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郑军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副董事长、总经理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梅医托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王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60,680股,占公司股本的0.01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赵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
公告编号:2025-049号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韩振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19股,占公司股本的0.00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李军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55股,占公司股本的0.00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王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5,7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张晓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罗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计委员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郑洪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5-049号选举马晓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赵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