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管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