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002082)_公司公告_万邦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时间:

万邦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况

2025年7月11日,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先生、庄惠女士、一致行动人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惠邦”)、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富邦”)(上述各方合并简称“出让方”)与温岭市万龙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龙医药”“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6.88元/股的价格向万龙医药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089%。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司收到出让方的通知,获悉万邦德集团、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及温岭富邦与万龙医药于2025年9月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对《原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进行调整,其他仍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赵守明甲方二:庄惠甲方三: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四: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方五: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温岭市万龙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协议的主要内容1)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基础,对《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即同意将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调整为8.61元/股,对应乙方应向甲方各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对应调整为:对甲方一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6,850,100.00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零陆佰捌拾伍万零壹佰元整),甲方二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700,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柒拾万零伍佰元整),甲方三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3,813,763.0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捌拾壹万叁仟柒佰陆拾叁元零捌分),甲方四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8,527,040.06元(大写:

人民币柒仟捌佰伍拾贰万柒仟零肆拾元零陆分),甲方五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6,708,596.86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柒拾万捌仟伍佰玖拾陆元捌角

陆分),合计股份转让价款调整为人民币516,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2)付款安排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毕调整为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即《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调整为: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

3)其他甲乙双方确认,除上述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约定调整事项外,其他股份转让涉及的相关事项仍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万邦德集团、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温岭富邦与万龙医药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