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李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李虎 | 是 | 3,750,000 | 4.72 | 1.65 | 否 | 否 | 2025年9月22日 | 2026年9月22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偿还质押债务 |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 李虎 | 是 | 7,532,000 | 9.48 | 3.32 | 2024年11月21日 | 2025年9月23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由于公司2025年7月10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解除质押数量由原5,380,000股变更为7,532,000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李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李虎先生、田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51%)。其中李虎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5,48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41%),田华女士计划通过银程源减持不超过2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10%)。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李虎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等。本次股份质押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关于李虎先生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出具的关于质押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
明细》。特此公告。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李虎 | 79,410,129 | 35.00 | 17,584,000 | 13,802,000 | 17.38 | 6.08 | 13,802,000 | 100 | 63,146,007 | 96.25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