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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留债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重整计划》留债基本情况2024年10月23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之“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规定:超过35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其中的60.57%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由众和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剩余39.43%由众和股份予以留债清偿,留债期限为2年,自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即留债期限起算日,不含当日)起计算,每6个月清偿一次,其中,满6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10%,满12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20%,满18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30%,满24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40%,同时,重整投资人将通过股东赠予资金向众和股份提供留债额50%的资金作为留债清偿的偿债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重整计划》全文】
二、留债清偿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留债清偿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足额清偿第二期留债债务,同时,控股股东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支付第二期留债额50%的股东赠予资金。
公司将继续推进后续留债清偿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
公告编号:2025-081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