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001322)_公司公告_箭牌家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箭牌家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001322证券简称:箭牌家居公告编号:2025-073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与决议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创兴一路1号箭牌总部大厦2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岳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77名,代表股份数841,312,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967,162,96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175,000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47,987,960股)的88.747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812,452,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02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2名,代表股份数28,860,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有73名,代表股份数41,312,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2,452,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数28,860,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岳荣先生、ZHENHUI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议案名称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比例结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票)
1.01选举谢岳荣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1,89999.9547%当选
1.02选举ZHENHUIHUO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0,87999.9546%当选
1.03选举霍少容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29,37899.9544%当选
1.04选举霍秋洁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3,57699.9549%当选
1.05选举谢安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29,87799.9545%当选
1.06选举谢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2,58399.9548%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议案名称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比例结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票)
1.01选举谢岳荣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41,312,75640,931,89999.0781%当选
1.02选举ZHENHUIHUO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41,312,75640,930,87999.0756%当选
1.03选举霍少容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41,312,75640,929,37899.0720%当选
1.04选举霍秋洁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41,312,75640,933,57699.0822%当选
1.05选举谢安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41,312,75640,929,87799.0732%当选
1.06选举谢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41,312,75640,932,58399.0798%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玉成先生、邓传远先生、刘彦初先生、廖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提案名称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比例结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票)
2.01选举杨玉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0,62299.9546%当选
2.02选举邓传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0,07499.9545%当选
2.03选举刘彦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0,07899.9545%当选
2.04选举廖俊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841,312,756840,933,27699.9549%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提案名称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比例结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票)
2.01选举杨玉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41,312,75640,930,62299.0750%当选
2.02选举邓传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41,312,75640,930,07499.0737%当选
2.03选举刘彦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41,312,75640,930,07899.0737%当选
2.04选举廖俊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41,312,75640,933,27699.0814%当选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的简历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顺延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仝元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仝元东先生简历如下:

仝元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景德镇陶瓷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自2000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厂长、景德镇基地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期间曾兼任景德镇市御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高明三洲基地总经理。仝元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乐华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42,105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57%。仝元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841,312,756841,221,75699.9892%78,8000.0094%12,200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41,312,75641,221,75699.7797%78,8000.1907%12,2000.02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841,312,756841,262,35699.9940%38,2000.0045%12,2000.001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41,312,75641,262,35699.8780%38,2000.0925%12,2000.02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段博文、黄闻宇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