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证券简称:得润电子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双飞”)18%股权转让给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历”),转让价款为13,500万元;柳州双飞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本次转让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柳州双飞股权。
天津同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各方近期签署了《关于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至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822XW168
成立日期:2022-12-16注册资本:101万元(目前天津同历已经完成基金募集,后续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3,916万元,具体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西昌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610(天津海逸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32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股权结构:湛必云持有天津同历99.0099%的股份,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同历0.9901%的股份。
(二)天津同历是由远至资本组建和管理的专项私募基金产品,远至资本累计管理的资产规模超20亿元,投资领域广泛,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天津同历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8月31日(未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9,150,001.04 | 400.83 |
| 负债总额 | 660.00 | 460.00 |
| 净资产 | 139,149,341.04 | -59.17 |
| 项目 | 2025年1-8月(未审计) | 2024年1-12月(未审计) |
| 营业收入 | - | - |
| 净利润 | -599.79 | 0.71 |
(三)天津同历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经查询,天津同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1715133894X
法定代表人:苏进
成立日期:2000-02-29
注册资本:880万元
注册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创业路1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汽车用低压电线、线束、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汽车配件、金属材料、钢材;货物进出口业务;贸易代理服务;汽配产品检测服务;教育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场地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前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柳州双飞18%股份,广西新谦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柳州双飞42%股份,苏进持有柳州双飞40%股份。经查询,柳州双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810,380,574.04 | 2,141,771,493.29 |
| 负债总额 | 964,637,194.99 | 1,238,954,475.69 |
| 净资产 | 845,743,379.05 | 902,817,017.6 |
| 项目 | 2025年1-6月 | 2024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1,427,841,898.55 | 2,684,513,502.69 |
| 净利润 | -61,119,893.49 | 23,148,809.78 |
广西东方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柳州双飞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柳州双飞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标的柳州双飞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本次交易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柳州双飞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互相担保以及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柳州双飞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股东名称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8% | 0 |
| 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8%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 广西新谦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2% | 42% |
| 苏进 | 40% | 40% |
| 合计 | 100% | 100% |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柳州双飞主营汽车线束业务,客户集中为国内知名汽车厂商如上汽通用五菱、柳汽等。近年来汽车线束行业竞争激烈,上半年柳州双飞海外市场拓展受阻,国内某重要客户订单波动异常,为客户专门采购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面临大额的减值压力;同时客户降本要求强烈,其面临着较大的降价压力;大宗商品采购价格降本难,进口料件因关税政策动荡,采购成本波动较大,由此柳州双飞今年上半年相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亏损,预计下半年难以得到实质性改善,全年经营业绩承压。
公司于2016年收购柳州双飞60%股权,收购之后其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在业务协同、产业扩展等方面也未能达成当时收购的战略意图,根据公司对其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以及其经营状况的实际表现,同时公司近年来也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经综合权衡利弊,公司已于2023年2月转让其42%股权,现持有其18%股权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预计未来面临较大减值风险。结合公司目前进一步聚焦主业,重点发展高速传输连接器等核心产品的业务战略,公司本次拟转让其剩余18%股权。
综上,鉴于柳州双飞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公司对其未来的预期,以及基于公司自身业务战略和实际发展需要,公司与交易对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本次交易款项为13,500万元,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因股权转让产生小部分账面投资收益(具体以2025年审计报告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转让方)与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受让方)、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近期签署了《关于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价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RMB135,000,000)(含税)(“股权转让价款”)。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对于乙方而言,其完成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应以本协议第4.1条约定交割先决条件(以下合称“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十(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其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以人民
币现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交割
1.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交割先决条件如下:
(1)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已通过且签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修订公司章程及同意公司签署、交付及履行交易文件的决议,目标公司已经完成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现有股东均已有效放弃其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或其他类似可能影响或阻碍本次股权转让的权利(如有)。
(2)甲方已经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相关程序并参照其股东会议事规则,取得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所需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甲方公司章程和内部决策机制确定)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备案、公告等所需手续(如有)。
(3)乙方已取得其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具有类似内部决策机构职权的机构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为免疑义,乙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内部决策和批准),乙方已经完成私募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的备案手续。
(4)不存在任何限制、禁止、延迟、取消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止或者寻求阻止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律法规;也不存在任何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股权转让的(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程序、判决、裁决、裁定、决定、命令和禁令;亦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现有股东,或对其履行交易文件项下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的和潜在的行政处罚、争议、纠纷、诉讼、仲裁、索赔和/或其他法律程序。
(5)各方已签署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且经乙方认可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文件(含本协议、股东协议或补充协议、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乙方要求签署的其他文件(如有)及其附录、附件等),前述交易文件已经生效且其原件已经向乙方提供。
(6)甲方和目标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分别所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均保持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误导性,并且已经履行了交易文件规定的承诺事项,没有任何违反任何交易文件的约定。
2.自乙方支付完毕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交割日”)之日起,乙方获得目标公司对应标的股权的股东权益,并享有该等股权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三)过渡期安排
1.甲、乙各方一致同意,自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期间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过渡期间,目标公司应当以与过去惯例相符的方式经营业务。
2.目标公司在过渡期期间产生的盈余与亏损由股东各方按照交割日后各方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四)转让方之义务
1.甲方将按本协议之约定,配合目标公司和乙方于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工商等政府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乙方保证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3.乙方将按本协议之约定,配合目标公司于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工商等政府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者擅自解除本协议的或者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下所作的声明、保证与承诺或该等声明、保证与承诺是不真实的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守约方因追偿损失而发生的催收费用、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执行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费用及其他一切必要的费用。
2.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十五(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解除。
(七)协议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即成立,自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甲方公司章程和内部决策机制确定)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均应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八)其他
1.本协议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应保证各方的利益。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任何声称的该种转让均为无效。
2.本协议一式六(6)份,各方各执二(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形,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有柳州双飞的18%股权,系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对业务结构的优化和合理调整,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连接器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可快速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公司计划将资金用于暂时补流募集资金归还以及战略培育业务的持续投入等,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柳州双飞的股权。
天津同历目前已经完成基金募集,其正在推进基金工商变更及基金备案手续,公司判断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但虽然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且转让协议中对付款安排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若各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将可能出现导致本次交易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交易各方签署的《关于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