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001378)_公司公告_德冠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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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001378证券简称:德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公司

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维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65,738,572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31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数共计60,431,69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2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3名,代表股份数共计5,306,88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05名,代表股份数6,985,25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678,37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数5,306,88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6%。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133,333,6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880,9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2,452,700股。)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毛英律师、高瑶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60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9%;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4,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61%;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2%;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60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9%;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4,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61%;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2%;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60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9%;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54,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61%;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2%;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三)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其中,关联股东罗维满(持股7,018,736股)已对以上3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高毛英、高瑶

、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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