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免去张学迪先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张学迪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7年1月7日。截至本公告日,张学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学迪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