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贝航科”)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林晓可、黄友莲、陆正光、钟志威(以下简称“减持主体”)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2月7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6,78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9%。
截至2025年12月7日,本次减持计划届满,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股东林晓可、黄友莲、陆正光、钟志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公司IPO持股平台解散后按照持股比例过户取得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已解禁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林晓可、黄友莲、钟志威、陆正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林晓可、黄友莲、钟志威、陆正光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4日 | 34.27 | 106,722 | 0.09 |
| 合计 | 34.27 | 106,722 | 0.09 | ||
注:本次减持实施过程中减持价格区间为31.08元/股至38.00元/股。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林晓可、黄友莲、陆正光、钟志威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 ||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 林晓可、黄友莲、钟志威、陆正光 | 合计持有股份 | 152,286 | 0.13 | 36,464 | 0.0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6,786 | 0.09 | 21,064 | 0.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500 | 0.04 | 15,400 | 0.01 | |
注:(1)上表列示的股份来源为公司IPO持股平台解散后按照持股比例过户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不含二级市场买入部分股份。
(2)上表列示的合计持有股份减少的原因为本次减持期间股东减持股份以及股东持有的部分不符合解禁条件的股权激励股份完成回购注销;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原因为减持期间股东部分股权激励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东持有的部分不符合解禁条件的股权激励股份完成回购注销。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过程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计划及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本次减持的
位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股东林晓可、黄友莲、陆正光、钟志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