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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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公司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对外担保控制、对外投资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等。

1.组织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框架图如下:

股东会

股东会管理层

管理层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内部审计部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

内部管理控制要求,设立了科学、规范的机构及岗位。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管理层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稽核工作。

2.公司治理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有效运作,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证券部协调相关事务并从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还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市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培训班,进一步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规范运作和诚信意识的认识和理解,牢固树立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理念,保证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规范自身行为,确保了公司内部制度的规范运作。

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

3.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规范发展战略的内容,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加快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4.人力资源政策

高素质的人才是公司稳健发展的根本,公司坚持“德才兼备、岗位成才、用人所长”的人才理念,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整体战略目标为依托,以构建和谐公司为根本,制定了一整套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充分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也确保了选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健全、合理。该制度规定了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了子公司的职责、权限,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与控制。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预决算管理、统一的财务政策和核算口径;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经营管理情况。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各子公司统一遵照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6.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确保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体包括会计核算制度、关联交易审批制度、财务报销审批权限、采购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货款管理制度、出差管理规定、财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等,并明确了授权等内部控制环节,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记录了公司会计信息,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及时有效、真实可靠,加大了公司财务监控力度,确保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在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管理、内部

稽核控制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子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指导。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财务制度,各类账簿和报表等都由电算化系统生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

8.对外担保控制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对担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合同订立、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了对外担保业务。

迄今为止,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

9.对外投资控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保证了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降低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10.信息披露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息披露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各项制度的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参加机构投资者的策略报告会、网上业绩说明会和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与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法定媒体,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组织并实施各报告期内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度公司对需披露的事项严格按照披露标准、程序来披露,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缺陷类型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存在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营业收入存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注: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控制环境无效;

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⑥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缺陷类型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及50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另外,以下范围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②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④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⑤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⑥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⑦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⑧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列示的“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地整改。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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