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002114)_公司公告_罗平锌电: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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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

的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受益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预案回避表决,该预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二、投保方案

1.投保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2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

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保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降低购买风险,提高投保效益,公司拟通过与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方式投保董责险,保险经纪公司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保险咨询或顾问服务等,保险期间的经纪服务不会产生其他费用;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相关服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本预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预案回避表决,本预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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