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002129)_公司公告_TCL中环: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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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财 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和TCL 财务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成立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公司CEO(首席执行官)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 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CFO(首席财务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资金管理部门 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对于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领导小组作为风险防范处置机构,一旦TCL 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资金管理部 门,负责协调配合TCL 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TCL 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

第四条 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 面负责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 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TCL 财务公司经 营情况,从TCL 财务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监管部门等多渠道、全方位及时了解信息,做到 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 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开展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风险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公司建立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 阅TCL 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评估TCL 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公司将资金存放于TCL 财务公司前,应取得并审阅TCL 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开展金融业务期间,定期取得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评估TCL 财务公司的业务 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每半年出具一份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六条公司在TCL 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 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风险处置程序

第七条公司在TCL 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期间,TCL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 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TCL 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1 条、第22 条规定 的情形;

(二)TCL 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TCL 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 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 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TCL 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 等事项;

(五)TCL 财务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 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六)TCL 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TCL 财务公 司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 个工作日的情况;

(七)TCL 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 年以上未偿还;

(八)TCL 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TCL 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 的10%;

(十)TCL 财务公司被监管机构责令进行整顿;

(十一)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风险处置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TCL 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 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 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风险处置方案应当根据风险情况的变化以 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应急处置小组的组员名单及相关职责;

(二)明确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明确风险化解措施的组织实施方案,强调各部门应服从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 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四)应急处置小组负责风险化解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确保以最快速度化解 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九条针对出现的风险,应急处置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TCL 财务 公司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五章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条突发性风险处置完毕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TCL 财务公司的监督,重新对在 TCL 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调整开展金融业务的比例。

第十一条针对TCL 财务公司突发性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风险处置领导小 组负责人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有效地做好金融业务风险 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预案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十四条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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