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公司办公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26日以短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江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债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4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志坚、施颖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2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4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
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