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2证券简称:融捷股份公告编号:2025-056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为提供资金、委托贷款、代付款项等,财务资助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交易合同有效,利率按公司获取资金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
2、本次财务资助额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但已保证按其持股比例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的还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其他股东均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锂电池设备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瑞”)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交易合同有效。上述财务资助方式为提供资金、委托贷款、代付款项等,根据东莞德瑞的需求分批提供,利率按公司获取资金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尚未签订协议,后续将按照东莞德瑞需求逐步签订协议。
因东莞德瑞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为东莞德瑞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单方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越持股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东莞德瑞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张加祥先生、谢晔根先生、贾小慧女士回避了表决;因审议本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关于被资助对象东莞德瑞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关联方介绍
1、融捷集团
关于融捷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广州德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德瑞”)
广州德瑞成立于2018年12月2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为吕向阳先生,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保大道215号2楼206房,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等。
广州德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吕向阳先生控制的企业,其出资比例为:吕向阳先生99.5%,张加祥先生0.5%。
(三)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为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东莞德瑞提供财务资助0万元,其中东莞德瑞归还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资助额度余额为0。东莞德瑞均
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为东莞德瑞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交易合同有效。
财务资助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协议内容将视东莞德瑞融资需求进行签署,届时将约定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等内容,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东莞德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资金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密切关注东莞德瑞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加强对东莞德瑞各方面的监督,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东莞德瑞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额度,但已保证按其持股比例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的还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100%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主要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利率按公司获取资金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额度,但已保证按其持股比例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的还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意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主要是为支持公司锂电池设备业务发展,满足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东莞德瑞业务开展和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东莞德瑞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质量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2025年度其经营业绩已大幅改善。因此,东莞德瑞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直接持有东莞德瑞55%股权,对其生产经营的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东莞德瑞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东莞德瑞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额度,但已保证按其持股比例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的还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为东莞德瑞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德瑞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除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经全体独立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函》;
4、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