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57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下午3:00。
3、召开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下石工业园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英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7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3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9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30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01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4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9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4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3%。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87%;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反对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5%;反对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6%;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四)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5%;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8%;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2%;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4%;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3%;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6%;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2%;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4%;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6%;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2%;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4%;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5%;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3%;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6%;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韩智超、邹晶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