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条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四四条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二、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修订 | 否 |
| 3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1《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2和3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后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