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001331)_公司公告_胜通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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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涛、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再次延期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和“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三、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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