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_公司公告_江苏国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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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

002091证券简称:江苏国泰公告编号:

2025-99转债代码:

127040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年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

日下午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806,738,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773,940,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4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2,797,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人,代表股份45,640,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842,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5人,代表股份32,797,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0%。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140,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9,509,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8%;弃权88,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42,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710%;反对9,509,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360%;弃权88,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33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74%;反对26,321,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7%;弃权80,1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532%;反对26,321,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711%;弃权80,1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76,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75%;反对26,471,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3%;弃权90,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7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011%;反对26,471,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97%;弃权90,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2%。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5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99%;反对9,9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3%;弃权111,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037%;反对9,9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28%;弃权111,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81,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81%;反对26,47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9%;弃权80,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3,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125%;反对26,47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102%;弃权80,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67,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40%;反对26,489,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35%;弃权18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69,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638%;反对26,489,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400%;弃权18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1%。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76,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75%;反对26,476,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9%;弃权85,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78,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020%;反对26,476,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109%;弃权85,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

该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45,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6%;反对9,978,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9%;弃权

214,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4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676%;反对9,978,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29%;弃权214,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5%。

该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94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8%;反对9,662,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8%;弃权132,6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4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374%;反对9,662,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19%;弃权132,6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7%。

该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顾春浩先生、金志江先生以及张健先生等5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张子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3,794,587股

5.02.候选人: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5,211,359股

5.03.候选人:选举顾春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6,073,836股

5.04.候选人:选举金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6,053,837股

5.05.候选人: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5,303,86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张子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2,696,691股

5.02.候选人: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113,463股

5.03.候选人:选举顾春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975,940股

5.04.候选人:选举金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955,941股

5.05.候选人: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205,966股

该提案获得通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陈百俭先生、娄健颖女士、马运弢先生、黄勃先生等4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娄健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人选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陈百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5,203,922股

6.02.候选人:选举娄健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5,203,825股

6.03.候选人:选举马运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5,203,815股

6.04.候选人:选举黄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795,349,22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陈百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106,026股

6.02.候选人:选举娄健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105,929股

6.03.候选人:选举马运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105,919股

6.04.候选人:选举黄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34,251,324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当选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谢文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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