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_公司公告_景兴纸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9年3月22日

景兴纸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控股(马)公司”)履行与永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公司”)签署的《代理采购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景兴控股(马)公司二期项目的建设需求,景兴控股(马)公司与J.M.VOITHSE&Co.KG|VPH(中文名:福伊特造纸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伊特公司”)签订了《设备供货合同》,约定景兴控股(马)公司向福伊特公司购买二期项目生产设备,合同总价为23,462,900.00欧元。

景兴控股(马)公司与永诚公司签订了《代理采购合同》,委托永诚公司代理采购上述《设备供货合同》约定的商品。约定由永诚公司代理参与和福伊特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代为对外开立信用证和付款,从福伊特公司处受让货物所有权及相关单据,代为委托办理租船订舱,同时在整个设备采购过程中就商务事宜为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所需咨询服务。

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景兴控股(马)公司履行《代理采购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景兴控股(马)公司全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三年,若非因永诚公司原因导致担保无效的,公司愿意就景兴控股(马)公司的全部债务向永诚公司进行全额连带清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兴控股(马)公司已经根据合同支付了合同金额30%预

付款。本事项已经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协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4.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马来西亚雪兰莪州瓜拉冷那区

7.经营范围:造纸原料、再生纸制造和销售。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9.经营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18,776,810.73元,负债总额1,389,039,613.11元,净资产929,737,197.62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31,160,073.90元,利润总额-68,703,529.25元,净利润-66,947,825.87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90%。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718,891,047.12元,负债总额1,674,970,635.09元,净资产1,043,920,412.03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15,683,839.12元,利润总额-7,135,707.99元,净利润-7,135,707.99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1.60%。

10.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景兴控股(马)公司履行《代理采购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是基于马来二期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对其生产经营管理

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4,377.4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90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29%、4.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相关合同。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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