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5-75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浙江立鑫破产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浙江立鑫破产预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立鑫”)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浙江立鑫破产预重整相关具体事宜。
浙江立鑫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2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61亿元的21.39%,属于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申请破产预重整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3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聂永国
4.注册资本:5,25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5.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安里路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7.股权结构:
100%34%60%6%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8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04,648,619.76 | 156,800,097.88 |
| 负债总额 | 300,542,212.92 | 275,693,924.33 |
| 净资产 | -95,893,593.16 | -118,893,826.45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8月 |
| 营业收入 | 56,320,259.73 | 20,965,754.66 |
| 利润总额 | -107,785,311.07 | -20,793,440.55 |
| 净利润 | -120,306,618.78 | -20,793,440.55 |
注:2024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8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申请破产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月4日,为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材料绿色循环再利用产业,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浙江立鑫60%股权,成为其大股东。收购之后,努力调试设备、拓展市场,积极运营,但近年来由于锂电行业竞争激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陆立松
| 陆立松 | 张甲亮 |
烈等原因,公司逐年亏损,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虽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扭亏但收效甚微,已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为及时止损,自2025年起浙江立鑫开始精简收缩。截至目前,浙江立鑫已妥善安置大部分员工。虽然浙江立鑫目前资不抵债,但公司具备土地厂房、生产设备、排污许可、危化品处理资质等较为完整的生产要素,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多项专利发明和行业稀缺资源,具备较高的重整价值。因此,为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浙江立鑫的破产预重整,并启动相关程序。旨在通过预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浙江立鑫资产负债结构,避免公司债务风险进一步恶化,帮助浙江立鑫尽快恢复经营能力,控制公司潜在的投资损失。
预重整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长远看来,对浙江立鑫进行预重整,能进一步控制潜在的投资损失,让公司集中资源和精力在主营业务上。
截至公告日,浙江立鑫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每个会计期末,公司将根据浙江立鑫预重整的实际情况和进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是否继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风险提示
鉴于浙江立鑫破产预重整申请尚未向法院提交,法院能否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若进入破产预重整程序后,能否重整成功亦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在法院审查期间,公司及浙江立鑫将依法配合法院对破产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公司作为浙江立鑫的债权人,将积极参与配合破产预重整工作,保证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