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38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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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食计師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2 层[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38 号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生物)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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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26]0011000038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兰生物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勇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红辉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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