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002056)_公司公告_横店东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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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9%。横店控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26万股(含本数,下同),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横店控股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横店控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横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5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51.3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626万股(含本数,下同),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4月17日。(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横店控股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横店控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2、横店控股及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横店控股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横店控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横店控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横店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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