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海饲料”)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100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12%)。
2、公司副总经理韩树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100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出具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位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比例 |
| 林冬梅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2,500 | 0.0046% | 0.0047% |
| 韩树林 | 副总经理 | 32,500 | 0.0046% | 0.0047% |
| 合计 | 65,000 | 0.0093% | 0.0093% |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比例 | 备注 |
| 林冬梅 | 8,100 | 0.0012% | 0.0012% | 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人当年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 |
| 韩树林 | 8,100 | 0.0012% | 0.0012% | |
| 合计 | 16,200 | 0.0023% | 0.0023% |
、减持价格区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5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系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出具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