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4,602,139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4,402,339元。 |
| 2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064,602,139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4,602,139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064,402,339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4,402,339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