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目 录 ...... 2
声 明 ...... 4
释 义 ...... 6
第一节 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 7
第二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 8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 8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其控制关系的核查 ...... 9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 ...... 24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的核查 ...... 25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的核查 ....... 26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的核查 ........ 27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的核查 ...... 36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的核查 ...... 40
第三节 对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的核查 ...... 41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核查 ...... 41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核查 ...... 41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的核查 ...... 42
第四节 对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 43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的核查 ...... 43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 43
第五节 对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核查 ...... 44
第六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实施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 45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 45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 45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45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46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46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 46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46
第七节 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 ...... 47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47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48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50
第八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 51
第九节 对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 5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52
二、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52
第十节 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 53第十一节 对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 54第十二节 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55
声 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接受宝钢金属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权益变动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其所提供的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五、对于对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六、如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结论性意见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财务顾问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查。除上述核查责任之外,财务顾问并不对其他
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也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与评价。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之内容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财务顾问对该等专业意见以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七、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告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八、本财务顾问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告文件进行核查,确信公告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九、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十、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财务顾问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财务顾问报告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财务顾问报告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十二、本核查意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有权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十三、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四、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释 义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核查意见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 本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收购人 | 指 |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宝武 | 指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宝武镁业 | 指 |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海金属”)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 指 | 宝钢金属拟协议受让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上市公司”)49,589,5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包括梅小明持有的40,795,963股无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11%)以及朱岳海持有的上市公司8,793,6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89%) |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2025年6月25日,宝钢金属与梅小明、朱岳海签署的《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与梅小明、朱岳海之股份转让协议》 |
| 《公司章程》 | 指 |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核查意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准则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权益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等内容进行了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财务顾问按照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准则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强民 |
| 注册资本 | 555,499.0084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1322330413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1994年12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
| 股东名称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5号楼 |
| 邮政编码 | 200940 |
| 联系电话 | 021-26099999 |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其控制关系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的股权及其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宝武,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宝武镁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控股的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直接持股比例或控制关系 |
| 1 | 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 | 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宝钢路8号 | 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的生产、加工、销售;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四技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厂房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有100%股份 |
| 2 | 武汉钢铁江北集团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特1号 |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有100%股份 |
| 3 | 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夏阁园区云华大道与朝阳山路交叉口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直接持有53.50%股份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直接持股比例或控制关系 |
| 4 | 宝武轻材(武汉)有限公司 | 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西港区滨江大道特1号第1栋1层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直接持有100%股份 |
| 5 | 武汉钢铁江北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特1号 | 金属丝绳及制品的制造,机械、金属制品加工,电机电器修理;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有56.09%股份,通过宝武轻材(武汉)有限公司持有43.91%股份 |
| 6 | 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 | 生产和销售各种钢结构和其它相关的钢结构产品及产品的维护;汽车钢制车轮的生产、销售、维护;汽车部件的精密锻压、多工位压力成型及模具设计与制造;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有100%股份 |
| 7 | 宝钢金属制品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融资,投资,咨询,贸易 | 直接持有100%股份 |
| 8 | 南京宝日钢丝制品有限公司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文路9号 | 生产冷镦钢丝、弹簧钢丝等各种此线材类二次和三次加工制品,销售自产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和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有51.40%股份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直接持股比例或控制关系 |
| 9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 |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有30.96%股份,通过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持有0.75%股份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1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制造;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 | 直接持股43.79%,通过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56%,通过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9%,通过子公司华宝投资持股0.35%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投标代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2 |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煤焦油、粗苯、煤气生产、销售;有线电视播放;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铁矿开采,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医用氧生产、销售(上述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机械配件、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的销售;机械加工;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业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出租;利用自有有线电视台,发布国内有线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钓鱼;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及专用机车修理;汽车维护;货运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内部铁路专用线大、中修及扩建工程、场站(站台)等物流辅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58.69% |
| 3 |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 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按[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06号和2198号文经营);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炉料,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液化气体供应。钢铁产品质检,大砝码计量检定;普通货运;饮食;城市园林绿化;兴办实业;投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51.0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4 | 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工业炉窑修造,水陆货物装卸、仓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铁冶炼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库)经营;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5 |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冶炼、热轧、固溶、冷轧、机械加工,销售金属镍、镍合金、各类合金,热(冷)轧不锈钢卷板、镍合金卷板、碳素高合金卷板、煤碳焦化;对外贸易;研发和技术服务;火力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70.00% |
| 6 |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工业炉窑修造;钢铁、有色金属产品延伸加工;码头装卸、仓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铁冶炼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人才中介;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运营;停车场(库)经营;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7 | 宝武资源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实业投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直接持股100.0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8 | 宝钢澳大利亚矿业有限公司 | 生产及销售铁矿石原矿 | 直接持股100.00% |
| 9 |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10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 11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92.90% |
| 12 | 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住房租赁。 | 直接持股100.0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13 | 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 | 直接持股100.00% |
| 14 |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15 |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大气污染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34.43%,通过子公司宝钢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3.73%、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持股7.41%、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6.74%%、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1%、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99%、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3%、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46% |
| 16 |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直接持股30.47%,通过子公司上海宝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剪切、加工以及配套服务;再生物资的回收、利用、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5.25%,通过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7%,通过子公司山西太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50% | ||
| 17 | 华宝资本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18 | 南京宝钢轧钢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生产、销售;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70.00% |
| 19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限下属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51.00% |
| 20 | 宝武物流资产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 | 直接持股100.0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设备出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21 |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直接持股15.57%,通过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8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9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3%、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9.63%,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18%、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持股6.6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4%、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持股3.77%、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2%、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59%、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3%、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3%、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持股1.29%、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持股1.06%、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86%、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任公司持股0.81%、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77%、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75% | |||
| 22 | 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51.00% |
| 23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宾馆等服务业;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国家实行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51.00% |
| 24 | 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47.00% |
| 25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 直接持股25.00%,通过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00%、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品销售(除专项规定),机电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炉窑设备、冶金辅料、耐材辅料、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从事信息系统、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持股11.00%、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0%、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0%、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持股2.00% | ||
| 26 | 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生产线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58.63%,通过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持股14.91%、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6.49%、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12%、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持股5.5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6%、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39% |
| 27 | 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直接持股10.00%,通过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00%、马钢(集团)控股有限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持股17.00%、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持股8.00%、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0%、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0% | ||
| 28 | 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耐火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直接持股100.00% |
| 29 | 上海宝钢心越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职业中介活动;旅行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所业务);旅游咨询(不包括旅行社业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企业登记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65.07%,通过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3.45%,通过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48% |
| 30 | 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 直接持股18.40%,通过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03%,通过子公司欧冶云商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1% | ||
| 31 |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32 | 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码头运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电力、运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钢铁原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自有房产和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40.00% |
| 33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易燃液体(煤焦油、煤焦酚、粗苯、煤焦沥青、焦化萘、蒽油、洗油、硫磺、氧、液氧、氮、液氮、氩、液氩)(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和车辆)、安装和维修;进出口贸易;房屋建筑、安装、维修;仓储租赁业;互联网服务;农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51.00% |
| 34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 | 直接持股14.61%,通过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持股30.96%,通过子公司华宝投资持股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7.41%,通过子公司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持股0.75% | ||
| 35 | 宝武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代理记账;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办公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36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进出口业务;承包冶金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37 | 武汉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 | 研制、生产、销售轧辊和其他铸造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冶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制造、检修及销售;金属结构加工及销售;货物 | 通过子公司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持股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34.50%,通过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50% | ||
| 38 | 宝武产教融合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100.00% |
| 39 |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 直接持股24.32%,通过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0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48%、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21% | |||
| 40 | 长平(杭州)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61.54% |
注:上表中,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是中国宝武一级全资子公司,宝钢金属定位于“轻量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中国宝武新材料主力军”,以“打造战略新兴产业,构建镁产业生态圈”为使命,以“成为全球镁产业引领者”为愿景,围绕国家战略和支柱产业需求,聚焦发展全镁产业,稳定发展先进制品业务,依托中国宝武生态圈优势,建立镁产业生态圈,完善镁的市场,优化质检体系,拓展镁的应用,推动镁成为第四大金属材料。
最近三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595,481.74 | 1,641,098.47 | 1,425,319.37 |
| 总负债 | 637,814.04 | 652,635.39 | 567,558.16 |
| 净资产 | 957,667.70 | 988,463.07 | 857,761.2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12,870.01 | 941,834.59 | 811,678.69 |
| 资产负债率 | 39.98% | 39.77% | 39.82%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452,305.88 | 632,199.02 | 935,451.31 |
| 营业利润 | -39,383.79 | -22,966.56 | 210,432.00 |
| 净利润 | -32,014.83 | -19,939.04 | 129,965.0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1,907.74 | -20,772.67 | 121,526.55 |
注1:宝钢金属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2300008号、众环审字(2024)2300001号和众环审字(2025)23005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指标均根据上述报告数据计算而得。注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的核查
2025年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5号),对宝武镁业控股股东宝钢金属保证宝武镁业独立性的承诺履行不到位的行为采取了
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宝钢金属已经按期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经核查,除以上所述,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宝钢金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王强民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 闻发平 | 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蔡正青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陆匠心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潘世华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高海建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王利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注:宝钢金属已取消监事会,上表列示了宝钢金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宝钢金属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宝武镁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601968.SH |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股30.96%,通过全资子公司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持股0.7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1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88,380.39 | 直接或间接持有49.83%股份 | 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成,及相应的外包、维修、咨询等服务;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机电一体化系统及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公共安全防 | 否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范工程及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在线信息与数据检索、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 | |||||
| 2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190,864.40 | 直接或间接持有63.09%股份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制造;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投标代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否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进出口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3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772,210.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52.83%股份 | 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焦炭及煤焦化产品、耐火材料、动力、气体生产及销售;码头、仓储、运输、贸易等钢铁相关的业务;钢铁产品的延伸加工、金属制品生产及销售;钢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汽车修理及废汽车回收拆解(仅限于本公司废汽车回收);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技术、咨询及劳务服务。 | 否 |
| 4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53,869.15 | 直接或间接持有49.83%股份 | 钢铁冶炼、轧制、加工、销售;煤焦油、粗苯、氨溶液(含氨大于10%)、煤气生产、销售;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医用氧生产、销售;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的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的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出租;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及专用机车修理;汽车维护;货运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内部铁路专用线大、中修及扩建工程、场站(站台)等物流辅助服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 | 否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5 |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42,384.56 | 直接或间接持有52.95%股份 | 制造、加工、销售钢铁冶金产品、金属制品、焦炭、煤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引进与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进口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具体按[2003]粤外经贸发登记字第139号文经营)。矿产品销售、煤炭销售;普通货运;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服务。生产:粗苯(167)、煤焦油(1569)(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6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127,577.95 | 直接或间接持有53.74%股份 |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是,直接持有30.96%股份,通过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持有0.75%股份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7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570,691.36 | 直接或间接持有63.19%股份 | 不锈钢及其他钢材、钢坯、钢锭、黑色金属、铁合金、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钢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批发零售建材(不含林区木材)、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技术咨询服务;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冶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铁矿及伴生矿的加工、输送、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生铁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化肥(硫酸铵)生产、销售;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称重系统设备;工业自动化工程;工业电视设计安装、计量、检测;代理通信业务收费服务(根据双方协议);建设工程;为公司承揽连接至公用通信网的用户通信管道、用户通信线路、综合布线及其配套的设备工程建设业务。工程设计、施工;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电力业务:发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8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2,117.41 | 直接或间接持有20.86%股份 | 铬铁矿开采与销售、锂精矿开采与销售以及锂盐类产品加工销售。 | 否 |
| 9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14,565.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46.17%股份 | 黑色金属冶炼和锻压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加工、销售;电缆电线制造、销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煤焦油、煤焦酚、粗苯、煤焦沥青、焦化萘、蒽油、洗油、硫磺、氧、液氧、氮、液氮、氩、液氩、脱酚油、硫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用设备制造、安装 | 否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维修、销售;压力容器制造;工业油品检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仓储(不含危险品)及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凭进出口备案登记证经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维修;仪器仪表制造和维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10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885,176.38 | 直接或间接持有28.91%股份 | 生产、加工、销售板材、型材、线材、棒材、钢坯,薄板带;生产、销售焦炭及煤化工制品(不含除芳香烃中加工用粗苯、溶剂用粗苯限生产外的危险化学品,须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钢。 | 否 |
| 11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43,464.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48.65%股份 | 冶金工程总承包;矿业工程总承包;电力工程总承包;化工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物业服务(以上各项均凭资质证书经营);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钢结构、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以上项目零配件、仪器仪表、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石、橡胶及制品、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经销;设备招标、代理;家具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成套工程工艺及设备、自动化系统及液压系统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冶金技术服务;环保和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 | 否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12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2,500.00 | 直接或间接持有41.34%股份 | 耐火原料、耐火材料及节能材料的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耐火材料工艺设计、耐火材料工程设计服务和总承包;高温工业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服务;耐火材料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制造、安装;高温材料检测设备的制造与技术服务;高温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新型陶瓷材料研发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13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 75,848.28 | 直接或间接持有32.87%股份 | 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 否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14 | 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15,000.00万港元 | 直接或间接持有16.28%股份 | 不锈钢、碳钢领域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 | 否 |
| 15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777,398.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10.21%股份 | 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铜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烧结矿、焦炭、化工产品制造、销售;高炉余压发电及煤气生产、销售;工业生产废异物加工、销售;销售金属材料、焦炭、化工产品、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五金、家具、装饰材料;设备租赁(汽车除外);经营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装卸搬运;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投资及投资管理。 | 否 |
| 16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62,034.15 | 直接或间接持有14.06%股份 |
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类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 否 | |||||
| 17 |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9,179.16 | 直接或间接持有21.53%股份 | 金属镁及镁合金产品、金属锶和其它碱土金属及合金、铝合金的生产和销售;镁、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铝、镁废料回收;以上产品设备和辅料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 是,直接持有21.53%股份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18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11,954.66 | 直接或间接持有14.17%股份 | 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 | 否 |
| 19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8,977.15 | 直接或间接持有10.23%股份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20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64,444.44 | 直接或间接持有8.29%股份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2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76,200.00 | 直接或间接持有9.49%股份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 | 否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兼业代理;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22 |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金马能源(06885.HK) | 通过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6.89%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焦;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23 | 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大明国际(01090.HK) | 通过子公司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14%,通过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14% | 金属材料加工 | 否 |
除上述公司外,中国宝武还间接持有澳大利亚上市公司Red Hill Iron Limited
15.54%的股份、加拿大上市公司Century Global Commodities Corporation 19.63%的股份以及印度上市公司VISA STEEL LIMITED 5.00%的股份。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持有上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主要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1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00,422 | 直接持股92.90%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2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通过子公司华宝投资持股83.07%、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93% | 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否 |
|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3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通过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00% | 一、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4 |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84,000 | 直接持股24.32%,通过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0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48%、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21%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否 | |||||
| 5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直接持股7.62% |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6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70,137 | 通过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40%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 | 否 |
|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企业是否持有及持股比例 |
| 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借款、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办理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经湖北银监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7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500 | 通过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5.15% |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8 | 山西太钢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500 | 通过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 | 在山西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9 | 华宝期货有限公司 | 55,677.1 | 通过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7.26%、中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70%、中钢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4.70%、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3%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否 |
| 10 | 东方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通过子公司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100% | 数据处理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开发、研究、设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互联网支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为上市公司宝武镁业(002182.SZ)及宝钢包装(601968.SH)的控股股东,熟悉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证券市场应有的法律意识及诚信意识,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基于上述,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
第三节 对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权益变动目的如下:
“宝钢金属拟协议受让出售方(梅小明、朱岳海)持有的宝武镁业49,589,5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其中包含梅小明持有的40,795,963股无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11%),朱岳海持有的上市公司8,793,6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89%)。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宝钢金属将进一步巩固对宝武镁业的控制权,将更深入地发挥产业优势及协同效应,推动轻金属产业板块加快发展,进一步夯实其作为中国宝武轻量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中国宝武新材料主力军的战略定位。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宝武镁业将作为中国宝武的轻金属产业平台。宝钢金属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拓展上市公司业务,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和品牌影响力。”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文件并经核查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现阶段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增持股份或处置已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
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的核查
1、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6月22日,中国宝武出具了《关于宝钢金属协议受让宝武镁业5%股权的批复》(宝武字〔2025〕197号),同意宝钢金属实施本次交易。
(2)2025年6月23日,宝钢金属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3)2025年6月25日,宝钢金属与梅小明、朱岳海签署了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协议》。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第四节 对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直接持有宝武镁业213,498,817股,占其总股本比例的21.53%。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宝武镁业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直接持有宝武镁业263,088,395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26.5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5年6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与梅小明、朱岳海2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宝钢金属以11.94元/股的价格受让梅小明、朱岳海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49,589,5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及梅小明、朱岳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宝钢金属 | 213,498,817 | 21.53% | 263,088,395 | 26.53% |
| 梅小明 | 163,183,853 | 16.45% | 122,387,890 | 12.34% |
| 朱岳海 | 9,116,803 | 0.92% | 323,188 | 0.0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213,498,817股增加至263,088,395股,持股比例将由21.53%增加至26.5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宝钢金属,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对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核查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11.94元/股的价格受让梅小明、朱岳海所持上市公司共计49,589,578股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92,099,561.32元。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支付受让股权价款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交易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本次交易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除外)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本公司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
根据宝钢金属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宝钢金属用于支付受让股权价款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本次交易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除外)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的情形。
第六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实施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说明,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后续计划如下: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的原则详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之“7、交割后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本次交易《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与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调整。除此之外,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明确计划。如有相关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相关决策程序。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除上述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其他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除前述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宝钢金属将严格履行其于2022年10月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保证云海金属人员独立
1、保证云海金属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云海金属专职工作及领取薪酬,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云海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云海金属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
二、保证云海金属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云海金属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云海金属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
三、保证云海金属机构独立
1、保证云海金属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云海金属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云海金属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四、保证云海金属业务独立
1、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违规干预云海金属的经营业务活动;
2、保证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云海金属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的原则确定,确保云海金属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证云海金属财务独立
1、保证云海金属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云海金属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云海金属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规干预云海金属的资金使用。”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1.53%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宝钢金属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钢、铝合金制品的深加工,但具体从事的业务、生产的产品及用途与宝武镁业存在显著差异。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强钢、铝合金等材料的深加工业务,重点为以汽车为主的大交通领域客户提供轻量化系统解决方案,聚焦发展钢、铝相结合的系列化轻量化部件产品,其目前现有主要产品为汽车的保险杠、前后纵梁等,主要材料为钢铝合金。在该领域,宝武镁业属于上游供应商。故宝武镁业主营业务与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宝钢金属外)与宝武镁业存在相近业务情形的公司为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板材业务,但具体生产的产品、使用工艺及用途和发展方向与宝武镁业存在显著差异。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通过轧制工艺生产铝板、铝带、铝箔、铝卷等铝合金产品,其主要用于汽车铝板,包装行业等。在该领域,宝武镁业主要是通过铸造、挤压工艺生产高性能铝合金棒材、微通道扁管等产品;双方使用的工艺技术、需要的
生产设备、产品的具体应用等均有明显差异,故宝武镁业主营业务与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宝钢金属及其合营企业中,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镁”)成立于202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4.00亿元,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
10.80亿元,占该公司股权的45.00%;宝武镁业出资10.80亿元,占该公司股权的45.00%;青阳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40亿元,占该公司股权的10.00%。安徽宝镁的主要产品为镁合金及深加工产品,主要产品及用途、加工工艺与宝武镁业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形。安徽宝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参股公司,2024年度安徽宝镁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毛利润为1.25亿元,占宝武镁业对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6.62%及11.86%,其主营业务与宝武镁业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将继续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目前未从事与云海金属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包括促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云海金属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
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云海金属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云海金属,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商业机会按照合理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给予云海金属。
4、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与云海金属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于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3 年内,本着有利于云海金属发展和维护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资产重组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相关资产及业务整合事宜。
5、本公司不会利用对云海金属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云海金属及其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宝钢金属对云海金属拥有控制权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1.53%的股份,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类型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已在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将继续履行其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云海金属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正常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云海金属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云海金属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云海金属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云海金属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云海金属或云海金属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
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1、除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在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2、在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强民、闻发平、李长春、庄建军、曹娅晴在宝钢金属领取薪酬。除前述情况外,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3、在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在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对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查,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十节 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节 对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顾问聘
请第三方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之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中金公司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顾问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节 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按照《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准则第16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经本财务顾问核查与验证,该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