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002107)_公司公告_沃华医药: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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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3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测算,公司2025年上半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76,392.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886,556.43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8,562,949.38元。

公司2025年上半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171,316.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43,217.5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614,533.95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614,533.95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77,20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265,15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为现金分红,预计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将达69,265,15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以及该总额占公司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5.04%,占公司上半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7.86%。

在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为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的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5上半年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9,265,152.000.00144,302,4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676,392.9536,403,379.3458,767,086.78107,385,865.65
合并报表2025年上半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8,562,949.38

母公司报表2025年上半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2025年上半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3,614,533.9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年一期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44,302,400.00
最近三年一期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7,518,777.26
最近三年一期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44,302,40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该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仅26.96%,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早已使用完毕,因此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在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前,《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过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均认为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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