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逾期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逾期概述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前期在开展贸易业务中,与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竑”)以及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嵘”)形成了应收账款,因广州华竑及广东华嵘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公司相应的应收款项出现逾期。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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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债务方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合同约定付款到期日 | 担保方名称 | 担保类型 | 保证期间 |
| 1 | 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 | 2025年11月12日 | 侨鑫集团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2 | 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5年11月28日 | 侨鑫集团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3 | 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侨鑫集团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注:上述表内应收账款余额未包含违约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上述应收账款获得广州华竑、广东华嵘的偿付,担保方侨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鑫集团”)亦未履行其连带清偿义务。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该债权逾期事项的进展保持高度关注,已安排专人多次与债务方及担保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尽快制定还款计划并支付欠款,目前具体解决方案尚在商讨之中。为追偿上述应收款项,公司后续计划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讨、仲裁、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提供担保等保护性措施,力求最大程度
避免或减少损失。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1.上述应收款项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5.97%。2.广州华竑、广东华嵘以及担保方侨鑫集团不是公司关联方。3.上述应收款项逾期,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后续还款的进展情况,对该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