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一)暂停转让事项类别
申请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口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二)暂停转让事项情况及规则依据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6 日晚间收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海中院”)【(2026)内03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某环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 年3 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6-001: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
鉴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 票转让办法》中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
二、暂停转让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6 年3 月18 日起暂停转让。
本次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未来公司重整失败转入破产清算被法院裁定宣告破 产,公司将会被依法注销,存在股东权益归零的风险。同时,根据《关于退市公 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 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 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 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退出退市板块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6)内03 破申1 号】《民事裁定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