808.645.77%54.26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1,696.685.41%50.90
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35.694.90%46.07
合计16,194.4951.67%505.81
2023年12月31日Coherent及其关联方4,050.4424.18%121.51
SourcePhotonicsHoldings(Cayman)Limited(索尔思光电)及其关联方1,603.759.57%48.11
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86.199.47%47.59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6.385.35%99.64
武汉捷诚泳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666.543.98%20.00
合计8,803.3052.54%336.8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与当期主要客户重合度较高,应收账款与收入情况相匹配。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材料采购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79.18万元、224.56万元和222.3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1%、0.28%和

0.19%,占比较小。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61.90万元、

865.01万元和376.1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9%、1.06%和0.31%,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376.13865.01961.90
合计376.13865.01961.90

①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38.8558.45%846.5696.94%821.2077.74%
1至2年160.5039.28%20.652.37%120.3211.39%
2至3年--5.770.66%68.916.52%
3至4年----3.840.36%
4至5年--0.300.03%--
5年以上9.292.27%--42.113.99%
小计408.63100.00%873.29100.00%1,056.38100.00%
减:坏账准备32.50-8.27-94.48-
合计376.13-865.01-961.9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年以内,各期末账龄在2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占比分别达到89.13%、99.30%和97.73%。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金/押金143.48131.0190.40
备用金借支21.938.2228.80
应收退税款-686.13101.78
其他往来款243.2247.93835.39
小计408.63873.291,056.38
减:坏账准备32.508.2794.48
合计376.13865.01961.90

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2025年1-6月8.2724.23---32.50
2024年94.48-44.10-42.11-8.27
2023年78.9431.46---15.9294.48

2024年,公司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系2016年标的公司为开设新的生产线预付定金向北京嘉德创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后由于标的公司战略方向调整放弃了新设生产线计划并要求北京嘉德创想科技有限公司返还预付定金,经长期追讨未果,标的公司认为收回定金可能性极小,予以核销。

④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各报告期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账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025年6月30日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124.0430.36%往来款2年以内8.06
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50.2512.30%往来款2年以内5.03
深圳市美高软件有限公司32.007.83%往来款1年以内0.96
武汉光谷保障性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024.16%押金1年以内0.51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14.683.59%往来款2年以内1.47
限公司
合计237.9958.24%--16.03
2024年12月31日退税款-出口686.1378.57%出口退税款1年以内-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62.027.10%保证金1年以内1.86
武汉亿思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6.261.86%押金2年以内0.93
武汉光谷保障性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401.76%押金2年以内1.36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741.00%保证金1年以内0.26
合计788.5590.30%--4.41
2023年12月31日索书伟230.1121.78%往来款1年以内6.90
许国强212.6920.13%往来款1年以内6.38
退税款-出口101.789.64%出口退税款1年以内3.05
刘凤香70.046.63%往来款1年以内2.10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67.696.41%保证金2-3年13.54
合计682.3164.59%--31.98

2023年末,标的公司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存在部分与自然人往来款的情况。其中,标的公司与索书伟、刘凤香的往来款,主要系智动飞扬一直未实缴出资,其股权系索书伟、刘凤香等自然人代标的公司持有,2023年末标的公司向自然人股东提供借款用于对智动飞扬实缴出资及增资,便于其业务发展。2024年,标的公司经咨询专业机构以及出于规范性考虑,拟将智动飞扬股权代持还原,因此相关自然人未实缴出资及增资,便形成往来款。标的公司与许国强的往来款,主要系标的公司原计划收购控股子公司信跃致少数股东股权,股权转让款已支付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因标的公司战略方向调整,与信跃致少数股东达成一致后,决定放弃收购计划。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自然人往来款均已归还。

)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913.62万元、20,697.65万元和27,659.8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34%、25.42%和23.02%。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2025年6月30日原材料8,817.27613.628,203.65
在产品6,757.13264.176,492.96
库存商品11,962.581,556.9010,405.69
发出商品2,687.55130.022,557.53
合计30,224.532,564.7027,659.82
2024年12月31日原材料7,350.97439.196,911.78
在产品5,112.10395.174,716.94
库存商品8,962.161,487.667,474.50
发出商品1,670.4175.971,594.44
合计23,095.632,397.9820,697.65
2023年12月31日原材料2,959.38225.312,734.06
在产品2,938.3082.432,855.87
库存商品3,313.01802.402,510.61
发出商品805.71-805.71
在途物资7.37-7.37
合计10,023.771,110.158,913.6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据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为达成产品的多品种快速交付能力,标的公司还采用了提前备货的库存生产模式,对于主要产品,标的公司一般会根据客户过往采购和市场情况合理预计未来一段时间的产品需求,同时结合标的公司对市场整体供需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部分产品或常规通用部件提前生产、适当备货,缩短交付周期,提升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各期末,随着标的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对应的存货余额增加,存货跌价损失相应增加。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1.24万元、2,006.47万元和6,232.5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34%、

2.46%和

5.19%。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5,795.391,601.211,970.99
预缴税费-10.1130.25
应收退货成本437.17395.15-
合计6,232.562,006.472,001.24

)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6.69万元、

209.54万元和

384.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30%、

0.26%和

0.32%,占比较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持有瑞芯光电34.00%的股权、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30%股权,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投资联营企业瑞芯光电、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形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对参股公司信跃致的投资。标的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2.12万元、55.46万元和65.4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9%、0.07%和0.05%,占比较小。(

)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278.19万元、10,778.67万元和13,065.8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7.96%、13.24%和10.87%。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以机器设备为主,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12-31余额15,285.9243.85453.1515,782.92
2、2025年1-6月增加金额3,336.14-80.963,417.10
(1)购置3,336.14-80.963,417.10
3、2025年1-6月减少金额227.05--227.05
(1)处置或报废227.05--227.05
4、2025-6-30余额18,395.0143.85534.1118,972.97
二、累计折旧
1、2024-12-31余额4,736.888.63258.745,004.25
2、2025年1-6月增加金额905.213.6532.57941.43
(1)计提905.213.6532.57941.43
3、2025年1-6月减少金额38.51--38.51
(1)处置或报废38.51--38.51
4、2025-6-30余额5,603.5812.28291.315,907.17
三、减值准备
1、2024-12-31余额----
2、2025年1-6月增加金额----
3、2025年1-6月减少金额----
4、2025-6-30余额----
四、账面价值
1、2025-6-30账面价值12,791.4331.57242.8013,065.80
2、2024-12-31账面价值10,549.0435.23194.4010,778.67

(续)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3-12-31余额11,805.695.55432.0512,243.29
2、2024年增加金额4,787.8038.3041.324,867.42
(1)购置4,787.8038.3041.324,867.42
3、2024年减少金额1,307.57-20.221,327.79
(1)处置或报废1,307.57-20.221,327.79
4、2024-12-31余额15,285.9243.85453.1515,782.92
二、累计折旧
1、2023-12-31余额3,765.322.00197.773,965.10
2、2024年增加金额1,359.966.6267.331,433.92
(1)计提1,359.966.6267.331,433.92
3、2024年减少金额388.41-6.36394.77
(1)处置或报废388.41-6.36394.77
4、2024-12-31余额4,736.888.63258.745,004.25
三、减值准备
1、2023-12-31余额----
2、2024年增加金额----
3、2024年减少金额----
4、2024-12-31余额----
四、账面价值
1、2024-12-31账面价值10,549.0435.23194.4010,778.67
2、2023-12-31账面价值8,040.373.55234.278,278.19

(续)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12-31余额10,121.7110.55361.1810,493.44
2、2023年增加金额2,034.95-82.442,117.39
(1)购置2,034.95-82.442,117.39
3、2023年减少金额350.975.0011.57367.54
(1)处置或报废96.57--96.57
(2)合并范围变更254.405.0011.57270.98
4、2023-12-31余额11,805.695.55432.0512,243.29
二、累计折旧
1、2022-12-31余额2,747.803.46146.152,897.41
2、2023年增加金额1,306.653.2959.141,369.08
(1)计提1,306.653.2959.141,369.08
3、2023年减少金额289.134.757.51301.39
(1)处置或报废58.82--58.82
(2)合并范围变更230.314.757.51242.57
4、2023-12-31余额3,765.322.00197.773,965.10
三、减值准备
1、2022-12-31余额----
2、2023年增加金额----
3、2023年减少金额----
4、2023-12-31余额----
四、账面价值
1、2023-12-31账面价值8,040.373.55234.278,278.19
2、2022-12-31账面价值7,373.917.08215.047,596.03

(11)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标的公司租赁作为生产、经营、仓储、办公等用途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分别为

887.70万元、

773.05万元和667.5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3%、0.95%和0.56%,占比较小。

)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系与企业日常生产、测试、存储等信息化管理及办公相关的各类计算机软件,账面价值分别为

86.20万元、

85.47万元和70.7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19%、0.10%和0.06%,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减少系软件正常摊销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10.20万元、

950.83万元和1,424.1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76%、1.17%和1.19%。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
增加金额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
装修费931.56939.55446.97-1,424.15
氮气工程19.27-19.27--
合计950.83939.55466.23-1,424.15

(续)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增加金额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
装修费785.44412.01265.89-931.56
氮气工程24.76-5.49-19.27
合计810.20412.01271.38-950.83

(续)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增加金额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
装修费1,634.18393.74209.981,032.50785.44
氮气工程-27.462.70-24.76
合计1,634.18421.19212.681,032.50810.20

2023年度,长期待摊费用中其他减少金额较大,主要系报告期期初,标的公司为拓展光通信设备业务,通过紫钧光恒在合肥租赁厂房并装修。由于光通信设备项目投入周期长、收效慢,长期大规模投入不利于标的公司现阶段的发展,2023年标的公司对战略方向进行了调整,聚焦光模块业务,停止了光通信设备项目的投入,同时经与出租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了厂房租赁合同,并对前期已装修后期未租楼层一次性摊销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647.64万元、

898.03万元和3,138.0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41%、1.10%和2.61%,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225.54649.103,527.37529.101,887.99283.20
递延收益4,386.84973.211,122.36168.35916.58137.49
租赁负债682.34151.76819.91156.70989.72203.00
可弥补亏损4,703.621,175.90----
股份支付185.0739.6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915.51137.33175.1726.28159.7123.96
预计退货毛利73.5011.02117.3217.60--
合计15,172.433,138.015,762.12898.033,954.00647.64

(15)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6.10万元、

88.12万元和

709.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12%、

0.11%和0.59%,占比较小。

2、负债结构和变动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409.6617.56%18,908.2535.60%5,108.7516.92%
应付票据9,340.0014.38%3,060.005.76%800.002.65%
应付账款34,994.2453.87%21,610.2240.69%15,117.3950.08%
合同负债524.990.81%511.920.96%275.340.91%
应付职工薪酬680.961.05%819.261.54%694.142.30%
应交税费722.421.11%37.000.07%34.690.11%
其他应付款488.690.75%952.131.79%1,283.744.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9.590.58%915.031.72%432.761.43%
其他流动负债1,069.911.65%1,125.862.12%1,186.513.93%
流动负债合计59,610.4791.76%47,939.6690.26%24,933.3082.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85.001.61%
租赁负债302.740.47%390.250.73%567.521.88%
预计负债510.670.79%512.470.96%--
递延收益4,386.846.75%4,122.367.76%3,916.5812.97%
递延所得税负债152.320.23%149.060.28%287.010.95%
非流动负债合计5,352.578.24%5,174.139.74%5,256.1117.41%
负债合计64,963.04100.00%53,113.80100.00%30,189.4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82.59%、90.26%和91.76%,系标的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108.75万元、18,908.25万元和11,409.6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6.92%、35.60%和17.56%。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10,400.0010,900.00500.00
保证+质押借款1,000.008,000.004,600.00
应付利息9.668.258.75
合计11,409.6618,908.255,108.75

报告期内,为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标的公司向银行借入短期贷款。2024年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增长较大,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流动资金缺口扩大,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标的公司借入较多银行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降低,主要系当期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增资,有效缓解了标的公司的资金压力,在短期借款陆续到期的情况下,标的公司较少新借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00.00万元、3,060.00万元和9,340.0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65%、5.76%和14.38%。标的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的变动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采购需求增加,标的公司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付票据不存在已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形。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117.39万元、21,610.22万元和34,994.24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50.08%、40.69%和53.87%。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及加工费33,398.9520,188.6714,593.07
应付设备款1,595.301,421.55524.32
合计34,994.2421,610.2215,117.3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及加工费,应付账款余额增长,主要系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增长对应的采购量增加所致。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确保供应商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支付及时,不存在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4)合同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为预收产品销售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75.34万元、511.92万元和524.99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91%、0.96%和

0.81%,占比较小。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94.14万元、

819.26万元和680.9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30%、1.54%和1.05%。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等短期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
增加减少
一、短期薪酬819.264,380.654,518.95680.9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13.94213.94-
三、辞退福利-14.1614.16-
合计819.264,608.754,747.05680.96

(续)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增加减少
一、短期薪酬694.146,708.896,583.76819.2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03.46303.46-
三、辞退福利-6.756.75-
合计694.147,019.106,893.97819.26

(续)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增加减少
一、短期薪酬781.065,798.005,884.93694.1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64.25264.25-
三、辞退福利----
合计781.066,062.266,149.18694.14

(6)应交税费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4.69万元、

37.00万元和722.4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11%、0.07%和1.11%,占比较小。标的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费构成,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0.0623.27
城市维护建设税0.000.000.81
教育费附加0.000.000.35
地方教育费附加0.000.000.23
印花税4.595.862.0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0.062.010.76
企业所得税707.7916.44-
个人所得税9.9912.637.26
合计722.4237.0034.69

(7)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283.74万元、

952.13万元和488.69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25%、1.79%和0.75%。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押金及保证金、政府补贴项目款、滞纳金及应付房租和水电费等,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432.76万元、

915.03万元和

379.59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1.43%、

1.72%和

0.58%。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85.3710.55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79.59429.66422.20
合计379.59915.03432.76

(9)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86.51万元、1,125.86万元和1,069.91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93%、2.12%和1.65%。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系待转销项税和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67.6566.5534.86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1,002.261,059.311,151.65
合计1,069.911,125.861,186.51

)长期借款标的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向华夏银行武汉江岸支行借入两年期金额为

5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

日。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85.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61%、0.00%和0.00%。(

)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租赁付款额718.11856.551,034.80
未确认融资费用35.7736.6445.0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79.59429.66422.20
合计302.74390.25567.5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567.52万元、

390.25万元和302.74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88%、0.73%和0.47%,主要为租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12)预计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0.00万元、

512.47万元和510.6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00%、0.96%和0.78%。标的公司2023年末未提预计负债,最近一年一期末计提预计负债主要系,2023年标的公司以销售成熟的低速率产品为主,产品质量稳定且兼容性较强,极少发生售后退回情况;2024年标的公司高速率产品开始批量供货,新产品进入市场,与客户在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兼容性上存在磨合期,导致最近一年一期部分高速率产品存在售后退回情况。虽然标的公司高速率产品已达到国家标准,但由于目前AI相关行业整体应用环境尚未完全成熟,客户需求调整或兼容性要求会导致标的公司产品发生售后退回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标的公司在最近一年一期末根据高速率产品的发生的售后退回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

(13)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916.58万元、4,122.36万元和4,386.84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2.97%、7.76%和6.75%。标的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8、其他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4)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87.01万元、

149.06万元和152.3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95%、0.28%和0.23%,占比较小,主要为使用权资产和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667.52147.00773.05145.11887.70179.79
固定资产折旧扣除税会差异7.261.817.791.95428.88107.22
公允价值变动23.343.5013.342.00--
合计698.12152.32794.19149.061,316.58287.01

3、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54.06%65.23%65.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01%60.42%53.10%
流动比率(倍)1.691.411.41
速动比率(倍)1.220.981.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761.5410,020.476,065.79
利息保障倍数(倍)25.7123.4213.27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为: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

(2)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费用化的利息费用+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适用于本报告书全文。

最近两年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标的公司系非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身经营所得资金进行发展,以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较少。2025年上半年,随着汇绿生态增资款陆续到账,标的公司偿债能力增强,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得到改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41、

1.41、

1.69,速动比率分别为1.05、0.98、1.22,短期偿债风险较低。报告期内,随着下游客户需求增长,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导致标的公司利息保障倍数逐年上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新易盛33.08%32.11%15.12%
中际旭创30.31%29.70%26.15%
华工科技49.75%50.65%47.30%
光迅科技40.69%38.07%29.92%
长芯博创32.87%31.85%33.66%
平均值37.34%36.47%30.43%
标的公司54.06%65.23%65.51%
流动比率(倍)新易盛2.362.335.00
中际旭创2.922.802.60
华工科技1.591.852.40
光迅科技2.082.273.06
长芯博创3.064.232.25
平均值2.402.703.06
标的公司1.691.411.41
速动比率(倍)新易盛1.341.253.89
中际旭创1.771.721.61
华工科技1.241.532.06
光迅科技1.031.482.44
长芯博创2.603.681.92
平均值1.601.932.38
标的公司1.220.981.05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偏弱,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不同程度引入了权益性资本,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规模较大、长短期借款融资需求较少,而标的公司现阶段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借款筹集资金。

、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502.773.28
存货周转率(次)1.832.983.66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为: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期初数+期末数)/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期初数+期末数)/2]。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适用于本报告书全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8、2.77、1.50,呈下滑趋势,主要系最近一年一期,随着下游客户需求增加,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该部分收入在期末尚在信用期内,销售后尚未回款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6、2.98、1.83,呈下滑趋势,主

要系最近一年一期,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为确保订单及时交付,标的公司增加备货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新易盛2.765.314.50
中际旭创2.676.535.13
华工科技1.462.482.54
光迅科技2.523.753.33
长芯博创2.303.823.41
平均值2.344.383.78
标的公司1.502.773.28
存货周转率(次)新易盛1.001.671.44
中际旭创1.072.651.64
华工科技2.013.863.58
光迅科技0.731.931.91
长芯博创1.703.323.00
平均值1.302.692.31
标的公司1.832.983.66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规模较小,且标的公司客户多为行业内境内外知名的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给予的信用期相对较长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库存管理效率较高。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0,975.5366,620.5343,481.92
其中:营业收入60,975.5366,620.5343,481.92
二、营业总成本53,548.0657,108.3541,105.05
其中:营业成本48,901.0849,274.6433,995.40
税金及附加28.9233.04249.49
销售费用956.601,490.30862.79
管理费用1,272.542,354.272,240.78
研发费用2,066.423,890.763,871.91
财务费用322.4965.34-115.31
其中:利息费用275.11375.86216.57
利息收入16.9110.4511.58
加:其他收益676.51276.15810.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70124.20566.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5.70123.8439.6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6.05-443.82-296.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70.05-1,931.73-848.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0749.6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803.587,555.052,658.74
加:营业外收入8.990.000.02
减:营业外支出15.1570.251.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797.417,484.802,657.58
减:所得税费用-1,067.69517.90-71.0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865.106,966.902,728.63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865.106,966.902,960.8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32.1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5011.34-
七、综合收益总额7,873.606,978.242,728.63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73.606,978.242,960.8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2.18

、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0,388.3099.04%65,890.7398.90%41,502.9595.45%
其他业务收入587.230.96%729.801.10%1,978.974.55%
合计60,975.53100.00%66,620.53100.00%43,481.9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模块24,631.3240.79%34,948.2153.04%8,983.6521.65%
AOC29,243.4848.43%22,728.6734.49%23,271.9856.07%
光引擎2,480.034.11%3,961.776.01%4,329.3310.43%
定制化产品3,700.576.13%3,127.284.75%2,821.096.80%
其他332.910.55%1,124.791.71%2,096.905.05%
合计60,388.30100.00%65,890.73100.00%41,502.95100.00%

历经十余年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标的公司确立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等光通信产品为标的公司核心产品。标的公司核心产品在市场上需求稳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聚焦核心产品的升级与销售,核心产品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8.15%、

93.55%和

93.32%。近年来,标的公司核心产品在市场上需求持续增长,推动了标的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增长。

(2)营业收入周期性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季度29,217.3647.92%13,548.3020.34%5,633.0312.95%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二季度31,758.1752.08%10,520.7615.79%16,770.0938.57%
三季度--23,588.8635.41%11,495.7926.44%
四季度--18,962.6128.46%9,583.0122.04%
合计60,975.53100.00%66,620.53100.00%43,481.92100.00%

光通信模块行业上游主要是光芯片和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和PCB行业等,上游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下游行业较为广泛,亦不存在有明显季节性特征的行业。因而,从整体上来看,光通信模块行业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周期性波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整体规模相对较小且销售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Coherent、索尔思光电、新华三等核心客户,各期的业务量主要依赖于核心客户在当期的采购需求。经过多年深耕光模块市场,标的公司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获得了行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除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外,标的公司还与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光迅科技(股票代码:

002281)、长芯博创(股票代码:300548)、太辰光(股票代码:300570)等国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达成合作,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客户的认可为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了增长空间。随着标的公司规模扩大,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周期性波动趋缓。

)营业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20,040.9332.87%39,700.2959.59%24,324.2855.94%
境外40,934.6067.13%26,920.2540.41%19,157.6444.06%
合计60,975.53100.00%66,620.53100.00%43,481.92100.00%

标的公司深耕光通信行业多年,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获得了行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主要客户为行业内国际上和国内知名的企业或上市公司。报告期前两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境外收入主要系向境外客户在中国大陆保税区内设立的子公司销售产品产生的收入。最近一期标的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增加主要系当期标的公司开拓了马来西亚市场所致。

、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48,468.9999.12%48,518.0398.46%32,559.4495.78%
其他业务成本432.090.88%756.611.54%1,435.954.22%
合计48,901.08100.00%49,274.64100.00%33,995.4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95.00%以上,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模块20,258.1641.80%24,692.6750.89%7,926.1824.34%
AOC24,180.9449.89%18,278.9237.67%17,203.7952.84%
光引擎1,650.013.40%2,907.985.99%3,318.5010.19%
定制化产品2,140.044.42%1,842.403.80%2,105.286.47%
其他239.840.49%796.061.64%2,005.696.16%
合计48,468.99100.00%48,518.03100.00%32,559.4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2)营业成本按成本性质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按成本性质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43,319.6188.59%43,094.4087.46%28,116.6082.71%
直接人工1,864.793.81%2,009.344.08%1,776.915.23%
制造费用3,716.677.60%4,170.908.46%4,101.8912.07%
合计48,901.08100.00%49,274.64100.00%33,995.4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

输费用构成。直接材料主要为光芯片、电芯片、跳线、模块板、结构件、透镜等,制造费用主要为间接人工、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水电费等。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模块4,373.1636.69%10,255.5459.03%1,057.4811.82%
AOC5,062.5442.47%4,449.7525.61%6,068.1867.85%
光引擎830.016.96%1,053.796.07%1,010.8311.30%
定制化产品1,560.5313.09%1,284.887.40%715.818.00%
其他93.070.78%328.741.89%91.211.02%
合计11,919.31100.00%17,372.70100.00%8,943.5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光模块、AOC、光引擎等核心产品合计毛利占比分别为90.98%、90.71%和86.13%,系标的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占比毛利率占比毛利率占比
光模块17.75%40.79%29.34%53.04%11.77%21.65%
AOC17.31%48.43%19.58%34.49%26.08%56.07%
光引擎33.47%4.11%26.60%6.01%23.35%10.43%
定制化产品42.17%6.13%41.09%4.75%25.37%6.80%
其他27.96%0.55%29.23%1.71%4.35%5.05%
合计19.74%100.00%26.37%100.00%21.55%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光模块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2023年标的公司光模块产品销售占比较低,且以毛利率较低的100G及以下中低速率产品为主,2023年6月标的公司400G、800G等毛利率较高的高速率产品起量,并于2024年批量交付,导致2024年标的公司光模块毛利率增长较大,而随着标的公司高速率产品批量供货,为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光模块产品竞争力,标的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光模块销售价格,导致最近一期毛利率下滑。标的公司AOC产品

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2023年度标的公司100G及以下中低速率AOC产品毛利率较高,最近一年一期受市场影响毛利率下滑较大所致。标的公司光引擎产品毛利率持续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的200G及以上高速率光引擎产品占比逐年增长所致。

标的公司定制化产品系根据特定客户的需求和偏好,专门设计和制造的产品,这些产品在规格、数量、定价等方面与标准化生产的产品有所不同,因此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较大。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标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收取的技术开发服务费以及除光模块、AOC、光引擎等核心产品和定制化产品以外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涉及品类较多,各品类毛利率差异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可比业务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新易盛光通信行业47.43%44.72%30.99%
中际旭创光通信收发模块39.96%34.65%34.14%
华工科技光电器件系列产品10.87%8.41%9.47%
光迅科技通信设备制造业22.51%22.08%22.59%
长芯博创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40.19%27.29%19.45%
平均值-32.19%27.43%23.33%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19.74%26.37%21.55%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前两年,标的公司毛利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范围内。最近一期标的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差较大,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400G、800G等高速率产品批量供货,为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产品竞争力,标的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产品销售价格,导致最近一期毛利率下滑所致。

、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为所销售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形成的销售收入与相应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标的公司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光芯片、电芯片、跳线、模块板、结构件、透镜等,均属于充分竞争的成熟市场,供应充足;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光通信产品销售业务,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主要客户,每年的业务量主要依赖于主要客户当年的经营计划和投资预算;因此,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系主要客户的合作持续性和稳定性。

5、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来源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利润6,803.587,555.052,658.74
利润总额6,797.417,484.802,657.58
净利润7,865.106,966.902,728.63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100.09%100.94%100.0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4%、

100.94%和100.09%,标的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营业利润,具有可持续性。

6、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011.17135.58
教育费附加0.430.5058.11
地方教育费附加0.290.3338.74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4.001.12
印花税25.0926.9615.87
车船使用税0.070.070.07
合计28.9233.04249.4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波动较

大,主要系随着2023年出口业务增加,标的公司自2023年8月开始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所致。

7、期间费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及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956.601.57%1,490.302.24%862.791.98%
管理费用1,272.542.09%2,354.273.53%2,240.785.15%
研发费用2,066.423.39%3,890.765.84%3,871.918.90%
财务费用322.490.53%65.340.10%-115.31-0.27%
合计4,618.067.57%7,800.6711.71%6,860.1715.7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①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328.52596.03359.98
招待费251.44490.61403.87
摊销及折旧费用26.7531.7232.01
水电费18.6326.4518.29
股权激励费用26.26--
其他305.00345.4948.65
合计956.601,490.30862.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招待费等构成。随着标的公司业绩增长,销售人员绩效奖增加,导致职工薪酬持续上升。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新易盛0.81%1.13%1.21%
中际旭创0.68%0.84%1.16%
华工科技3.21%4.61%4.68%
光迅科技2.32%2.49%2.20%
长芯博创1.93%2.79%2.53%
平均值1.79%2.37%2.36%
标的公司1.57%2.24%1.98%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区间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管理费用

①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626.641,349.391,078.51
咨询服务费193.34369.10100.05
业务招待费54.3573.7458.92
水电费26.8950.8145.73
摊销及折旧费用133.72241.691,483.55
租赁费及物业费34.8826.57-672.08
交通差旅费35.4485.4254.31
股权激励费用53.35--
其他113.93157.5391.78
合计1,272.542,354.272,240.7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较为稳定,主要由其中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摊销及折旧费用、租赁费及物业费等组成。

2023年度管理费用中摊销及折旧费用较高、租赁费及物业费为负,主要系2021年为发展光通信设备业务,标的公司子公司紫钧光恒与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协议并对厂房进行装修,自租赁合同签署日,紫钧光恒开始计

提厂房租赁费及物业费。2023年标的公司对战略方向进行了调整,聚焦光模块业务,停止了光通信设备项目的投入,标的公司对前期已装修后期不再租用的楼层产生的装修费一次性摊销导致2023年摊销及折旧费用较高。2024年4月23日,紫钧光恒与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协议的终止履行协议,双方达成一致终止履行原协议且双方均不再主张任何权利或义务,由于以前年度计提的租赁费较多,紫钧光恒在2023年一次性进行冲减,导致当期标的公司租赁费及物业费为负。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新易盛1.20%1.95%2.46%
中际旭创1.97%2.85%4.05%
华工科技1.79%2.28%4.10%
光迅科技1.73%1.93%1.92%
长芯博创5.30%7.63%6.85%
平均值2.40%3.33%3.88%
标的公司2.09%3.53%5.15%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通常情况下相同行业规模越大,管理效率越高。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规模扩大,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管理费用率达到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3)研发费用

①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1,048.191,780.522,235.00
材料费380.361,032.99511.80
水电费69.71104.59116.42
租赁费及物业费24.7866.2866.09
摊销及折旧费用288.43470.67577.46
检测及服务费73.81297.75145.70
股权激励费85.03--
其他96.11137.96219.45
合计2,066.423,890.763,871.9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投入稳定,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摊销及折旧费用等构成。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新易盛3.20%4.66%4.32%
中际旭创3.96%5.21%6.90%
华工科技5.28%7.49%7.38%
光迅科技8.51%8.62%9.23%
长芯博创4.68%6.55%7.25%
平均值5.13%6.51%7.02%
标的公司3.39%5.84%8.90%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区间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4)财务费用

①财务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275.11333.83216.57
减:利息收入16.9111.4711.58
汇兑损失40.31-306.81-337.22
银行手续费8.957.612.48
融资费用15.0442.18-
担保费--14.43
合计322.4965.34-115.3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波动主要受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影响。利息支出主要系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对外借款而支付的利息,汇兑损益的产生主要系标的公司存在部分以美元结算的客户,受汇率波动影响而产生的损益。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新易盛-1.99%-2.07%-3.49%
中际旭创-0.27%-0.61%-0.78%
华工科技-0.33%-0.72%-1.04%
光迅科技-0.20%-0.72%-2.55%
长芯博创0.02%-1.03%-2.09%
平均值-0.55%-1.03%-1.99%
标的公司0.53%0.10%-0.27%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高,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较多、资金实力较强,利息收入较高所致。

、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672.76273.07808.62
个税手续费返还3.743.081.64
合计676.51276.15810.2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
新增补助转入其他收益
武汉东新管委会财政局自贸十条支持资金65.27-11.6353.6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级制造高质量发展专项和2021年市级工业投资技改补贴款56.05-5.2850.77
武汉东湖开发区财政和国资局对外贸易产业支持资金402.71223.3348.37577.67
武汉东湖开发区财政和国资局2022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58.98-18.67240.31
2023年中央JMRH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8.60-12.92135.68
合肥紫钧新一代光通信产业基地项目补助3,000.00--3,000.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投资和技改奖金190.76-13.86176.91
数据中心3.2T高密高光速光模块研发项目-338.52186.65151.87
合计4,122.36561.85297.374,386.84

(续)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新增补助转入其他收益
武汉东新管委会财政局自贸十条支持资金88.52-23.2565.27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级制造高质量发展专项和2021年市级工业投资技改补贴款66.60-10.5656.05
武汉东湖开发区财政和国资局对外贸易产业支持资金465.32-62.61402.71
武汉东湖开发区财政和国资局2022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96.14-37.16258.98
2023年中央JMRH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5.8317.23148.60
合肥紫钧新一代光通信产业基地项目补助3,000.00--3,000.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投资和技改奖金-200.009.24190.76
合计3,916.58365.83160.054,122.36

(续)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新增补助转入其他收益其他变动
武汉东新管委会财政局自贸十条支持资金172.48-58.01-25.9488.52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级制造高质量发展专项和2021年市级工业投资技改补贴款77.16-10.56-66.60
武汉东湖开发区财政和国资局对外贸易产业支持资金176.24333.2444.16-465.32
武汉东湖开发区财政和国资局2022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33.30-37.16-296.14
合肥紫钧新一代光通信产业基地项目补助3,000.00---3,000.00
合计3,759.18333.24149.90-25.943,916.58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025年1-6月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对外贸易支持资金168.19
数据中心3.2T高密高光速光模块研发项目161.48
2025年武汉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成长奖励奖金30.00
其他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补助15.72
合计375.39
2024年度中英JMRH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54.17
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专项资金20.00
武汉翎风光电房租补贴10.38
工业企业扩大经营奖励资金10.00
其他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补助18.47
合计113.02
2023年度对外贸易支持资金337.8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94.20
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85.00
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36.47
“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助资金30.00
产品检测认证项目补贴款22.95
重点群体增值税退税16.19
其他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补助36.09
合计658.72

9、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由投资联营企业瑞芯光电、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和处置子公司信跃致41.00%股权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5.70123.8439.6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526.96
外汇期权交易收益-0.35-
合计115.70124.20566.65

、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331.0639.4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22.15-488.97-304.0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4.2344.10-31.46
合计-446.05-443.82-296.1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96.12万元、-443.82万元和-446.05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损失构成。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分别为-848.58万元、-1,931.73万元和-970.05万元。2024年存货跌价损失较大,主要系标的公司2024年销售规模扩大对应的存货余额增加,存货跌价损失相应增加。

12、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各期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49.65万元、18.07万元和0.00万元,金额较小,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13、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外收入8.990.000.02
营业外支出15.1570.251.1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2024年度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相对较多,主要系标的公司子公司紫钧光恒因提前终止厂房租赁合同支付了

62.10万元的提前终止房租违约金。

(五)股份支付

根据上市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46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授予对象包括在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及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85.07万元,并根据授予对象的所属部门及职能分别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制造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予对象类别2025年1-6月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管理费用53.35-
销售费用26.26-
研发支出85.03-
制造费用20.42-
合计185.07-

(六)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9.79-8,967.422,08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7.83-3,461.96-1,521.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7.5418,294.063,534.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8.636,019.314,100.9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741.2249,645.2336,86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686.132,875.03542.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64.14513.881,10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91.5053,034.1438,512.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5,854.5051,749.7228,146.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40.476,936.536,111.67
支付的各项税费645.61937.21456.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80.702,378.091,70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521.2962,001.5536,424.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9.79-8,967.422,087.49

最近一年一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情况不匹配。主要系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大幅增长,一方面对应的应收账款处于正常账期内尚未回款;另一方面标的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备货,存货增加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主要系存

货、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增减变动等原因所致,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备合理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3.221,072.97124.1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675.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3.221,124.32799.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648.964,586.282,320.84
投资支付的现金72.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21.054,586.282,320.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7.83-3,461.96-1,521.46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构建或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或收回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9,830.025,441.002,5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900.006,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30.0224,341.008,6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985.005,100.004,30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74.07344.51120.1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3.41602.43660.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92.476,046.945,085.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7.5418,294.063,534.8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34.87万元、18,294.06万元和10,237.54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股利及利息等现金流出。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7.50576.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72.76273.04808.6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0.3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16-69.68-1.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743.111.64
小计670.34224.871,385.72
减:所得税影响额141.0842.71181.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8.47
合计529.26182.161,125.5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处置子公司信跃致41.00%股权形成。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深度融合。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整合,钧恒科技通过上市公司的资源开放与共享以及借助上市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优势积极自主进行客户的开发,正在接洽且即将成功引入若干家行业知名企业客户,部分客户已经形成了批量销售,进而建立了优质和稳定的核心客户群体,并与客户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继续保持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资产完整性。标的公司在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风险管控等事项按上市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将根据其丰富的管理经验,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其资产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

控股钧恒科技后,上市公司按照子公司管理规范,完善了钧恒科技董事会运行制度,协助钧恒科技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并完善了钧恒科技资金使用、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对外投资、合同管理等事项的内部程序,钧恒科技内部控制规范程度、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标的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等规定,规范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管理,提高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人员整合

为了实现标的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保持其管理、业务的连贯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人员将不作重大调整,现有核心团队和管理层将保持基本稳定。上市公司将保持现有管理层基本稳定,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保持团队优势,保持经营活力并提升整合绩效,促进标的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将以标的公司发展战略及计划为基础向其管理团队提出具体的要求,以业绩考核为手段,监督、管理核心团队,促使标的公司持续增强其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持续保持机构的独立性,日常运营和治理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体系、标的公司章程及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及备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377,558.81378,831.030.34%274,447.12358,924.9430.78%
负债总额187,814.47215,909.7614.96%117,963.41200,208.6769.72%
所有者权益189,744.35162,921.27-14.14%156,483.71158,716.27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618.44162,550.593.79%156,144.96158,377.521.43%
营业收入69,584.0874,484.447.04%58,702.99125,323.52113.49%
营业利润5,803.726,838.3917.83%7,533.0011,419.2451.59%
利润总额5,805.366,840.0317.82%7,753.9911,569.9849.21%
净利润6,988.637,874.6512.68%6,566.3210,207.745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1.427,842.72109.06%6,530.1410,171.5655.76%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将得到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光模块业务中的优势,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二)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1、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劣势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人员规模将得以迅速扩张。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但是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上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重组后上市公司规模扩张的风险,以及整合进度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若整合过程不顺利,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变动情况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率
流动资产305,269.26305,762.180.16%221,403.65290,315.0131.12%
非流动资产72,289.5673,068.851.08%53,043.4768,609.9329.35%
资产合计377,558.81378,831.030.34%274,447.12358,924.9430.78%
流动负债161,365.22189,540.2217.46%106,730.73182,845.3971.31%
非流动负债26,449.2526,369.54-0.30%11,232.6817,363.2854.58%
负债合计187,814.47215,909.7614.96%117,963.41200,208.6769.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618.44162,550.593.79%156,144.96158,377.521.43%
所有者权益合计189,744.35162,921.2714.14%156,483.71158,716.271.4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
(备考)(备考)
资产负债率49.74%56.99%7.25%42.98%55.78%12.80%
流动比率(倍)1.891.61-0.282.071.59-0.49
速动比率(倍)1.571.33-0.231.871.35-0.51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均变弱,主要系最近一年一期标的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一方面增加了短期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另一方面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增加了备货,同时由于标的公司短期内业绩增长较快,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到付款期,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变大。

因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有所增加,但从长远看,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偿债压力也会随之降低。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率
营业收入69,584.0874,484.447.04%58,702.99125,323.52113.49%
营业成本54,790.0458,408.906.60%43,106.3094,669.84119.62%
营业利润5,803.726,838.3917.83%7,533.0011,419.2451.59%
净利润6,988.637,874.6512.68%6,566.3210,207.745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1.427,842.72109.06%6,530.1410,171.5655.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9/0.08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9/0.080.12/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营业收入、利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本次交易后商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00%的股权,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属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后不会形成新的商誉。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对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整合,双方能够在上市公司平台资源、客户资源等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强化上市公司在光模块行业的产业布局。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关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本节“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和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相关内容。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上市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利用资本平台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1042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报告期的合并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5,683,651.91125,095,988.4452,254,114.71
应收票据10,721,585.4810,829,485.8111,171,019.28
应收账款484,646,216.84301,613,264.85160,429,584.83
应收款项融资465,504.67431,328.50-
预付款项2,223,841.072,245,568.948,791,849.12
其他应收款3,761,271.158,650,148.329,618,996.73
存货276,598,220.63206,976,505.1889,136,223.27
其他流动资产62,325,573.0220,064,690.2820,012,427.30
流动资产合计1,006,425,864.77675,906,980.32351,414,215.2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845,000.442,095,354.881,366,923.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54,595.04554,638.55421,195.74
固定资产130,658,014.28107,786,708.1182,781,888.93
使用权资产6,675,185.737,730,541.688,876,999.13
无形资产707,161.79854,747.63862,017.39
长期待摊费用14,241,472.569,508,301.748,101,987.34
递延所得税资产31,380,136.088,980,335.906,476,370.24
其他非流动资产7,090,718.90881,176.92561,005.74
非流动资产合计195,252,284.82138,391,805.41109,448,388.04
资产总计1,201,678,149.59814,298,785.73460,862,603.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4,096,638.88189,082,519.1851,087,480.56
应付票据93,400,000.0030,600,000.008,000,000.00
应付账款349,942,418.30216,102,219.59151,173,867.45
合同负债5,249,872.335,119,156.972,753,384.77
应付职工薪酬6,809,598.478,192,618.816,941,355.10
应交税费7,224,248.68369,966.83346,886.26
其他应付款4,886,939.889,521,288.1912,837,362.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95,942.909,150,276.744,327,557.12
其他流动负债10,699,083.3711,258,568.7711,865,148.24
流动负债合计596,104,742.81479,396,615.08249,333,041.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850,000.00
租赁负债3,027,446.163,902,493.575,675,186.39
预计负债5,106,677.225,124,678.05-
递延收益43,868,415.6041,223,618.7439,165,832.31
递延所得税负债1,523,150.331,490,553.152,870,118.19
非流动负债合计53,525,689.3151,741,343.5152,561,136.89
负债合计649,630,432.12531,137,958.59301,894,178.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68,868,941.0053,846,200.0010,950,000.00
资本公积300,656,978.84115,528,800.00104,015,000.00
其他综合收益198,389.41113,426.39-
盈余公积20,479,307.9320,479,307.9313,621,412.39
未分配利润161,844,100.2993,193,092.8230,382,012.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52,047,717.47283,160,827.14158,968,424.5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52,047,717.47283,160,827.14158,968,424.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01,678,149.59814,298,785.73460,862,603.2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09,755,318.29666,205,320.58434,819,214.27
其中:营业收入609,755,318.29666,205,320.58434,819,214.27
二、营业总成本535,480,589.96571,083,454.31411,050,543.43
其中:营业成本489,010,823.10492,746,373.66339,953,964.32
税金及附加289,168.84330,392.062,494,860.28
销售费用9,566,039.9114,902,961.068,627,941.77
管理费用12,725,416.3223,542,691.9922,407,754.84
研发费用20,664,195.2738,907,601.6038,719,136.20
财务费用3,224,946.52653,433.94-1,153,113.98
其中:利息费用2,751,077.993,338,332.732,165,657.84
利息收入169,052.52114,706.56115,782.36
加:其他收益6,765,074.152,761,536.748,102,589.5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6,958.241,241,977.355,666,485.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56,958.241,238,431.35396,917.6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60,484.58-4,438,181.84-2,961,155.9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700,509.10-19,317,338.37-8,485,775.4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0,682.12496,543.8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8,035,767.0475,550,542.2726,587,358.45
加:营业外收入89,860.811.15153.57
减:营业外支出151,495.26702,518.2311,668.9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7,974,132.5974,848,025.1926,575,843.11
减:所得税费用-10,676,874.885,179,048.96-710,429.5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8,651,007.4769,668,976.2327,286,272.62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8,651,007.4769,668,976.2329,608,103.6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321,831.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4,963.02113,426.39-
七、综合收益总额78,735,970.4969,782,402.6227,286,272.62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735,970.4969,782,402.6229,608,103.6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21,831.0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7,412,230.92496,452,270.26368,599,963.55
收到的税费返还6,861,306.6128,750,331.935,427,373.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641,448.975,138,780.4911,093,44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914,986.50530,341,382.68385,120,778.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58,544,968.98517,497,228.44281,467,035.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404,737.5869,365,341.8461,116,717.73
支付的各项税费6,456,111.179,372,053.254,568,806.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807,041.8923,780,923.1917,093,350.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5,212,859.62620,015,546.72364,245,91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97,873.12-89,674,164.0420,874,867.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3,54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32,189.3210,729,655.511,241,53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6,752,283.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32,189.3211,243,201.517,993,813.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6,489,550.2745,862,816.2023,208,444.46
投资支付的现金720,9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210,470.2745,862,816.2023,208,444.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78,280.95-34,619,614.69-15,214,631.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98,300,180.0054,410,000.0025,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9,000,000.006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300,180.00243,410,000.0086,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9,850,000.0051,000,000.0043,0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740,676.623,445,096.411,201,051.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34,069.126,024,308.606,600,233.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924,745.7460,469,405.0150,851,285.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75,434.26182,940,594.9935,348,714.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14,463.751,546,318.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86,256.0660,193,134.5141,008,950.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421,295.5943,228,161.082,219,210.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935,039.53103,421,295.5943,228,161.08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阅字(2025)0100013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42,532,180.80453,927,604.21
交易性金融资产45,146,647.6543,575,046.09
应收票据11,321,585.4821,041,662.42
应收账款1,138,772,828.19930,275,531.70
应收款项融资527,465.371,359,354.89
预付款项5,040,786.075,680,899.96
其他应收款21,403,416.1327,941,237.77
存货522,793,049.87426,171,809.96
合同资产893,819,409.99955,465,309.04
其他流动资产76,264,463.0337,711,618.58
流动资产合计3,057,621,832.582,903,150,074.6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4,104,503.8412,916,692.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654,595.0420,554,638.5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4,473,730.93109,142,423.71
固定资产165,098,401.67143,631,109.01
使用权资产32,239,837.9435,750,668.51
无形资产55,162,593.7758,517,176.43
商誉212,336,084.45212,336,084.45
长期待摊费用19,240,659.8014,885,757.57
递延所得税资产82,869,771.5861,065,983.76
其他非流动资产24,508,325.9017,298,783.92
非流动资产合计730,688,504.92686,099,318.75
资产总计3,788,310,337.503,589,249,393.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39,808,805.56624,836,153.47
应付票据122,981,404.1283,218,410.29
应付账款713,674,444.36699,911,210.62
合同负债30,013,953.8728,025,919.08
应付职工薪酬13,012,675.8915,956,965.52
应交税费11,246,615.3118,748,135.02
其他应付款322,419,620.06311,125,495.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731,672.5418,256,991.16
其他流动负债17,512,976.1328,374,589.17
流动负债合计1,895,402,167.841,828,453,870.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7,540,000.0092,990,000.00
租赁负债13,988,097.3320,531,550.96
预计负债5,184,677.225,202,678.05
递延收益43,868,415.6041,223,618.74
递延所得税负债13,114,252.5613,685,000.86
非流动负债合计263,695,442.71173,632,848.61
负债合计2,159,097,610.552,002,086,718.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389,109,097.00384,480,347.00
资本公积402,534,185.13388,165,032.21
减:库存股24,717,812.308,133,242.60
其他综合收益210,214.45113,426.39
盈余公积102,450,016.10102,450,016.10
未分配利润755,920,239.58716,699,610.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625,505,939.961,583,775,189.47
少数股东权益3,706,786.993,387,485.22
所有者权益合计1,629,212,726.951,587,162,674.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788,310,337.503,589,249,393.37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44,844,425.001,253,235,180.79
其中:营业收入744,844,425.001,253,235,180.79
二、营业总成本670,388,342.831,115,748,658.42
其中:营业成本584,088,995.33946,698,354.12
税金及附加2,898,892.923,390,816.38
销售费用9,566,039.9120,962,752.67
管理费用40,728,046.6483,121,262.12
研发费用21,034,761.1143,036,950.74
财务费用12,071,606.9218,538,522.39
其中:利息费用12,791,893.6019,908,540.83
利息收入1,307,145.50-1,493,008.89
加:其他收益10,722,950.388,339,781.8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27,065.0014,819,486.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97,811.00-532,599.0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97,091.22-1,258,282.0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034,390.21-27,100,649.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303,348.68-18,308,694.2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618.09214,263.3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8,383,885.53114,192,428.53
加:营业外收入470,692.803,114,824.31
减:营业外支出454,265.451,607,413.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8,400,312.88115,699,839.72
减:所得税费用-10,346,168.1613,622,407.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8,746,481.04102,077,432.43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8,427,179.27101,715,559.3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19,301.77361,873.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4,333.59142,081.60
七、综合收益总额78,910,814.63102,219,514.03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591,512.86101,857,640.9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19,301.77361,873.08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钧恒科技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及其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新增同业竞争;

三、若因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彭开盛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另外两名交易对方陈照华和刘鹏与彭开盛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三人在钧恒科技行使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方面根据彭开盛意见采取一致行动。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前述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汇绿生态已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分别作出决议,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了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认

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汇绿生态控股股东
2李晓明实际控制人
3宁波汇宁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4李晓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5金小川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6李俊豪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7彭开盛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8陈照华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彭开盛之一致行动人
9刘鹏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彭开盛之一致行动人
10谢吉平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2)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钧恒科技及其控股股东现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彭开盛钧恒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汇绿生态董事兼副总经理
2陈照华钧恒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
3严琦钧恒科技董事、汇绿生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4李岩钧恒科技董事、汇绿生态董事兼总经理
5周磊钧恒科技董事
6危进钧恒科技监事
7刘鹏钧恒科技副总经理
8蔡远航钧恒科技财务负责人
9李晓明汇绿生态董事长
10刘斌汇绿生态副董事长
11石磊汇绿生态董事兼副总经理
12张志宏汇绿生态独立董事
13吴京辉汇绿生态独立董事
14邓磊汇绿生态独立董事
15熊忠武汇绿生态监事,2025年8月11日卸任监事职务
16金小川汇绿生态监事,2025年8月11日卸任监事职务
17王兆燚汇绿生态监事,2025年8月11日卸任监事职务
18戴贝汇绿生态监事,2025年8月11日卸任监事职务
19王雅琦汇绿生态监事,2025年8月11日卸任监事职务
20蔡志成汇绿生态财务总监

注1:汇绿生态监事金小川先生与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金小川女士同名;注2:汇绿生态修订后的章程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中监事会的职能改由审计委员会承担。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钧恒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钧恒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钧恒科技的关联方。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钧恒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主要子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2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3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4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5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6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7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8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9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10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11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汇绿生态控制的企业
12武汉宏时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晓明控制的企业
13宁波市同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李晓明控制的企业,2025年9月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丁祝安
14湖北省鄂州市兴恒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晓明控制的企业
15宁波源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小川控制的企业
16宁波汇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小川控制的企业
17湖北省运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金小川控制的企业

)控股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

①控股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控股子公司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紫钧光恒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智动飞扬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控股子公司外,报告期内,信跃致原为标的公司持股51.00%的控股子公司,2023年12月标的公司出售其41.00%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持股10.00%的公司;2025年7月,钧恒科技在湖北省鄂州市新设子公司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②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钧恒科技合营、联营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瑞芯光电联营企业
2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瑞芯光电控制的企业
3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联营企业
4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联营企业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控制的企业

除上述已披露的主体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之规定,钧恒科技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除钧恒科技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亦是钧恒科技的关联方。根据该规定,汇绿生态联营企业为钧恒科技关联方。截至报告期末,汇绿生态联营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汇绿生态联营企业,2025年9月变更为宁波汇宁联营企业
2鄂州世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汇绿生态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的联营企业

)其他关联方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新斯瑞谢吉平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扑同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斯瑞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青岛临水知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吉平持股30%,新斯瑞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4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谢吉平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5宁波博创欣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吉平持股65%,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6宁波金聚汇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吉平持股34%,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7航电中和山东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谢吉平持股54.98%,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纳全立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吉平持股59.75%,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通思讯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吉平持股50.25%,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10青岛博创复礼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吉平持股20.55%,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11宁波博创世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谢吉平持股14.50%,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12宁波博创至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创同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世观德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15青岛正德润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创海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除上表中列明的其他关联方外,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均为标的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均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法人。

(6)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谢吉平曾任标的公司董事,2025年2月卸任
2陈娟曾任标的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2月卸任
3李旺曾任标的公司董事长,2024年6月卸任
4姚海峰曾任标的公司董事,2024年6月卸任
5王迪曾任标的公司董事,2024年6月卸任
6葛欣曾任标的公司监事,2023年12月卸任
7刘新民曾任标的公司董事,2023年1月卸任
8王继响曾任标的公司董事,2023年1月卸任
9杭州云坤曾持有标的公司26.59%的股权,2024年6月退出
10清紫泽源曾持有标的公司21.5%的股权,2024年6月退出
11聚合鹏飞曾持有标的公司12.09%的股权,2024年6月退出
12永力股份曾持有标的公司15.00%的股权,2023年1月退出
13天津恒钧泽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开盛曾持股99.80%的合伙企业,2025年1月注销
14合肥恒钧泽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开盛曾持股99.80%的合伙企业,2025年1月注销
15武汉航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谢吉平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5年4月卸任

标的公司上述历史关联自然人在报告期内曾经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以及标的公司历史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在报告期内曾经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亦为标的公司的历史关联方。

(7)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陈曦为标的公司前员工,截至报告期末,陈曦持有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83.00%的股份,并担任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交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陈曦及陈曦控制的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关联方。

(8)比照关联方披露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上市公司境外生产基地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的开展,标的公司于2025年9月引入在马来西亚拥有丰富光模块销售及管理经验的ROSLANBINAFFANDI和曲凤霞作为核心骨干。由于报告期内ROSLANBINAFFANDI持有MICROVIEWLINKSDN.BHD.18.24%的股权并担任总裁,曲凤霞担任MICROVIEWLINKSDN.BHD.的总监,标的公司与MICROVIEWLINKSDN.BHD.及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将MICROVIEWLINKSDN.BHD.及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2、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147.480.25%34.930.05%57.050.16%
瑞芯光电--3.220.00%1.380.00%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8.790.12%131.590.19%57.390.16%
信跃致1,034.061.75%870.071.26%--
合计1,250.322.11%1,039.811.51%115.820.3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115.82万元、1,039.81万元和1,250.32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2%、1.51%和2.11%,占比较低,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的情形。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瑞芯光电336.970.55%1,088.071.63%572.541.32%
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23.900.04%457.701.05%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3.670.02%0.800.00%57.740.13%
永力股份----155.640.36%
信跃致41.420.07%839.991.26%--
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2,739.974.49%----
MICROVIEWLINKSDN.BHD.2,880.574.72%----
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845.541.39%2,348.223.52%--
合计6,858.1411.25%4,300.996.46%1,243.632.8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分别为1,243.63万元、4,300.99万元和6,858.1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6%、

6.46%和

11.25%,占比较低,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的情形。

最近一年一期,标的公司关联销售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一方面为避免外贸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打通境外光模块市场,标的公司与汇绿生态于2025年1月通过HUILYUTECHNOLOGYTRADINGPTE.LTD.在马来西亚设立的子公司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拟作为上市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2025

年1-6月,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已开展境外销售业务,境外销售产品来源于标的公司向其销售的光模块、AOC等产品;另一方面,标的公司2024年400G、800G等高速率产品批量生产后,为打开境外高速率光模块市场,与境外渠道客户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MICROVIEWLINKSDN.BHD.建立合作,并在2025年1-6月合作进一步加强。鉴于标的公司2025年

月引入的核心骨干ROSLANBINAFFANDI在报告期内持有MICROVIEWLINKSDN.BHD.18.24%的股权并担任总裁,曲凤霞在报告期内担任MICROVIEWLINKSDN.BHD.的总监,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MICROVIEWLINKSDN.BHD.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所致。

(3)关联租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作为承租方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2024年度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8.571.06-
信跃致房屋建筑物60.283.06-
合计-78.844.12-
2023年度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80.374.60-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75.756.71-
合计-156.1211.31-

)关联担保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开盛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照华、刘鹏存在为标的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权人保证人主债权发生期间保证期间最高债权额/主债权金额是否履行完毕
1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彭开盛2023.6.25-2025.6.24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4,000.00
2彭开盛2023.6.25-2025.6.24/4,000.00
3彭开盛2022.6.22-2023.6.18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900.00
4彭开盛2022.8.12-2023.8.1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100.00
5彭开盛2022.8.12-2023.8.1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00.00
6彭开盛2022.9.8-2023.9.7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00.00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彭开盛、陈照华、刘鹏2021.2.8-2024.2.8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1,000.00
8彭开盛、陈照华、刘鹏2024.3.14-2027.3.13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2,000.00
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彭开盛2023.5.9-2025.5.9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00.00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彭开盛2023.11.21-2024.11.20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该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2,800.00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彭开盛2024.6.12-2027.6.12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000.00
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直支行彭开盛2024.9.9-2025.9.5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10,000.00

注1:上表第2项担保系彭开盛以其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签署的《个人最高额质押合同》;

注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结清在上表第1-11项担保合同对应的商业银行的贷款,关联自然人已履行完毕相关担保责任。

3、关联往来情况(

)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永力股份193.1638.63--896.3899.64
瑞芯光电175.655.27--63.581.91
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213.158.29502.5315.08502.5323.15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5.450.46--0.400.01
信跃致952.2849.531,214.4036.43653.8919.62
TRILIGHTOPTICS(MALAYSIA)SDNBHD.3,283.38-----
MICROVIEWLINKSDN.BHD.2,872.9686.19----
香港智涵科技有限公司2,178.3665.351,342.9540.29--
合计9,884.39253.723,059.8991.802,116.78144.33
预付款项: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4.36---
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45.48-2.98-
合计--49.84-2.98-
其他应收款:
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50.255.034.770.147.300.73
陈曦----55.005.15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4.681.47--6.880.69
信跃致7.300.737.300.22--
合计72.237.2212.070.3669.186.57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武汉信浩普瑞科技有限公司193.2834.29183.78
瑞芯光电--1.49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77.7313.533.17
信跃致227.14198.92418.09
合计498.14246.73606.53
其他应付款:
信跃致168.89168.89299.96
武汉瑞芯精密光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32--
合计179.22168.89299.96

(二)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的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6月财务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主要系接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小川、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2、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彭开盛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另外两名交易对方陈照华和刘鹏与彭开盛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三人在钧恒科技行使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方面根据彭开盛意见采取一致行动。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前述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不会因本次交易大幅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关联

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将在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制定的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和公允,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伟、金小川、李俊豪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人/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本企业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风险因素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或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汇绿生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重大不利事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或终止的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5,204.7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增值175,395.23万元,增值率为

317.72%。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和资源整合。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后续未能适应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未能充分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的整合风险。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甲方)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彭开盛、陈照华(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就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三个会计年度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为55,382万元。虽然《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但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出现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受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方式满足募投项目及支付现金对价等资金需求,可能对公司的资金

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汇绿生态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属于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之“5.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近年来,国家陆续密集出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政策,对完善我国光模块产业链、推动产品优化升级、改善竞争环境、促进下游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产业政策的赋能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未来,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标的公司已掌握了光模块的批量生产能力,可快速依据客户不同需求,满足客户不同条件下使用的光模块产品,从而保证光模块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标的公司虽然已具备上述光模块的批量生产能力,也取得了一定的业绩,但规模仍相对较小。如若标的公司不能利用已具备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大力开拓市场,则可能因行业竞争加剧,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三)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标的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光模块产品,其研发能力、设计能力以及满足客户要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如果未来全球经济衰退,国家宏观政策

进行调整,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发展出现滞缓,将减少光模块产品需求,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62.83%、

58.79%及

71.22%。其中,前三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

50.00%,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或产品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如果标的公司难以在短期内开发具有一定需求规模的新客户,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对于下游部分客户的依赖程度较高,影响标的公司与客户的谈判力度和议价能力,进而影响到标的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五)境外客户稳定性的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部分主要客户为境外注册公司,标的公司主要向境外客户在中国大陆保税区内设立的子公司销售产品。若未来因贸易政策、主要境外客户业务布局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标的公司无法及早预测并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将导致标的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及业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六)供应链稳定性的风险标的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光芯片、电芯片、跳线、模块板、结构件、透镜等,原材料主要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鉴于光模块产品对下游产品的性能具有较大影响,一旦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提供原材料,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标的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对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七)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模块产品目前处于市场的快速发展期。从长期来看,随着技术、生产工艺的进步以及规模化生产的提升,现有同类型光模块产品的生产成本将持续降低,进而导致行业内现有产品售价有所下降。如果标的公司不能通过有效降低

产品成本来抵消价格下降的风险,或者无法持续推出新产品进行产品结构的升级,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八)技术风险光模块的技术含量较高,通常会涉及到光学、光电子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等多个技术领域,是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而形成的高新技术领域。随着光通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光通信器件产品的技术升级速度较快,整个产品的升级换代需要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才能保持其产品的技术领先。如果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不能及时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将导致研发产品无法市场化,标的公司产品将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九)业绩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3,481.92万元、66,620.53万元和60,975.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960.81万元、6,966.90万元和7,865.10万元,标的公司业绩持续向好。预期标的公司所生产的光模块需求将伴随下游产业的发展而快速增长,标的公司业绩预计将得到积极的提升,但如果未来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实现业绩低于预期,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十)应收账款的风险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042.96万元、30,161.33万元和48,464.62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81%、

37.04%和

40.33%。目前赊销依然是行业内普遍的销售模式,应收账款将随着标的公司销售的发生而长期存在,且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金额将可能相应增长。若未来宏观经济及光通信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下滑,或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影响标的公司资金的周转或导致标的公司的直接损失。

(十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光模块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速度快,需要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引进优秀人才,加强技术储备。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会日趋激烈,专业人才的流动难以避免。本次交易后,如果标的公司的员工不能适应上市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人才队伍不能保持稳定,将会带来人才流失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质量控制的风险

光模块生产工序多、精密程度高,各工序的生产品质均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较大影响。标的公司注重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与监督体系,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流程,钧恒科技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标的公司在行业内已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其产品有良好的运行记录,但仍不排除由于某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产品存在质量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经监管机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的相关内容。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资产交易的情况

(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情况2024年

月,上市公司以5,00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

384.62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35%的股权。前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为钧恒科技,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相同。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025年

月,上市公司以24,583.416万元认购钧恒科技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钧恒科技51%的股权。前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钧恒科技,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相同。上市公司增资完成后持有钧恒科技51%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如下:

2024年

月至2025年

月,公司分别以收购股权和增资入股的方式取得

了标的公司51%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取得方式交易价格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认购384.6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增至35%5,000万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2月认购1,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增至51%24,583.416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上市公司已按《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上表交易事项纳入2024年

月重大资产重组累计计算范围,并于2025年1月14日披露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5年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已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上市公司现行的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依法弥补了亏损、提取了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等的意见制定,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六)股票股利发放条件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会审议。

(七)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独立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该意见需作为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附件,并在股东会上向全体股东说明。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2)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会。

(3)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调整方案进行独立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该意见需作为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附件,并在股东会上向全体股东说明。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利润分配。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号》等文件的规定,本次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5年

日至2025年9月29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议案后,向中登公司申请查询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七、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2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项目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6月23日)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7月21日)涨跌幅
公司股价(元/股)9.1013.0042.86%
深证综指(399106.SZ)1,987.692,176.289.49%
建筑指数(399235.SZ)895.191,011.8013.03%
剔除深证综指因素--33.3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29.83%

注:以上数据均为当日收盘价或收盘点数。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

公司特此提示风险如下:

1、中国证监会可能将对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同时开展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地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公司符合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编制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本次交易相关框架协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完成前,交易对方之一彭开盛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彭开盛与交易对方之陈照华、刘鹏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陈照华、刘鹏系彭开盛的一致行动人,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董事会认定陈照华、刘鹏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近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本次交易亦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公司备考审阅报告;聘请的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标的公司评估报告。经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本次交易的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对本次交易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地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十、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作出重大风险提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所涉及的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天风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标的资产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结论具备公允性。

(八)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九)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发展潜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十二)上市公司已披露了本次重组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并就本次重组完成当年可能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回报填补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三)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四)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十五)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实际收入数未达到收入承诺的补偿安排做出了明确约定,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切实可行、具有合理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十六)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

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各方依法有效存续,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待汇绿生态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节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8号3楼法定代表人:庞介民电话:021-65667075传真:

021-65065582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华峰、徐云涛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21楼负责人:夏少林电话:027-87301319传真:

027-87265677经办律师:聂文君、曹佳佳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负责人:石文先电话:027-86791215传真:

027-85424329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郁、李永超

四、资产评估机构名称: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号长江产业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胡家望电话:

027-85826771经办资产评估师:杨涛、余文婷

第十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声明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本公司出具的所有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晓明刘斌李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严琦石磊彭开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志宏吴京辉邓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本公司出具的所有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岩严琦石磊

彭开盛

彭开盛蔡志成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并保证《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蔡晓菲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华峰徐云涛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并保证《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夏少林

经办律师:

聂文君曹佳佳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年月日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104220号《审计报告》和众环阅字(2025)0100013号《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郁李永超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胡家望

签字资产评估师:

杨涛余文婷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一)汇绿生态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二)汇绿生态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三)汇绿生态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五)天风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国浩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八)众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九)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声明;

(十)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备查地点

公司: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电话:

027-83641351传真:027-83641351联系人:严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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