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_公司公告_华峰化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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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002064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5-053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

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

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1人,代表股份3,572,53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8,07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204,467,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7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4人,代表股份285,124,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0,89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9人,代表股份244,231,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075,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60,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68%;反对1,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307,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反对50,13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4%;弃权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89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827%;反对50,13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44%;弃权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10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3%;反对50,32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689,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112%;反对50,32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98%;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4,2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78%;反对50,15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0%;弃权18,158,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80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400%;反对50,15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914%;弃权18,158,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6%。

4.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238,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1%;反对50,2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1%;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824,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588%;反对50,2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84%;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5.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1,372,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8%;反对50,61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7%;弃权5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95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549%;反对50,61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06%;弃权5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47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9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057,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9%;反对9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7%;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赵劼、倪晓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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