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_公司公告_景兴纸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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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2067证券简称:景兴纸业编号:临2025-068债券代码:128130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景兴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13.25%被动稀释至

12.93%,被动稀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因“景兴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自2025年9月9日披露《关于“景兴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0%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时的13.25%被动稀释至12.93%,被动稀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在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22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景兴转债”转股增加了33,706,761股,公司总股本由1,344,762,495股增加至1,378,469,256股,导致朱在龙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
股票简称景兴纸业股票代码002067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变动股数(万股)变动比例(%)
A股0(持股数不变,因“景兴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32
合计0-0.3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景兴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7,82013.2517,82012.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553.314,4553.23
有限售条件股份13,3659.9413,3659.7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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