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证券简称:ST德豪编号:2025—7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鑫睿”)计划于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7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34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蚌埠鑫睿、王晟、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股东王晟持有蚌埠鑫睿90%股权,为蚌埠鑫睿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蚌埠鑫睿与王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112,570,8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2%,为公司5%以上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蚌埠鑫睿、王晟》;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蚌埠鑫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介绍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翔城市广场1号楼1311室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王晟 | ||||
| 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香路93号3栋1单元1101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蚌埠鑫睿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3%。本次权益变动后,蚌埠鑫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270,8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 ||||
| 股票简称 | ST德豪 | 股票代码 | 002005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9,300,000 | 0.53 | |||
| 合计 | 9,300,000 | 0.5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蚌埠鑫睿 | 合计持有股份 | 78,164,447 | 4.46 | 68,864,447 | 3.9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164,447 | 4.46 | 68,864,447 | 3.9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王晟 | 合计持有股份 | 34,406,400 | 1.96 | 34,406,400 | 1.9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406,400 | 1.96 | 34,406,400 | 1.9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蚌埠鑫睿、王晟合计持有股份 | 112,570,847 | 6.42 | 103,270,847 | 5.8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2,570,847 | 6.42 | 103,270,847 | 5.8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否□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3、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