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选举周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易华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曾凡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代冰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2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议案2),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表示对除累积投票外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同意票数 | ||
| 1.01 | 选举周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易华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同意票数 | ||
| 2.01 | 选举曾凡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代冰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第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此2项议案时请填写选举票数,每项议案中子议案合计的选举票数不得超过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