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5-1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及商品套期保值交易
额度预测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及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及交易所等。
4、交易金额:公司衍生品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的在手合约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亿美元(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的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5亿美元;原则上交易总额不超过160亿美元(含)(即累计交易的总合约量)。
5、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预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6、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相关业务。但上述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及操作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业务,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交易预计
1、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向下列表格(1)中列示的48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不超过等值80亿美元(含)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上述80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套保交易额度。
表格(1)
| 序号 | 银行名称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3 |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
| 14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9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20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2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 22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 |
| 23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24 |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25 |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26 | 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上海分行 |
| 27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28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29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30 |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31 |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32 |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 |
| 33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34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35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36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37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3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
| 39 |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40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4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42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43 | 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44 | 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45 |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4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47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8 |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业务还允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EternalAsia(s)PTE.Ltd.、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述表格(1)中列示的48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操作。公司及其上述控股子公司可操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总额度不超过80亿美元(含)。
2、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香港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等)向上述表格(1)中列示的48家银行和下列表格(2)中列示的31家银行及英国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BankPlc)、Nomura
Singaporelimited、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海云汇(香港)有限公司、乒乓智汇有限公司、新加坡交易所等申请不超过80亿美元(含)(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上述80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额度。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申请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表格(2)
| 序号 | 银行名称 |
| 1 |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2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3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 4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 5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6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
| 7 |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8 | 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
| 9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
| 10 |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11 |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12 |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
| 1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
| 14 | 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
| 15 | 华侨银行香港分行 |
| 16 | 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
| 17 | 花旗银行 |
| 18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 19 | 国泰银行香港分行 |
| 20 | 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
| 21 |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
| 22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23 | 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24 | 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5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27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
| 28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30 | 富融银行有限公司 |
| 31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
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及商品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预测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预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导致的违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及操作人员误操作的风险。
(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存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未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5、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对手。
3、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4、金融衍生交易以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160亿美元(含),超过部分须依据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上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5、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6、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严格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7、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
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及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