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_公司公告_延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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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607,6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8%,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胡黎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其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即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9月9日)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64,590股,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28日期间,胡黎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141,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241%。此次减持前,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7217%,此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5.2977%。

2025年8月4日,公司收到胡黎明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黎明先生于2025年8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2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977%。本次减持前,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2977%,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4.999998%。因其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 方式减持 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胡黎明集中竞价交易2025/8/47.212,120,0000.2977%

注:胡黎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所持有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定增方式新增的股份(含前述股份首次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胡黎明合计持有股份37,727,6375.2977%35,607,6374.9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727,6375.2977%35,607,6374.9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胡黎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胡黎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胡黎明先生已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内容。

4、胡黎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黎明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胡黎明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胡黎明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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