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002040)_公司公告_南京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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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查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查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能够客观、独立的完成对公司的审计服务,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名:

葛军马野青赵建华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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