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002155)_公司公告_湖南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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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6

证券代码:

002155证券简称:湖南黄金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交易对方类型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并取得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如涉及)的批准、核准或同意。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或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需信息、资料,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交易对方声明 ...... 3

目录 ...... 4释义 ...... 5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7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 1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1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2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3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4

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16重大风险提示 ...... 1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7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 19

三、其他风险 ...... 20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 2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 21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2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25

四、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 2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5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6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28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预案摘要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预案摘要《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湖南黄金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黄金洞公司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黄金天岳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
中南冶炼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黄金天岳、中南冶炼
标的资产黄金天岳100%股权、中南冶炼100%股权
矿产资源集团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黄金集团、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岳投资集团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湖南黄金集团、天岳投资集团
湖南省国资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湖南黄金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黄金集团及天岳投资集团持有的黄金天岳合计100%股权,及湖南黄金集团持有的中南冶炼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湖南黄金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黄金集团及天岳投资集团持有的黄金天岳合计100%股权、及湖南黄金集团持有的中南冶炼100%股权
本次发行湖南黄金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日湖南黄金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且经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当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湖南黄金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性协议》上市公司与湖南黄金集团、天岳投资集团就收购黄金天岳100%股权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性协议》及上市公司与湖南黄金集团就收购中南冶炼100%股权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性协议》的合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6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评估基准日为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而对其进行评估所选定的基准日,具体日期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进展另行商定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交割日标的资产在工商主管部门完成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变更登记之日
过渡期间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但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当日),则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当月月末之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另有说明,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之后,标的资产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及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湖南黄金集团、天岳投资集团持有的黄金天岳合计100%股权,及湖南黄金集团持有的中南冶炼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交易标的一名称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万古矿区的矿权整合、勘探,以及部分金矿的采选及销售
所属行业贵金属矿采选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标的二名称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高砷、高硫等难处理金精矿的冶炼加工,以及相关有色金属的销售
所属行业贵金属冶炼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预计)□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等事项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等事项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正式确定,交易对方各自取得的对价支付比例和支付金额待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行价格17.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总数量=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转让的标的资产对应的股份对价/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应向下取整数,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湖南黄金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涉及业绩承诺安排的,锁定期将根据后续业绩承诺安排的情况延长。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湖南黄金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天岳投资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涉及业绩承诺安排的,锁定期将根据后续业绩承诺安排的情况延长。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对于湖南黄金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发行对象发行股份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募集配套资金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该部分股份发行价格。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则上述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负责黄金及锑、钨等有色金属矿山的开采、选矿,金锑钨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及加工,黄金、精锑的深加工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标的公司黄金天岳主要从事万古矿区的矿权整合、勘探,以及部分金矿的采选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金精矿。标的公司中南冶炼主营业务聚焦高砷、高硫等难处理金精矿的专业化冶炼加工,业务体系涵盖原料收购、冶炼加工、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一体化:原料端收购金精矿及有色金属原料;冶炼中同步回收白银、电解铜等有色金属,配套生产硫酸、三氧化二砷等资源化副产品;产品端核心为黄金等有色金属的销售,同时提供少量冶炼技术咨询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通过实施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同时整合金矿资源的采选与冶炼环节,进一步增加资源储备,提升对优质资产及产业链的控制力,增厚盈利空间,夯实自身战略地位,契合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正式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进行测算,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根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湖南黄金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2、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已取得湖南省国资委预审核的意见函;

4、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形成审核意见。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完成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评估备案;

2、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交易对方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4、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5、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6、反垄断审查机构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需);

7、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9、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已出具预审核的意见函,原则同意推进湖南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出具承诺如下: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亦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

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2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将提请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从而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本次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上市公司拟聘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审议。

(四)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通知,提示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结束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湖南黄金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及填补回报安排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合理测

算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就相关填补回报安排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最终交易价格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可能与本预案摘要披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重大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公司在预案摘要公告前的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形,但仍不排除有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或其他重大不利事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存在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预案摘要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审批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详见本预案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相关审计、评估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预案摘要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的最终交易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且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最终方案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存在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发行仍存在不确定性。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在上述情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低于预期,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黄金天岳持有矿业权与上市公司矿业权一体化整合的风险目前万古矿区矿权数量众多,且分属黄金天岳及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黄金洞公司两个主体,其空间分布交错的现状制约万古矿区金矿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利用。

为顺应矿业开发领域“一矿一主体”的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必然趋势,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将万古矿区相关矿业权整合至上市公司体系后统筹实施一体化开发。相关一体化整合工作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整合及后续投产流程需经历一定周期,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二)环境保护相关的风险

标的公司黄金天岳主要从事万古矿区的矿权整合、勘探,以及部分金矿的采选及销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石、尾矿或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标的公司中南冶炼主要从事金精矿的冶炼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及冶炼渣等。如果标的公司环保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出现意外事件导致标的公司出现环保问题,可能影响标的公司正常经营。

(三)标的公司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黄金天岳主要产品为金精矿,产品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变化影响,同时与全球经济状况、中国经济状况、重大经济政治事件、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密切相关。未来如果金精矿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则将对标的公司黄金天岳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中南冶炼主要从事金精矿的冶炼加工,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按照所含金属成分市场价格扣减加工费的方法确定,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则取决于当期公开市场价格。由于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产品销售需一定周期,各产品市场价格在该期间的波动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一定影响,当产品价格出现单边下跌时,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产品在该期间内毛利率下降。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本预案摘要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判断。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本预案摘要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预期”“计划”“可能”“应”“拟”“可能性”“不确定性”“预计”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理性判断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预案摘要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预案摘要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预案摘要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黄金战略价值与资源安全重要性在全球格局演变中显著提升当前国际环境复杂严峻,世界格局加速演变,地缘政治博弈持续升级,黄金行业发展面临矿产资源争夺加剧等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黄金作为兼具避险属性与抗通胀功能的核心资产,其战略价值持续凸显,在全球大类资产配置中的核心权重与吸引力显著提升。

公司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的黄金资源储量,强化公司对矿产资源自主可控的能力,是增强公司在行业中地位及产业链中话语权的重要抓手,体现公司对黄金战略价值与资源安全重要性的重视。

2、本次交易系响应产业政策“产业整合、集中开发”“矿业转型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

加大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是黄金行业发展的大趋势。2009年9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2023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构建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到循环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打造千亿级矿业产业集群。2025年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引导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鼓励黄金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开展整合,加强环保、安全等政策引导,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立足“有色金属之乡”定位,为扭转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小、散、乱、污”的现状,2020年湖南省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印发《关于矿业转型绿

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生体改[2020]1号),以“一个矿床一个开发主体”为核心原则,探索“政府主导、国企推动”的矿业开发整治新模式。该政策为本次交易矿权整合、矿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支撑,与国家政策形成“国家战略+地方实践”的双重保障体系,同时契合地方矿业转型发展的政策要求。目前万古矿区存在多宗矿业权,相关矿业权所有人分属标的公司黄金天岳及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黄金洞公司两个开发主体,各自拥有的矿权交错,限制了万古矿区金矿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利用。为顺应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及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有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任务和改革目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收购黄金天岳100%股权,并按照“一体勘查、一体开发”的要求,实现万古矿区黄金资源采选的规模化与集约化,安全环保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3、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促进国有优质资产整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1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十四五”全国国资系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鼓励地方国有企业按照业务板块重组整合,提升规模实力,培育一批与地方发展定位相契合的支柱企业。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启动国有企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要求国有企业牢牢把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一根本目标,用好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这两个途径,以价值创造为关键抓手,扎实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湖南省国资委出台《省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推进有色金属等领域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2025年12月,湖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大企业资产整合盘活和处置力度,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培育壮大一批链主企业,推动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

湖南黄金作为湖南省内矿业核心平台,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国有资产资源整合,扩大资产规模、提升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夯实国有资本在黄金产业领域的战略控制力,同时契合各级国资委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的工作导向。

(二)本次交易目的

1、本次收购黄金天岳,系此前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的延续,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黄金天岳主要从事万古矿区的矿权整合、勘探,以及部分金矿的采选及销售,与湖南黄金同在万古矿区的子公司黄金洞公司业务相似、地域紧邻。湖南黄金曾于2021年4-5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合作开发主体机会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的议案》,鉴于彼时上市公司直接参与平江县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项目投资风险较大,为降低上市公司投资风险,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代为培育合作开发项目,待条件成熟时上市公司可行使对黄金天岳股权的优先收购权。截至目前,黄金天岳的区域探矿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因此将黄金天岳通过本次交易注入上市公司,系上市公司基于此前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安排的延续,且有利于消除湖南黄金集团与上市公司在平江县万古矿区的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收购中南冶炼,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中南冶炼位于平江县伍市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高砷、高硫等难处理金精矿的专业化冶炼加工。本次交易前,湖南黄金与中南冶炼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中南冶炼生产的非标金并精炼加工提纯后,生产出可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的标准金锭。在本次交易后,中南冶炼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黄金天岳与中南冶炼,上市公司将同时整合金矿资源的采选与冶炼环节,大幅增加资源储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黄金天岳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在万古矿区拥有多宗矿业权,资源储量丰富、品位优势明显;标的公司中南冶炼属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聚焦高砷、高硫等难处理金精矿的专业化冶炼加工。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厚黄金资源量储备,同时补强金矿产业链冶炼环节,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对产业链的控制力,获取金矿采选与冶炼环节的附加值;并且,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提升对金矿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护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湖南黄金集团及天岳投资集团购买其持有的黄金天岳合计100%股权,及向湖南黄金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南冶炼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黄金天岳及中南冶炼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预估,本次交易预计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湖南黄金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南黄金集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湖南黄金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负责黄金及锑、钨等有色金属矿山的开采、选矿,金锑钨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及加工,黄金、精锑的深加工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标的公司黄金天岳主要从事万古矿区的矿权整合、勘探,以及部分金矿的采选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金精矿。标的公司中南冶炼主营业务聚焦高砷、高硫等难处理金精矿的专业化冶炼加工,业务体系涵盖原料收购、冶炼加工、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一体化:原料端收购金精矿及有色金属原料;冶炼中同步回收白银、电解铜等有色金属,配套生产硫酸、三氧化二砷等资源化副产品;产品端核心为黄金等有色金属的销售,同时提供少量冶炼技术咨询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通过实施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同时整合金矿资源的采选与冶炼环节,进一步增加资源储备,提升对优质资产及产业链的控制力,增厚盈利空间,夯实自身战略地位,契合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正式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进行测算,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根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湖南黄金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2、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已取得湖南省国资委预审核的意见函;

4、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形成审核意见。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完成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评估备案;

2、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交易对方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4、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5、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6、反垄断审查机构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需);

7、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9、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已向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采1、本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披露前持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通过本公司知悉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以及本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露该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2、本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3、在本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4、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本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保证未经信息提供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提供方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及信息泄露给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同时本公司及上述中介机构承诺不将其获得的保密资料及信息用于与《保密协议》规定之目的无关的任何其他用途。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5、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6、在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正式协议等相关协议中,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保密条款。7、本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8、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本公司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确保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2、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人已向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2、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暂无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依法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亦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持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非法干预。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如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二、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性本公司将不通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者领取报酬。本公司将确保及维持上市公司劳动、人事和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四、保持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本公司将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核算部门的独立性,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独立的财务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运作。上市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兼职。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上市公司将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五、保持上市公司机构的独立性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机构保持独立运作。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机构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混同的情形。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3、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4、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本公司支持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5、对于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实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6、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4)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湖南黄金集团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天岳投资集团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湖南黄金集团董事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天岳投资集团董事、监事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湖南黄金集团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依法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天岳投资集团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湖南黄金集团董事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天岳投资集团董事、监事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湖南黄金集关于股份锁定期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湖南黄金新增发
的承诺函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涉及业绩承诺安排的,锁定期将根据后续业绩承诺安排的情况延长;2、对于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3、在新增股份锁定期内,承诺方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4、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承诺方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7、本公司保证,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天岳投资集团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湖南黄金新增发行的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涉及业绩承诺安排的,锁定期将根据后续业绩承诺安排的情况延长;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承诺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3、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承诺方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5、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湖南黄金集团关于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权属状况的说明1、本公司合法持有黄金天岳51%的股权以及中南冶炼100%的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股权”),同时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资格;
2、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黄金天岳和中南冶炼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黄金天岳和中南冶炼合法存续的情况;3、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股权完整的所有权,对标的股权可以合法有效地处分;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安排,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4、本公司确认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发生变动的重大诉讼、仲裁及纠纷;5、本公司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天岳投资集团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1、本公司合法持有黄金天岳49%的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同时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资格;2、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黄金天岳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黄金天岳合法存续的情况;3、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股权完整的所有权,对标的股权可以合法有效地处分;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安排,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4、本公司确认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发生变动的重大诉讼、仲裁及纠纷;5、本公司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1、本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前持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通过本公司知悉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以及本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露该等信息或利用该等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2、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派的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3、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派的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就本次
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4、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派的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在参与讨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交易信息。5、在上市公司及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报告书前,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派的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持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非法干预。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如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二、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性本公司将不通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者领取报酬。本公司将确保及维持上市公司劳动、人事和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四、保持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本公司将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核算部门的独立性,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独立的财务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运作。上市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兼职。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上市公司将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五、保持上市公司机构的独立性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机构保持独立运作。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规定,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3、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4、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本公司支持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5、对于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实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6、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4)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标的公司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如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2、标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之盖章页)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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