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_公司公告_国机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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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5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9,082,8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177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030,8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7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0人,代表股份2,052,0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2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8,994,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63,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6775%;反对3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9005%;弃权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42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孔欣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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