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001331)_公司公告_胜通能源: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时间:

胜通能源: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批发零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特种设备出租;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批发零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特种设备出租;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