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_公司公告_华峰化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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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3 月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 年4 月 29 日经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

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立信关于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 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 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 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 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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