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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46,4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37,999,997.4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截至2022年9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33,999,997.44元已于2022年9月6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755942519810109账号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2年9月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11005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694,660.6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3,458,413.39元(含置换前期发行费金额人民币754,716.98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000.00元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25,940,738.9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236,244.71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337,999,997.44 |
| 减:保荐承销费(含税) | 4,000,000.00 |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333,999,997.44 |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5,702,957.42 |
| 其中: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 | 39,788,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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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65,914,049.19 |
| 减:置换前期发行费金额 | 754,716.98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060,000.00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5,940,738.99 |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 3,694,660.66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236,244.7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755942519810109 | 951,535.67 | 活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 | 3901180029200189930 | 已销户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 94110078801300003618 | 3,284,709.04 | 活期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574906195110816 | 已销户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88010100101521398 | 已销户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88010100101521425 | 已销户 | |
| 合 计 | 4,236,244.71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凤凰城EPC项目”、“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总部办公楼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共四个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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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总部办公楼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注册地暂未找到合适用于公司总部办公的可购置房产,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业 务开展情况,董事会认为调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 有效使用。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总承包(EPC),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851.58万元、人民币2,986.89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 | 17,274.86 | 6,000.00 | 5,949.43 | 50.57 | 完结项目,资金结余 |
|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 | 12,438.53 | 12,400.00 | 10,464.90 | 1,935.10 | 未完工,陆续投入中 |
| 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2,851.58 | 2,851.58 | 1,926.02 | 925.56 | 注1 |
| 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总承包(EPC) | 2,986.89 | 2,986.89 | 2,829.95 | 156.94 | 完结项目,资金结余 |
| 偿还银行贷款 | 10,400.00 | 9,400.00 | 9,400.00 | ||
| 合 计 | 45,951.86 | 33,638.47 | 30,570.31 | 3,068.17 |
注1: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投资金额占比较低,主要系一方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上使用人民币593.20万元的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另一方面募投项目部分投入以自有资金支付,且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所致。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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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人民币4,054.36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0月1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269号《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任一单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任一单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由于五条道路EPC项目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建设受道路施工影响完工时间延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转出募集资金账户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总计人民币1,294.24万元。
| 合 计33,800.0033,638.4730,570.3033,800.0033,638.4730,570.30-3,068.17 | ||||||||||
| 附件1: |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3,8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0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其中:2022年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75% | 2023年 | ||||||||
| 2024年 | ||||||||||
| 2025年1-6月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3 | 总部办公楼项目 | 6,000.00 | 6,000.00 | |||||||
| 注:募集资金投资总部办公楼项目已终止,变更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总承包(EPC)。 | ||||||||||
附件2: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5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注1:“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23.08%的内部收益率。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已完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 | ||||||
| 注2:“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简称“五条路工程EPC总承包”),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五条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22.85%的内部收益率。五条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处于正常施工中。 | ||||||
| 注3:“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简称“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18.45%的内部收益率。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已完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上使用593.20万元的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由于梁子湖区环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完工,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金额不进行置换。 | ||||||
| 注4:“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总承包(EPC)”(简称“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工程总承包”),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28.27%的内部收益率。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已完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