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告知函,获悉江西鑫盛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股份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江西鑫盛 | 是 | 5,680,000 | 6.20 | 0.54 | 否 | 否 | 2025年9月2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股份置换 |
注:韩盛龙先生、曾吉勇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江西鑫盛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质押股份置换,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
2、江西鑫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3、江西鑫盛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收回投资收益、获得股票分红、自筹资金等,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4、江西鑫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江西鑫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江西鑫盛 | 91,584,312 | 8.65 | 66,400,000 | 72,080,000 | 78.70 | 6.80 | 0 | 0 | 0 | 0 |
| 韩盛龙 | 673,348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505,011 | 75.00 |
| 曾吉勇 | 637,662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478,246 | 75.00 |
| 合计 | 92,895,322 | 8.77 | 66,400,000 | 72,080,000 | 77.59 | 6.80 | 0 | 0 | 983,257 | 4.72 |
1、江西鑫盛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