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_公司公告_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杨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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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杨丽芳)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杨丽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 公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时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丽芳,管理学博士,教授,CGMA会员,北京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 州大学访问学者。曾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第五届天津高校教师基本功大赛一 等奖,全国ACCA十佳优秀指导教师,全国CFO优秀指导教师,发表10多篇论文 并著有专著,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现任天津重钢机械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7月1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应出席董事

姓名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次数

杨丽芳 11 11 0 0 5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 议案均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天津普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积极参加本年度内各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每一项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与相关委 员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发展运营情况,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 建议,为公司规范治理、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 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对内部审 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

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 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 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等会议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采用实地现场 考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的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 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 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 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 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表决过程中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 计服务中,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 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议案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 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履职,按照各项法律法规 的要求,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所 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了合理化 建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 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杨丽芳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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