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部本人出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刊登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