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128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信息部分,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56)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