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证券简称:运机集团公告编号:2025-10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1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34,08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96%。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并已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17日晚,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七)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80股(经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996%。
董事会表决情况: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时间届满的说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
月
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9月29日届满,自2025年9月30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1.02亿元)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注:1.上述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均以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上述考核年度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319,887.64元,2024年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3,318,207.41元(股份支付税后金额为11,320,476.30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税后)影响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640,363.94元,定比2023年净利润(102,288,669.81元)业绩的增长率为64.87%,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 |||||
| 4 | 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 预留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4,080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一)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00元/股。同时,因本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合计1.7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07名,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36.50万股。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公司取消上述所涉共计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2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第一期个人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
月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7.678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由32,240股调整为45,136股。
(三)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7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
月
日。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4,0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96%。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预留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预留授予部分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罗陆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8,000 | 0 | 11,200 | 40% | 16,8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7人) | 557,200 | 0 | 222,880 | 40% | 334,320 | ||
| 合计 | 585,200 | 0 | 234,080 | 40% | 351,120 | ||
注:1.上述表格中“预留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2.上述表格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部分锁定,并遵守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4.罗陆平先生于2025年9月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8)。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表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83,407,635 | 35.50 | -234,080 | 83,173,555 | 35.40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51,514,198 | 64.50 | 234,080 | 151,748,278 | 64.60 |
| 三、股份总数 | 234,921,833 | 100.00 | 0 | 234,921,833 | 100.00 |
注:1.因公司“运机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以上变更后的公司股本以2025年10月10日股本情况为基础,以上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上述表格中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尚有48,720股待公司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回购注销。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